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十字會輔助行動器材租借服務
服務簡介
服務簡介
香港紅十字會自一九七五年開設的「輔助行動器材租借服務」,多年以來有賴慈善基金、公眾捐款及象徵式的器材租借租金等支持運作經費。
香港紅十字會自一九七五年開設的「輔助行動器材租借服務」,多年以來有賴慈善基金、公眾捐款及象徵式的器材租借租金等支持運作經費。
服務目的
服務目的
為有需要之傷病者及行動不便的人士,提供價廉合適的輔助器材租借服務,以減輕他們在康復期間的經濟支出,讓他們安心康復。
為有需要之傷病者及行動不便的人士,提供價廉合適的輔助器材租借服務,以減輕他們在康復期間的經濟支出,讓他們安心康復。
服務對象
服務對象
- 行動不便的傷病者
- 需短暫租借輔助行動器材的人士
可供租借之器材及費用 (最近更新日期︰8/2/2021)
可供租借之器材及費用 (最近更新日期︰8/2/2021)
器材 每月租金 (港幣)
器材 每月租金 (港幣)
(必須由醫護人員轉介)
(必須由醫護人員轉介)
註:
註:
*目前只有威爾斯親王醫院交收中心提供
*目前只有威爾斯親王醫院交收中心提供
# 只在社區交收中心提供
# 只在社區交收中心提供
另租借器材必須繳付按金:
另租借器材必須繳付按金:
若保證人為香港居民,按金金額(港幣)如下:
若保證人為香港居民,按金金額(港幣)如下:
輪椅 二百元
輪椅 二百元
高背輪椅 四百元
高背輪椅 四百元
(必須由醫護人員轉介)
(必須由醫護人員轉介)
其他器材 一百元
其他器材 一百元
若保證人為非香港居民,按金金額(港幣)如下:
若保證人為非香港居民,按金金額(港幣)如下:
輪椅 二千元
輪椅 二千元
其他器材 一千元
其他器材 一千元
借用期限
借用期限
基本租借期最少為一個月,已繳付的租金將不獲發還。 若有需要可以延長租借期。
基本租借期最少為一個月,已繳付的租金將不獲發還。 若有需要可以延長租借期。
器材交收
器材交收
- 敬請預約領取/歸還所有器材。
- 租用者或保證人可授權第三者到本會交收中心,領取及歸還其租借的器材,惟必須填寫交收授權書。
遺失或損壞
遺失或損壞
在租借期內,器材如有遺失或損壞,租用者或保證人應盡早通知本會職員,並須繳付有關修理或重新購置的費用。
在租借期內,器材如有遺失或損壞,租用者或保證人應盡早通知本會職員,並須繳付有關修理或重新購置的費用。
惡劣天氣或情況安排:
惡劣天氣或情況安排:
若天文台於服務前兩小時或於服務進行期間發出八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輔助行動器材租借服務」(包括各交收中心及器材到戶服務) 將暫停服務
若天文台於服務前兩小時或於服務進行期間發出八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輔助行動器材租借服務」(包括各交收中心及器材到戶服務) 將暫停服務
另租借器材必須繳付按金:
另租借器材必須繳付按金:
若保證人為香港居民,按金金額(港幣)如下:
若保證人為香港居民,按金金額(港幣)如下:
輪椅
輪椅
助行車 二百元
助行車 二百元
高背輪椅 (必須由醫護人員轉介) 四百元
高背輪椅 (必須由醫護人員轉介) 四百元
手提斜台板 五百元
手提斜台板 五百元
高背傾斜及後躺輪椅 一千元
高背傾斜及後躺輪椅 一千元
可傾斜沐浴便椅 (必須由醫護人員轉介) 一千元
可傾斜沐浴便椅 (必須由醫護人員轉介) 一千元
其他器材 一百元
其他器材 一百元
若保證人為非香港居民,按金金額(港幣)如下:
若保證人為非香港居民,按金金額(港幣)如下:
輪椅 二千元
輪椅 二千元
其他器材 一千元
其他器材 一千元
租用者須知
租用者須知
- 租借器材申請必須由年滿18歲之使用者或保證人辦理
- 所有租借申請須先致電交收中心預約
- 租用者及保證人身份證或護照副本;
- 保證人之住址證明副本;
- 所需按金及租金費用;
- 如租用者為高齡、傷殘、健康欠佳之綜援受助人,可保留單據向社會福利署申請醫療復康用品津貼。(備註:有關申請由社會福利署獨立審批)
- 如機構團體或私人公司有意租借輔助行動器材作活動之用,可致電 2610 0515辦事處向職員申請。
