老實說,教會這個系統不是負責把地面的人弄到天國去,而是專注於改善地面的環境,讓神的旨意可以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所以一個教會的系統,與社會的工作是緊密結合的。當初耶穌在世界上的時代,耶穌自己也是透過醫宣(醫治病人,然後傳道)、食物救濟(提供群眾飽食)、參加婚喪禮等各種與社會密切結合的活動,進而達到傳教的目的。本篇的作用在探討社會工作的各種執行方式及內容,相關專業等。
目前社會福利非常多元,從幼童開始,到老年人,有一些常見的社會工作體系:
早期療育:這是指0-6歲之間的小朋友,透過醫學方式觀察其成長參數,了解是否有先天缺損或者發展遲緩,進而提供醫療協助。伊甸基金會就有承攬許多縣市政府的早期療育工作。
托育/嬰幼兒團體:主要提供嬰幼兒服務,除了帶小孩的服務外,有些機構也協助嬰幼兒的收養/出養,早期社會有所謂的乳娘、奶媽,其實也是帶小孩的私營單位。這部分有時候會和育幼團體無法分野,國內有一個「忠義基金會」就有提供收出養服務。
特殊或罕見疾病:指某些特定疾病的社會工作團體,例如唐氏症基金會(唐氏症)、愛滋病友會、台灣露德協會(愛滋病)。
特殊生理條件:例如羅慧夫顱顏基金會(顏面傷殘)、普立爾文教基金會(盲人團體)、社團法人視障者協會(盲人團體)、肢體殘障運動協會、陽光基金會(燒燙傷)、瑪利亞文教基金會(智能障礙)、龍發堂(精神障礙)等等。
特殊境遇扶助:例如常見的孤兒院、育幼院、婦女中心、法律扶助機構、街友機構等。例如「家扶」就是很知名的扶助機構,此外政黨或者律師團體也會提供免費的法律顧問服務。台灣本土寺廟還有一種特殊的社會服務活動,叫作「發財金」,這個比較少在其他國家或者社會看到。
老人安養:指年紀大的老人在機構或社區受到安養(天年)照顧,老人院、敬老活動都是其主要型態,
長期照護:指不能自理的病患,透過醫護人員給予照護,長照通常有兩類,一種是在機構(醫院或長照中心)內照顧,一種是在自宅照顧。知名的單位例如創世基金會。
其中很多負責這些機構的單位,大半數都與信仰密不可分,也唯有透過宗教帶來的心靈力量,才有那份愛心和耐心在資源貧乏的狀態下持之以恆的做這些社會工作。
近代教會與社會福利的一些挑戰
小弟以為,教會應該有能力提升為地方社會福利執行單位,與政府密切合作,結合長期志工扮演信徒的社會福利"爭取者"。另外,由於政府機構預算吃緊和2012年將面臨政府組織再造為名的超級大洗牌,所以,2012年的社會福利可能會一團亂,教會要密切注意信徒中的弱勢和高風險家庭。
正常而言,教會的相對單位需有能力了解政府政策與社會福利,並且主動為了教友爭取,對應大概是這樣(註:以台灣為例子)
總會 => 內政部,政府改造之後為「衛生福利部」
各教區、小區 => 縣市政府機關相對的社會局
地方教會=> 地方基層辦事單位,例如鄉鎮市公所,鄰里長
例如以最基本單位而言,教會有低收入戶信徒,則原則上擔任教牧工作人員就宜主動協助他們去了解是否可以和政府申請中低收入戶補助(或者其他任何補助),這會增加需要者的資源量,同時又減少教會需要付出的資源量,更重要的是過程也能增加互動。
與非營利組織有關的一些網站
非官方
科技濃湯 http://techsoup-taiwan.ning.com/
台灣公益資訊中心 http://www.npo.org.tw/
官方
內政部社會司 http://www.moi.gov.tw/dsa/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http://www.bosa.tcg.gov.tw/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http://www.sw.ntpc.gov.tw/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http://socbu.k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