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視覺障礙鑑定基準如下:
本法第三條第二款所稱視覺障礙,指由於先天或後天原因,導致視覺器官之構造缺損,或機能發生部分或全部之障礙,經矯正後其視覺辨認仍有困難者。
前項所定視覺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一、視力經最佳矯正後,依萬國式視力表所測定優眼視力未達○.三或視野在二十度以內。
二、視力無法以前款視力表測定時,以其他經醫學專業採認之檢查方式測定後認定。
由於先天或後天之意外及病變等因素導致視覺神經嚴重受損,經矯正後對事物之視覺辨認仍有困難者,從醫學診斷判定上,優眼視力測定值在0.03以上,未達0.3或其視野在20度以內者,稱為弱視。
盲:並非意指完全看不見,就廣泛定義而言,舉凡全盲、弱視及視覺功能有所缺損,皆可統稱為視障者;但一眼看不見,另一眼視力正常,則非屬視障者。
弱視:無法藉助眼鏡矯正視力,但是尚存部分視力,仍可依賴視覺和聽覺交互學習,因此放大鏡、擴視閱讀機等視訊放大系統和錄音機都是他們學習的輔助器材。由於視力不夠明確,在生活中對距離的估計、物體的輪廓、細部的觀察、整體與部份之把握等,仍存有一些困難,因此,有時會被小東西絆倒;在路上行走看不到指標;與認識的人擦身而過,會引起視而不見、不打招呼的誤會等。弱視生之外觀並不明顯,在行動上通常也不必依賴他人,遭遇困難時,他們不常主動請人協助,因而他們的需要,容易被人忽略。
2. 小星星。眨眼睛 (Other Eyes)
3. 天堂的顏色 (The color of Paradise)
學生狀況:
佳佳是一位七年級女學生,平常戴厚厚的鏡片,眼球經常顫動、常有眨眼或斜視的現象,視力矯正後左眼0.2,右眼0.15,為視覺障礙的學生,性情溫和內向害羞,較不敢表達自己想法,也因看得不是很清楚而缺乏自信心,在各項表現都很退縮不敢嘗試,可和同學和善相處,但班上有些較調皮的同儕會因為有趣而捉弄他。
處理方式:
可視情況與特教個管教師合作進行入班宣導,介紹視覺障礙及其特徵,並說明如何給予協助及相處方式。
視障生的視力障礙外觀並不明顯,因此,同學較易忽略他們仍會遭遇困難。即使有困難,他們也可能不主動請人協助,同學可以依情況主動提供協助。視障生在行動、學習等各方面擁有大部分的獨立性,當他們需要協助時,他們極希望同學們以協助視力正常人的態度來幫助他。
改變評量方式,將紙筆測驗以口頭回答或是電腦作答代替,自編講義或班級小考的部分,要注意字距及字級的大小(每個個案狀況不同,依視巡老師評估為主),在考試時特教組提供放大試卷或延長考試時間等考場服務。
通常視障的學生會有視巡老師協助關心及訓練,可與特教個管教師詢問其訓練內容進而於班上實行及練習,並將她在班級的表現狀況告知個管教師。
因智力正常,可能不會入資源班上課,但因視力不佳,隨堂筆記欠缺完整,時常需要商借班上同學的筆記,加以放大和加深字體,課堂上也常需做口頭補充說明,課本和講義必要時可以提供報讀,報讀的技巧需力求咬字清晰、段落分明、音量保持平穩,關於態度的規範,應可以與一般學生相同。
教室內座椅用具應有定位,若有改變,應事先告知視障生,以免他們碰撞受傷。盡量避免將雜物懸掛或擺在通道,也提醒同學們勿將腳伸出走道,以免他們絆倒或撞倒。
學生狀況:
彥彥為全盲生,活動時使用拐杖協助行走,為七年級男新生,剛開學時媽媽會陪同彥彥一起上學,並且帶他先熟悉校園環境,教室安置在離校門口及廁所都較近的一樓位置,上課時彥彥需要較大的空間及一些輔助用具協助學習,任課老師因接觸全盲生的機會不多,因此不知道該怎麼做,班上同儕皆未接觸過全盲的孩子,因此對彥彥很好奇,也不知道要如何與他相處,因此常常在私底下討論彥彥,但彥彥個性活潑開朗,很希望能融入班上與大家好好相處。
處理方式:
可參考上則處理方式。
視覺障礙學生剛安置在一個新班級時,可透過巡迴輔導老師及特教個管老師來向班級同學宣導。
班上安置有全盲學生時,任課教師不需要去學習點字來教導盲生。全盲學生的點字學習,會由視巡老師來協助教導。另外特教中心也可以申請點字書/課本。
個案作業及考試會需要相關的調整。例如盲生的作文可能會需要調整作答方式。 如果是考試,則需要調整試卷,讓學生能透過輔具來閱讀試卷。
可安排小天使協助個案在校園的移動。
盡量讓他們也有為班級服務的機會,擔任適當的職務,增進他對團體的向心力、責任感及自信心,不要因他們的不方便而放棄。因為視障生也必須學各種日常生活技能,以便能自理自己的生活。
若個案有需要,可允許課堂上錄音,方便視障生課後溫習。
告訴視障生方位時,需使用明確的方向指示詞,譬如「離你左邊三步路有一輛車」等代替「這邊」、「那邊」。
老師講述講義時,適時提醒第幾頁、幾行、幾段,並給視障生一點時間找到起點,才不至於中斷課堂的學習。
常見問答與迷思
Q:視覺障礙一定是全盲看不到嗎?
A:很多人通常都會誤以為全盲者的世界是毫無光覺的黑暗世界,但事實上,僅有少部分盲人是完全沒有視覺能力,多數盲人和弱視者皆是擁有殘存的視力,視力較佳者就像是你我摘下眼鏡後,看東西較模糊罷了;而較差者,則像是在濃霧裡看東西,或是僅能分辨有沒有光線的感覺。
Q: 如果一隻眼睛看不到,另一隻眼睛視力正常是視覺障礙嗎?
A:不是,鑑定基準為視力經最佳矯正後,依萬國式視力表所測定優眼視力未達0.3或視野在20度以內,才擁有視覺障礙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