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經科
臨床神經心理學實習訓練手冊
99年5月修訂
一、訓練目標:
作為研究生進入臨床神經心理學領域工作前之準備,進而從事臨床神經心理師之專業工作。觀察瞭解臨床神經心理學現象,增進臨床研究能力。偏重運用神經心理衡鑑鑑別腦神經病變之關係。訓練研究生將臨床神經心理學知識與實務結合應用,透過實際接觸個案,學習醫病關係、會談及衡鑑技巧,加強臨床服務品質。
二、實習時間:
每年七月一日至次年六月三十日止,共分二梯次:
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止
三、實習大綱:
1. 觀察記錄主治醫師對門診病人之臨床處置方式。
2. 學習與實際進行神經心理學之檢查(包括:對轉介目的之瞭解澄清、會談、衡鑑工具之選取、測驗執行、計分、
解釋到資料之統整,以及報告撰寫方式)。
3. 接受實習指導老師之督導
4. 定期參與個案討論。
四、實習方式:
研究生在接受督導下,進行臨床心理師專業工作。研究生需向主負責老師報告實習上遭遇的專業問題,並接受專業督導。
五、課程要求:
1. 遵守實習生守則。
2. 按時繳交神經心理學檢查報告。
3. 定期與督導討論實習相關內容與報告。
4. 出席各種規定之會議,如:個案討論會、讀書會、跨領域團隊會…等。
5. 遵守團隊規範與時間表。
6. 需與醫院相關醫療團隊配合業務之進行。
六、學習進度
1. 實習前,請先熟悉台語。
2. 實習前一週,請向心理師報到並確定實習時間(如有兩位以上之實習生,需統一見習時間)。
3. 第一個月:見習神經心理學衡鑑之施行流程與報告管理程序。
(1) 神經心理衡鑑(如:CASI、KCSE、WMS、Frontal lobe test…)
(2) 情緒狀態衡鑑(CESD)
(3) 神經精神狀態評估(NPI)
(4) 生活功能衡鑑(BI、QHMA、CDR)
4. 第二個月~第六個月:神經心理衡鑑之實做與督導。
(1) 神經心理衡鑑(如:CASI、KCSE、WMS、Frontal lobe test…)
(2) 情緒狀態衡鑑(CESD)
(3) 神經精神狀態評估(NPI)
(4) 生活功能衡鑑(BI、QHMA、CDR)
七、成績評定:
1、出席討論、主動提出問題與工作態度(佔30%)
2、心理衡鑑報告及記錄,包括報告整理之評估品質與積極解決照會目的(佔60%)
3、參與團隊表現,互相協助,機動因應(佔10%)
八、其他注意事項:
1、先修科目:至少先修畢神經心理學特論、臨床神經心理衡鑑特論課程。
2、欲選修之研究生需先向心理系碩士班提出臨床心理學實習申請,經審查通過者方可選修此門實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