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製作 Q&A
自由編輯為存放需以特殊發文機關全銜發文之公文,可自由編輯發文機關及發文字號,並提供列印功能。
註:自由編輯之文稿僅可以紙本進行發文。
回上一頁
開啟公文製作>繕打文稿內容>於工具列按一下【儲存】。
點選左上方「檔案>另存新檔>自由編輯匣」。
於文稿點選「發文機關全銜」進行修改。
於文稿點選「發文字號」>輸入流水號>按一下【完成】。
🔔【提醒】公文文號可至「公文系統>作業>創稿登錄作業」進行取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