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心理學系碩士班
臨床心理師實習訓練手冊
臨床心理實習總論
99年5月訂定
壹、實習目標:
1. 使學生將其已修習之臨床心理相關知識與技巧,運用到實際的臨床心理服務與心理諮商工作上;透過知識與實際
經驗的整合,加強學生臨床知識吸收、應用與服務的能力。
2. 透過實務經驗,提高學生對臨床問題的敏感度與分析能力,以期能將其所學之理論知識與臨床經驗結合,並藉以
能了解到心理病因、診斷衡鑑與治療方面尚未解決之問題,且對之發生興趣,也能思考未來如何進一步研究的方
向或策略,此外也培養學生未來在執業中,有獨立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成為適任適職的臨床心理師。
3. 熟悉與瞭解臨床醫療團隊之協調運作情形,能在與其他團隊成員共同合作下,提供臨床心理服務,嘉惠病人或社
區民眾。
4. 學習各科別接個案的流程,評估(包含鑑別診斷),以及治療計畫的撰寫與治療的實做;此外可以了解司法案件
鑑定的處理流程及注意事項。
5. 對臨床心理工作之專業倫理有清楚的認識與熟習。
貳、實習時間:
每年之七月一日至次年之六月三十日止,共分為二梯次:
(a)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b)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止
參、實習內容:
1. 在適當督導下依序進行觀察、演練、心理衡鑑、心理治療或心理復健訓練之工作。
2. 觀察與參與門診、病房內或諮詢中心各項有關活動。
3. 參與實習單位所提供之各種醫學或健康促進相關之教學與研究之討論會。
4. 閱讀並參與研討所指定之參考資料。
5. 認識未來的工作環境,瞭解機構組織體系與功能。
肆、實習作業:
撰寫心理衡鑑、心理治療訓練,以及實習心得等報告,並於實習單位的指定時間內交與實習單位之督導;並且,在任課督導老師的指定時段繳交給任課督導老師。
伍、實習期間的規範:
1) 行為規範:參與醫療工作,務必身著實習服裝,並配戴實習研究生識別證。
2) 時間觀念:守時、不遲到。
3) 請假事項:請假依學生請假辦法辦理,並與實習督導協商實習工作之重新安排,不延誤醫療工作之進行。
4) 病人權益與病人私人資料保密:(a) 不隨意透露病人私人資料。(b) 不在公開場合公然討論病人的資料。(c) 與病患
溝通時務必用明確的語言,如:時間的約定、權益的告知。
5) 與主治醫師配合:本於臨床心理專業負責態度,遇主治醫師對於心理衡鑑或心理治療有疑問時,得為向主治醫師
說明業務,當過程中任何問題,委由督導協商處理之。
6) 與督導配合:配合督導安排的實習工作。
7) 其他:(a) 研究生或實習研究生在實行相關臨床心理業務,得有一固定、合適之空間使用。(b) 研究生或實習研究生
在實行相關臨床心理業務,應在相關科別內進行,如無法在醫院進行時,需事先向該科報准。
8) 在精神科實習時須注意:(a) 出入急性病房,務必切實關門,避免病人逃跑。(b) 為急性病房病人進行心理衡鑑或心
理治療,需先告知護士站工作人員病人的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