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議題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家庭暴力
城城是七年級的學生,開學至今表現良好,成績優異,自我要求高,除與同學互動偶爾會有情緒失控的情況,例如同學在體育課時,不小心用球丟到城城,城城會十分憤怒,作勢要毆打同學。有一天早上城城到學校上學,發現城城嘴角有傷,眼睛紅腫,身體有明顯的瘀傷。詢問城城,城城皆沉默不語。
老師們可以怎麼做:
1. 與家長聯繫瞭解情況,必要時進行家庭訪問。
2. 與家長溝通,討論合適的管教方式,並提醒家長體罰的後果與影響。
3. 調閱學生小學資料或與小學導師聯繫,了解學生過去是否有相關的事件,觀察留意學生身體與情緒上的變化,並告知學生可提供的協助。
4. 給予學生吐露心聲的時間與管道,鼓勵討論或分享家庭不愉快的經驗或感受。
5. 協助學生察覺自己的情緒,並指導學生適當的情緒表達方式。
資源(支援):
1. 可與輔導教師合作,深入了解孩子的傷勢與情緒狀態,必要時先拍照留存。
2. 進行關懷E起來的兒少保通報與校安通報,視個案及案家是否符合高風險家庭的狀況,另可通報高風險家庭。
3. 依上述個案平常表現,若學生有疑似情緒障礙的部分,則可向特教組尋求協助評估及支援。
【了解家庭暴力】
暴力並非單指身體的攻擊與傷害,任何使人感到威脅和控制的行動,都是暴力的形式。
【家庭暴力定義】資料來源/家庭暴力防治網
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的定義,家暴指的是:「家庭成員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為保障家庭成員的安全,明列受保障的對象,包含有婚姻關係與無婚姻關係而結合的家庭成員,根據家暴法第三條所列,包含:
配偶或前配偶。(如:夫、妻、前夫、前妻)
現有或曾有事實上之夫妻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如:未婚同居情侶關係、繼父母、同居人子女等)
條文中的「事實上之夫妻關係」,是指雙方並無結婚,但有同居或共同生活的事實,值得注意的是,若雙方為同性戀者,亦屬保護範圍,認定時可以參考以下的指標:
(1)共同生活時間之長短及其動機
(2)共同生活費多寡及其負擔
(3)性生活之次數及其頻繁之程度
(4)有無共同子女
(5)彼此間之互動關係及其他足以認定一般夫妻生活之事實
另外,條文中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係指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的人,除家長外均為家屬。
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如:父母、祖父母、公婆、岳父母、養父母、孫子女等)
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如:兄弟姊妹、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姑丈、伯母、堂兄弟妻、堂姊妹夫、表兄弟妻、表姊妹夫等)
【家庭暴力的形態與類別】文/家庭暴力防治法
家庭暴力可依施暴類型的不同,至少分為四種:肢體暴力、精神暴力、經濟暴力與性暴力。
身體上的不法侵害
家庭中最見的,就是身體上的侵害行為,舉凡肢體虐待、遺棄、押質、強迫、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職業傷害或行為、濫用親權、利用或對兒童少年犯罪、傷害妨害自由、性侵害、違反性自主權等行為皆是,虐待的動作包括:鞭、毆、踢、捶、推、拉、甩、扯、摑、抓、咬、燒、扭曲肢體、揪頭髮、扼喉或使用器械攻擊等方式。這些侵害所造成的傷害,有時候可以看得見的(如瘀傷或割傷),有時候是內傷,未必能夠以肉眼察覺(如腦震盪或脫臼)。這方面的狀況能夠以圖一來說明和呈現:
精神上的不法侵害:
除了身體上的侵害之外,精神上的侵害也是常見的家庭暴力行為,其種類包括:
