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
顏正芳教授
兒童臨床心理實習訓練手冊
99年5月訂定
壹、訓練目標:
促使研究生及早進入臨床場域,觀察瞭解臨床現象,並從事臨床心理師專業工作,且特別偏重在兒童鑑定與心理治療,訓練研究生理論與實務的結合應用,透過督導歷程及與實際個案接觸學習醫病關係及治療、會談、衡鑑技巧。
貳、實習時間:
每年之七月一日至次年之六月三十日止,共分為二梯次:
a.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b.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止
參、實習大綱:
1、觀察與紀錄主治醫師對門診病人的臨床處置方式。
2、參與團體心理治療。
3、進行個案的個別心理治療,並撰寫個案治療報告。
4、進行個案的個別心理衡鑑,並撰寫個案衡鑑報告。
5、參與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個案研討會。
6、每週固定接受實習指導老師之個別督導。
7、每週固定參與團體討論。
肆、實習方式:
研究生在督導之下,操演臨床心理師專業工作。研究生需每週向主負責教師報告實習進度及實習所遭遇之專業問題,並接受臨床心理專業督導。
伍、課程要求:
1、遵守實習生守則。
2、按時繳交心理衡鑑報告,並交給督導校核。
3、按時繳交個別心理治療計劃及個別心理治療報告,並交給督導校核。
4、按時繳交團體心理治療報告,並交給督導校核。
5、遵守團隊規範與時間表。
6、需與醫院的相關醫療團隊配合業務之進行。
陸、成績評定:
1、出席討論與工作態度(佔40%)
2、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含個別與團體)的報告與記錄(佔50%)
3、參與團隊表現(佔10%)
柒、其他注意事項:
1、先修科目:先修畢兒童臨床心理衡鑑、兒童臨床心理治療、發展病理學特論。
2、欲選修之研究生需先向心理系碩士班提出臨床心理學實習申請,經審查通過者方可選修此門實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