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良局鄧肇堅慈善基金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 香港居民

  • 符合上述基金援助範圍所述的情況

  • 經政府部門、區議會、醫院、街坊會、慈善團體或福利機構的推薦

  • 過往從未曾獲本基金批款的人士

資助金額

  • 按申請個案的情況而定;每個個案獲批的最高金額為港幣$10,000

申請所需文件

  • 申請人及受資助人的香港身份證副本

  • 政府部門、區議會、醫院、街坊會、慈善團體或福利機構的推薦信

  • 其他有助基金委員會審查個案的證明文件,例如醫生或有關醫護人員的建議報告、死亡證、入息證明、住址證明、銀行存摺/月結單、主要/大額開支的收據(如租單等)、申請資助購買的物品的報價單/發票/收據等

  • 若轉介機構同時為申請人申請資助購買的物品的提供者,申請人除出示轉介機構的報價單外,亦須提交至少一份由另一供應商提供的報價單

查詢

  • 電話:2277-8108 / 2277-8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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