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明才6/21在趙少康的反罷講台上說:
「….你看看國民黨的立委,台上看過去,不是帥哥,就是美女…. 其實我看現在太不公平了,你看這樣的一個選舉制度,民主是人民作主,我們上面 (指台上立委) 跟其他加起來,我們是60%,我們是主人才對啊。結果今天叫做惡奴欺主,司法院所有的機關,中選會被他拿走了,無法無天的弄啊…」
仔細體會這一段公開言論, 可以探知羅明才的心中罣礙, 以及後面的意識形態:
罷明才深深感受到不公平, 被欺負, 因為他以為民進黨動用了司法和中選會 偵辦假連署, 並推動大罷免。「做假」和「大罷」在他呼風喚雨的大半生中, 確實是從來沒有遇過的大威脅; 這個不難理解, 所以現在是他最大的心中罣礙。
但欺負他的人, 為什麼就變成「奴」了呢? 照理說, 既然人民是「主」, 政治人物應該就是「僕」; 而欺負他的政治人物, 就應該是「惡僕」, 而不會稱他們為「惡奴」才是。
這一字之差, 把「僕」當成「奴」, 代表一種心態: 認為當僕人的, 也就是為別人服務的, 無論是端盤子的店員, 長照的移工, 或一般所謂的公僕…大概都算是「奴」、「奴材」、如果還不是「奴隸」的話。這當然透露了他的一種深層意識。
但我們猜想, 這應該是口誤; 他的原意, 應該是要說「惡僕欺主」, 是指那些「惡劣的公僕」。羅明才套用古代「惡奴欺主」成語的時候, 沒有注意在民主時代, 這是歧視性的語言。一時不察, 也應該是心中罣礙太重的原故。
不過, 當他指著台上的立委說: 「我們才是主人啊」, 並緊接著說出「惡奴欺主」的時候, 事情又奇怪起來了: 就算欺負他的是「惡僕」, 頂多也就是欺負了他這位「善僕」(如果真的善), 怎麼會是「欺主」?
從什麼時候開始, 「善僕」(就算真的善) 可以自封為主人? 所以, 他不止是把僕當奴, 還把自己當主, 這才是羅明才「當了廿幾年不必改選的立委」的深層意識。
讓我們再為羅明才做一點解釋: 也許, 他的「我們才是主人」不是字面的意思, 而是把「台下的支持者, 以及所有投給藍委的民眾」都包括在內了; 這樣一起算, 有60%的民意, 所以才是主人。
但這也很奇怪, 另外40%的民眾要算什麼呢? 難道要歸在「惡僕」或「惡奴」之中嗎? 看起來, 羅明才頭腦裡的所謂「民主」, 就是「多數全拿」: 只要我是多數, 我就是全部, 証諸一年多來藍白立委在立院的表現, 應該推測無誤。所以, 這是羅明才透露出來的另一個深層意識。
這當然是因為, 他忘記了民主的要義, 多數要尊重少數, 至少不能忽視少數而認為自己代表全民而成為「主人」; 這種民主abc怎麼就會忘了呢? 大概也是心中罣礙太重的原故。
早在去年大選之前, 藍白就一直以為自己代表多數; 那就奇怪了, 多數怎麼沒有當上總統? 原來, 他們是把「沒投賴的票」都「加起來」當成「我們的」了; 但全世界的民主選舉都沒有這樣算的: 難道「A票數 < B票數 + C票數」時, 就可以由B和C自稱為「我們」, 然後由B和C協調一人、或兩人一起當總統嗎? (藍白倒是可以考慮把選罷法修改成這樣)
選民投票, 對A,B,C都各有其選擇; 沒有把B和C的票加起來對抗A的; 當時藍白使盡力還合不起來, 其實就是選票合不起來的明証。即使當初藍白合成功了, 原本藍白的票也未必能集中。羅明才於此毫無自覺, 也就透露了他的心中罣礙和深層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