(1)言詞攻擊:用言詞、語調予以脅迫、恐嚇,以企圖控制被害人。像謾罵、吼叫、侮辱、威脅傷害被害人及其親人、揚言使用暴力等。例如辱罵三字經、謾罵對方的無能愚蠢、恐嚇殺死全家、威脅再也見不到小孩等語言。
(2)心理或情緒虐待:如竊聽、跟蹤、監視、冷漠、鄙視、羞辱、不實指控、破壞物品、試圖操縱被害人等,足以使對方畏懼貨心生痛苦的各種舉動;另外,不當的過度關愛,給對方的生活帶來嚴重的困擾,也可能造成心理的虐待。
(3)性騷擾:強迫性幻想或特別的性活動、逼迫觀看性活動、展示色情影片或圖片等。
(4)經濟控制:不給生活費、過度控制家庭財務、強迫擔任保證人、強迫借貸等惡性傷害自尊的行為。
家庭內的性虐待
家庭內性侵害(俗稱亂倫)往往是家庭中的秘密,不亦被外人察覺,家庭內性侵害可能以直接(如插入性器官的行為、玩弄調戲胸部或性器官、不當親吻……等)或間接(如口語上的挑逗、開黃腔、提供色情書報……等)的方式接觸。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性騷擾可能是性侵害發生的徵兆,在發生嚴重的性侵害之前,通常會有調戲、碰觸、誘惑……等過程,此時若不留心加以制止,親范的程度可能會不斷攀升。
家庭暴力相關圖片
圖一(上)圖二(下)
家庭變故
小文七年級的時候爸爸因為肝癌過逝,留下媽媽照顧小文以及弟弟,小文非常想念爸爸,但是為了怕媽媽傷心,因此在家裡都不敢提到爸爸的事情,同時也因為爸爸的離開,而必須負擔更多家庭裡的家務分工。除此之外,也常常擔心媽媽會因為工作太辛苦,兒和爸爸一樣生病過世,因此在學校常常表現鬱鬱寡歡,或者沈默若有所思的樣子,有時也會變得煩躁易怒…
家庭突遭變故,對家庭關係不錯的孩子來說,是種難以言喻的傷痛,未成年的孩子所須保護的層面更多,像是食衣住行、經濟拮据、心理及情緒等問題,都將讓孩子面臨更多元的困難。老師們可以這樣做:
1. 給予情緒支持,接納個案在這個情況下對於家庭以及個人的種種複雜情緒,傾聽陪伴個案抒發其情續。
2. 陪伴個案一起回顧與爸爸的關係中,對於自己最重要以及最珍惜的部分,從中找到失落事件對於生命的意義
3. 看見個案在家庭變故中所做的努力以及協助,幫助個案找回生活的控制感。
4. 提供家長諮詢:給予案母支持,以及相關資源轉介。
資源:
1. 張老師文教基金會:可以針對家長部分提供長期個別會談,給予喪偶家長情緒的支持與照顧。
2. 經濟扶助:透過學校社工以及行政協助個案申請各種經濟扶助,減輕家庭變故之後所面臨的經濟問題。像是仁愛基金(訓育組)、急難救助(註冊組)、經濟扶助勵學金(輔導組),都有許多資源可以使用。
3. 轉介輔導處,提供哀傷失落以及創傷輔導相關資源。
【求助資源】
如果您對通報事宜、家庭暴力案件處理有任何疑問,也可以與各縣市政府的家庭暴力防治中心聯繫。
若您想聲請保護令,但不知道如何撰寫保護令聲請書狀或有陪同出庭之需要,可就近尋求地方法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協助。
任何時間,若您發現有兒童、少年、老人、身心障礙者遭受不當對待,或您本身有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等情事,不分縣市、24小時全天候可以手機、市話、簡訊(聽語障人士)直撥「113」,將有專業值機社工人員與您線上對談,提供您相關諮詢、通報、轉介等專業服務,113保護專線將遵循保密原則,不會任意向第三人透漏您的個人資料,請安心撥打。
如果您是聽語障或不便言談的朋友,也可以手機傳簡訊至113,或利用113線上諮詢與保護專線的專業人員聯繫。
關懷E起來是一個網路通報平台,民眾可以在線上通報及諮詢有關家庭暴力、性侵害及兒少保護事項,如果發現身旁兒少疑似遭受疏忽、虐待等不當對待情形,請立即上網諮詢通報。
鑑於多數男性,對於傾訴心情、對外求助較排斥,本專線以保護隱私之方式提供具家庭議題困擾之男性諮詢服務。
【補助資源】
家庭暴力被害人可申請之相關補助
遭受家庭暴力,擔心自己沒有經濟能力,離開家庭後,沒有錢可以生活,此時可參考本文健了解緊急生活扶助費用、驗傷醫療等補助資訊。
【相關資源】
了解家庭暴力---善牧基金會
親子教養招數---兒福聯盟
教師如何協助目睹兒---如何談?怎麼做?
創傷與暴力知情照護實務手冊---台灣防暴聯盟
親子教育文章---教育部家庭教育資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