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
謝碧玲副教授
成人精神科實習訓練手冊
99年5月訂定
一、目標
訓練實習生從事臨床心理師專業工作,著重在成人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及處置。同時培養臨床心理師在團隊中的功能,尤其是提供其他專業人員心理學知識與方法之能力。
二、期間
每年七月一日至次年六月三十日止,共分為二梯次:
a. 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b. 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止
三、內容大綱
1. (團體)心理治療實作
2. 心理衡鑑實作,建議處置方式(急性、門診、心理治療等),解決轉介問題
3. 設計(團體)治療計畫、構念個案
4. 急性病房之實習與衡鑑晤談
5. 參與醫療團隊會議(熟悉司法鑑定、照會精神醫學等)
6. 門診實習
7. 個案研討會,包括參與、以及自己主報告至少一次
8. 接受督導,作自我評量與反思
9. 整理完成實習學習檔案
四、方式
學生在醫院督導之下,進行臨床心理師專業工作。學生每週向主負責教師報告實習的進度,接受專業督導。
五、要求
1. 遵守實習守則,維持專業態度
2. 按時完成心理衡鑑與報告
3. 按時完成(團體)心理治療,以及處置計劃與紀錄(包括個案構念)
4. 按時完成治療團體與方案
5. 按時參加團隊會議,與相關專業人員合作
6. 持續個案(口頭)報告,填寫自我評估量表
7. 按時整理完成實習日誌與學習檔案,包括每週心得、衡鑑原始資料、治療評分紀錄與錄音檔案等
8. 接受與配合督導,用心學習與自我省察
六、成績評定
1. 進行心理衡鑑、心理治療、治療團體、急性病患晤談等業務 (佔25%)
2. 參與督導與個案討論,以及個案研討會主報告之表現 (佔30%)
3. 整理完成實習學習檔案【週記心得、治療歷程檔案等】 (佔30%)
4. 出席率與工作態度 (佔15%)
七、其他注意事項
1. 先修科目:除臨床心理學組必選修科目外,心理衡鑑、心理治療理論、和心理治療實務(ㄧ或二其中之ㄧ)(成績皆
需達75分(含)以上)。
2. 欲選修此門課之前,學生必須先向臨床心理學組委員會提出實習申請,審查通過者方可修習。
3. 需要請每位治療個案簽署心理治療錄音以及授權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