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健心理學實習訓練手冊
2010年五月訂定
一﹑實習目標
促使研究生及早進入復健心理學場域,觀察瞭解﹑並從事臨床心理師專業工作,訓練研究生理論與實務的結合應用,透過與實際個案接觸,學習醫病關係及會談、衡鑑技巧。
二﹑實習期間
每年之七月一日至次年之六月三十日止,共分為二梯次:
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止
三﹑實習大綱
1. 心理能力與特質評估。
2. 支持性與教育性心理介入
3. 訂定神經認知復健計畫與執行
4. 定期參與個案討論。
5. 參加其他相關專業活動
6. 完成完整個案報告
四﹑實習方式
研究生在老師指導下,操演臨床心理師專業工作,學習臨床心理專業技能
五﹑課程要求
1. 遵守實習生守則
2. 按時繳交個案報告
3. 遵守團體規範與時間表
4. 配合實習單位之相關醫療團隊業務之進行
六﹑成績評定
1. 出席討論與工作態度(25%)
2. 個案報告(50%)
3. 參與團隊表現(25%)
七﹑修課要求
至少修畢復健心理學與心智功能不全心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