借用期限
借用期限
基本租借期最少為一個月,已繳付的租金將不獲發還。 若有需要可以延長租借期。
基本租借期最少為一個月,已繳付的租金將不獲發還。 若有需要可以延長租借期。
器材清潔及維修保養
器材清潔及維修保養
本會供租用之所有輪椅及其他器材,每一部/件均經過消毒、清潔、檢查及維修保養程序,確保輪椅/器材已清潔及安全才供租用。租用期間,本會將按需要安排專人上門檢查及維修已出租之器材。
本會供租用之所有輪椅及其他器材,每一部/件均經過消毒、清潔、檢查及維修保養程序,確保輪椅/器材已清潔及安全才供租用。租用期間,本會將按需要安排專人上門檢查及維修已出租之器材。
器材交收
器材交收
- 敬請預約領取/歸還所有器材。
- 租用者或保證人可授權第三者到本會交收中心,領取及歸還其租借的器材,惟必須填寫交收授權書。
遺失或損壞
遺失或損壞
在租借期內,器材如有遺失或損壞,租用者或保證人應盡早通知本會職員,並須繳付有關修理或重新購置的費用。
在租借期內,器材如有遺失或損壞,租用者或保證人應盡早通知本會職員,並須繳付有關修理或重新購置的費用。
香港紅十字會總部 院友關懷服務
香港紅十字會總部 院友關懷服務
電話:(852) 2610 0515 / 5109 4655
電話:(852) 2610 0515 / 5109 4655
傳真:(852) 3103 4010
傳真:(852) 3103 4010
地址:香港西九龍海庭道19號
地址:香港西九龍海庭道19號
器材到戶服務
器材到戶服務
香港紅十字會「綜合社區恢復計劃」是針對社會事件及2019新型冠狀病毒對香港造成的影響而推行之計劃。「器材到戶服務」為「綜合社區恢復計劃」項目之一,透過豁免器材到戶運費及豁免部分租金(最多三個月),為有需要而合資格人士提供適時的器材租借服務,以提升他們的活動能力及減輕申請人或其照顧者之經濟負擔。未符合申請條件但有經濟困難者,也可申請,本會將按個別情況審理。
香港紅十字會「綜合社區恢復計劃」是針對社會事件及2019新型冠狀病毒對香港造成的影響而推行之計劃。「器材到戶服務」為「綜合社區恢復計劃」項目之一,透過豁免器材到戶運費及豁免部分租金(最多三個月),為有需要而合資格人士提供適時的器材租借服務,以提升他們的活動能力及減輕申請人或其照顧者之經濟負擔。未符合申請條件但有經濟困難者,也可申請,本會將按個別情況審理。
計劃年期:
計劃年期:
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
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
服務對象及申請條件:
服務對象及申請條件:
服務使用者或其家庭需符合以下條件:
服務使用者或其家庭需符合以下條件:
長者
長者
- 香港居民 及
- 60歲或以上之獨居 或 兩老同住者
- 需要短期借用輪椅 / 輔助行動器材
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
- 正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或
- 正領取長者生活津貼(普通/高額)
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家庭
(行動不便人士 或其照顧者)
(行動不便人士 或其照顧者)
- 香港居民 及
- 需要短期借用輪椅 / 輔助行動器材之人士 或 其照顧者
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
- 正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或
- 每月家庭收入不超過「在職家庭津貼計劃(全額津貼)」的住戶每月入息上限 #
註: * 申請人需提交相關入息證明文件
註: * 申請人需提交相關入息證明文件
# 「在職家庭津貼計劃(全額津貼)」將依據政府所公佈進行更新
# 「在職家庭津貼計劃(全額津貼)」將依據政府所公佈進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