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件

個人戶

  • 租用人/代辦人/監護人的第一證件:皆需為【國民身分證】。

  • 租用人/代辦人/監護人的第證件:【健保卡】、【駕照】。

  • 代辦人需年滿18歲(2023年起修改民法為18歲成年),且名下無任何欠費 (包含未逾期費用)。

  • 【學生證】僅能佐證,無法作為第二證件。



  • 【外籍人士】:經銷通路無法受理,請客人至直營門市申辦。

因有風險,故需直營評估後才可辦;若為未取得身分證的外籍配偶,建議先以配偶名義申辦,後續再辦理過戶。

公司戶

  • 公司戶的第一證件:公司設立登記表、公司變更登記表、抄錄公司登記表、公司設立或商業登記核准函 (擇一即可)

  • 負責人/代辦人的第一證件需為【國民身分證】

  • 負責人/代辦人的第件:【健保卡】、【駕照】。

  • 公司相關資料影印後,需在空白處蓋公司大小章。

  • 代辦人需年滿20歲,且名下無任何欠費 (包含未逾期費用)。

  • 【學生證】僅能佐證,無法作為第二證件。


簽名規範:

  • 負責人親辦申請人簽名處負責人親簽+蓋公司大小章

  • 他人代辦申請人簽名處 - 蓋公司大小章,代辦人簽名處 - 代辦人親簽。

第二證件編號

  • 健保卡

編號位於健保卡左下角,共12碼 (如圖000012345678)。

  • 駕照

編號位於駕照右下方【管轄編號】,共12碼

(如圖20020020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