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腦性麻痺鑑定基準如下:
本法第三條第六款所稱腦性麻痺,指腦部發育中受到非進行性、非暫時性之腦部損傷而顯現出動作及姿勢發展有問題,或伴隨感覺、知覺、認知、溝通、學習、記憶及注意力等神經心理障礙,致在活動及生活上有顯著困難者。
前項所定腦性麻痺,其鑑定由醫師診斷後認定。
腦麻泛指個體在腦部發育完成前,因產前(如RH血型不合)產中(如缺氧)或產後(如核黃疸)等種種原因,致使其大腦皮質或其他部位(如錐體徑、腦基底核或中腦、錐體外徑系統、小腦等)受到損傷,導致之非進行性神經運動功能障礙,通常也可能會連帶出現其他方面的困難或障礙,其障礙種類的多少會因個體本身腦部受損的當下之損害的部位、區域、範圍及程度的不同而有差異。
腦性麻痺的學生輔導及教學調整
不同腦性麻痺個案的狀況會因為症狀的表現而有很大的差異,故在生理、心理方面,可能會需要較多的協助。例如:
伴隨肢體、動作協調困難的個案,完成作業所需時間較其他學生更長,請教師及早宣佈,並給予較寬裕的時間,以便其獨立完成作業。或是行動受限的個案,則需要留意無障礙環境的調整。
伴隨著不同程度的語言問題的個案,需要有耐心地瞭解他所說的話,同時也鼓勵同學與其談話,並加強腦性麻痺學生的心理建設,不要讓其有因為擔心被人取笑而不敢開口的心結。
部分腦性麻痺的個案會有臉部肌肉控制困難的狀況,所以有時候容易讓人誤認為智障者,其實許多腦性麻痺的學生的智力與能力程一般人無異,所以請勿懷疑其智力或以對待小孩的方式與他們說話。
以同理心肯定腦性麻痺學生潛能,不因為身體缺陷而否定他們的能力,並以真誠、積極開放和接受的態度多與腦性麻痺的學生相處,提供他們一個安全、快樂的學習環境。
學生狀況:
小美是重度腦性麻痺的學生,說話經常含糊不清,平常靠電動輪椅行動,上課時需乘坐擺位椅,抄筆記時速度也非常慢,字跡潦草,但數理成績很好,經常可以不用算式就算出答案。
處理方式:
給予較大的班級教室空間,使其可以擺放輔具、並讓電動輪椅較好行動。
提供課堂講義,減少其抄寫時間,使其可以專心聽講。
給予考試的彈性空間,例如調整作答方式、允許其可不寫算式過程等。
學生狀況:
彬彬因出生時缺氧導致右半邊輕度腦性麻痺,經過長期復健治療,彬彬已經可以扶著牆壁走路。除了行動稍微不便之外,其餘能力與一般同學無異。
處理方式:
將其位置安排在靠近教室門口的地方,並注意四周地板為不要擺放雜物。
協助其發展正向同儕關係,不用刻意凸顯其障礙,讓他能和一般同學進行相同的任務。
常見問答與迷思
Q:遇過腦性麻痺的同學常常流口水,是不是智能有問題?
A:腦麻學生由於肌肉控制能力不佳,導致臉部動作困難及吞嚥困難,因此常不自覺得流口水,並非是智能低下的緣故。
Q: 腦麻的同學因為肢體行動不便,所以不能參加體育課、童家課等活動。
A: 腦麻的學生雖然有其肢體限制,但仍可以透過規則調整及提供適當的輔助器材,使其可以參與體育性課程;童軍課等分組課程也能安排較友善的同學在一起,協助其進行可以負責的工作,例如幫忙撥放音樂、拍照、作紀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