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為人民而存在的,人民繳稅是為了讓政府做事;把稅退給人民, 就讓政府免去它服務人民的職責。(超徵並非「徵了不該徵的稅」,詳後「四、」)
如果是我一人得到一萬元的退稅,我當然高興;但每個人都被退一萬,那就讓政府免去原本應該為人民做的2300億工作。
普發2300億, 除了不讓政府做事, 還把那筆錢從國庫裡拿走!對比之下,亂砍預算只是不讓政府做事,但砍掉的錢還留在國庫裡!
政府想要照顧人民,應該做好社福、衛福、建設等日常工作;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普發現金才可能 (還未必) 有正當性 (詳後「五、」)。
面臨川普關稅挑戰,民眾預期物價大漲,這時盼望有一萬元的小確幸,似乎在情理之中;但您可能沒有想到,這必須是在「只我有、他人沒有」的前提下,才會真的是一個小確幸,為什麼呢?
普發一萬,就讓原本留在國庫裡的2300億,在幾天之內進入市場流通,但商品的供給量並沒有增加; 這時,因為市場上有更多的錢要去買沒有變多的東西,勢必增加物價上漲的壓力。
2300億對物價最後會有怎樣的影響,很難預估 (因為影響的因素很多),但絶對不會有利於物價下跌。
只有在消費低迷的情況下,剌激消費才有正當性;但現在並沒有消費低迷的情況,所以,「普發現金, 扺抗通膨」是騙人的口號。
無論超徵多少,任何人都想知道政府是用什麼方法「徵了不該徵的稅」? 是偷偷調高稅率了嗎? 還是增加了徵稅的項目?
但我們從來沒有聽過有「提高稅率」或「擴大稅基」的事?
(這種事是瞞不了人的, 在新聞上一定造成轟動)
所以,財稅專家講的「超徵」(其定義詳後),以及媒體報導的數字,都不是上述的「不該徵的稅」。
即使真有「不該徵的稅」,政府也應該把每個人被多徵的稅退還給個人,以矯正錯誤;但絕不能普發現金,因為每個人被多徵的稅絕不相同。
所以,用「超徵」當做「普發」的理由,絕對是話術。
任何人不斷講「超徵」, 都只是為了:
a. 誤導民眾以為政府徵了不該徵的稅;
b. 引發民眾想要領錢的欲望,而不去懷疑其正當性。
實收稅金 – 應收稅金 ≠超徵
實收稅金 – 應收稅金 ≦ 0, 在稅率和稅基不變的情況下,
因為多少總有逃漏之稅, 雖屬應收, 但未能實徵。
超徵是財稅用語 (但對民眾有誤導性), 它的定義是:
「超徵」= 稅後實收稅金 – 稅前預估稅金
因為後項由預估方法決定, 所以「超徵」的來源實際是一個「預估值」, 並不代表政府實際上有多少餘錢可以花 (詳後「五、」)。用一個預估值做為普發現金的考量, 是一件荒謬的事。
另外, 藍白強調今年超徵5283億, 但實際上其中包括地方的超徵, 扣除後, 中央政府超徵的數字是3757億 (普發的錢只能由中央政府支應); 雖然前面已說明這不是「普發」應考慮的數字, 但合當敘明, 以正視聽。
時空背景: 當時是疫後復甦期, 許多藍綠政治人物以此為由力主普發 (雖然還是各有選票盤算), 蔡總統雖然反對 (理由見「一、」), 最後還是在壓力下同意。
財務考量:「普發」首先要看「中央政府政府可以動支的錢」, 即「歲計賸餘」, 當年 (藍字) 和今年的情況如下:
當年蔡政府是在有3464億元可動支的情況下,又有疫情因素,才普發六千共1417億元;對照今年賴政府只有1641億, 則普發一萬共2300億更無合理性。
另外值得注意:歲入 = 稅收 + 其它收入 (例如國營事業盈餘等)
今年中央歲入3,1436億中, 稅收只有2,6897億,其實連支應立院核定的歲出2,7847億都不夠,可見只用稅收多寡來思考政府財政,是非常片面而不專業的。
以上是關於普發現金一事,對照蔡賴政府應有的決策思考;應該注意,這些思考中完全沒有「超徵」可以介入的餘地。
早在今年二月傳出超徵5千多億時,藍營就已喊出「普發一萬」的口號;那個時候,還只是單純的「不讓政府做事,又把錢從國庫拿走」 (比起亂砍預算只是不讓政府做事,已經是更進了一步,參見本文「一、3」)。
到了今年五月,為因應川普關稅挑戰,行政院提出4100億「特別條例」 (其資金來源為過去幾年歲計賸餘的累積, 包括去年的1641億, 見「五、2」)。這時,藍營就鎖定「特別條例」中貼補台電1000億, 和「國土安全靭性」1500億,二項共2500億要求刪除,並宣稱用這筆錢支應「普發現金」2300億還有剩餘──而且,再也不提超徵的事了。
等到大罷免二階通過31位藍委,為了挽救三階大罷頽勢,普發一萬當然就成為最廉價的救命丹,藍營力推,當然就是最近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