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件
個人戶
租用人/代辦人/監護人的第一證件:皆需為【國民身分證】。
租用人/代辦人/監護人的第二證件:【健保卡】、【駕照】。
代辦人需年滿18歲(2023年起修改民法為18歲成年),且名下無任何欠費 (包含未逾期費用)。
【學生證】僅能佐證,無法作為第二證件。
【外籍人士】:經銷通路無法受理,請客人至直營門市申辦。
因有風險,故需直營評估後才可辦;若為未取得身分證的外籍配偶,建議先以配偶名義申辦,後續再辦理過戶。
公司戶
公司戶的第一證件:公司設立登記表、公司變更登記表、抄錄公司登記表、公司設立或商業登記核准函 (擇一即可)。
負責人/代辦人的第一證件:需為【國民身分證】。
負責人/代辦人的第二件:【健保卡】、【駕照】。
公司相關資料影印後,需在空白處蓋公司大小章。
代辦人需年滿20歲,且名下無任何欠費 (包含未逾期費用)。
【學生證】僅能佐證,無法作為第二證件。
簽名規範:
負責人親辦:申請人簽名處負責人親簽+蓋公司大小章。
他人代辦:申請人簽名處 - 蓋公司大小章,代辦人簽名處 - 代辦人親簽。
第二證件編號
健保卡
編號位於健保卡左下角,共12碼 (如圖000012345678)。
駕照
編號位於駕照右下方【管轄編號】,共12碼
(如圖20020020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