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

社會福利署(社署) 於2017年3月推出「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院舍券)試驗計劃」(試驗計劃),在3年內分批推出共3000張院舍券。試驗計劃採用「錢跟人走」的原則,為有需要院舍住宿照顧服務並正在中央輪候冊內輪候護理安老宿位的長者提供一個額外選擇。

**試驗計劃由2020年3月起延續3年至2023年3月。 

選擇「長者院舍照顧服務券計劃」下的認可服務機構

一)「錢跟人走」增加選擇的靈活性:長者可按需要自由選擇及轉換試驗計劃下的院舍。

二)「能者多付」讓負擔能力較低的長者獲得較多政府資助:按長者個人資產及入息定出長者所屬的共同付款級別,長者如屬最低的級別 0, 不用繳付每月院舍券面值下的「標準服務」費用。

三)縮短輪候時間:長者可在較短時間得到受資助的院舍照顧服務。

四)六個月的試用期:讓長者考慮入住院舍及嘗試適應院舍生活。

合資格參加者,是經社署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定為身體機能中度缺損及正在資助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中央輪候冊)上輪候護理安老宿位的長者。

社署會根據長者的長期護理服務申請日期向部分的合資格長者直接發出信件,邀請他們申請院舍券。社署會考慮申請人在中央輪候冊上的輪候次序以決定處理院舍券申請的優次,同時亦會安排特定部分的院舍券名額予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受助人。社署將會以書信形式通知申請人申請的結果。

[註:合資格長者在中央輪候冊上正輪候護理安老宿位而其資助長期護理服務申請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或之前的長者(不包括正持有或已使用院舍券的長者、在中央輪候冊的申請狀況為「非活躍」及已編配資助宿位的個案)。

社署已向在2020年3月16日之前已在中央輪候冊上的合資格長者發出信件,邀請他們申請院舍券。如合資格長者還未收到邀請信,歡迎致電聯絡院舍照顧服務券辦事處。]

試驗計劃内容

認可服務機構須為個別院舍券持有人提供院舍券面值下的「標準服務」如下:

 (i)住宿於共住的房間;

(ii)每日最少三餐,另加小食;

(iii)基本及特別護理;

(iv)職員全日24小時當值;

(v)個人照顧服務;

(vi)每星期兩次以個人或小組形式進行的復康運動;

(vii)註冊醫生定期探訪;

(viii)定期的社交康樂活動;及

(ix)洗衣服務。

 院舍券面值為每月15,641元(2020年4月1日起生效)。院舍券面值會與「改善買位計劃」的甲一級宿位的每月成本掛鈎而按年調整。由2020年8月1日起,認可服務機構可按個別院舍的每月實際收費作為院舍券服務費用,為長者提供院舍券面值下的「標準服務」,並以現行院舍券面值為上限。

共同付款安排和經濟狀況資產審查

 本著「能者多付」的原則,負擔能力較低的院舍券持有人可獲得較多的政府資助。社署會採用八級(由級別0至級別7)的層遞式共同付款安排。以院舍券申請人個人為單位接受經濟狀況審查,而入息和資產均會計算在內,以定出共同付款級別。

入息審查方面,會將院舍券申請人每月的收入和一人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作比較。級別0(即共同付款金額為0的最低級別)院舍券持有人的每月收入應不多於一人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五成。級別7(即共同付款金額最高的級別)院舍券持有人的每月收入則不設上限。

資產審查方面,級別0院舍券持有人的資產上限與單身長者的綜援資產上限相同。至於級別1至級別6的院舍券持有人,資產上限則參照單身長者申請租住公共房屋的上限。級別7不設資產上限。

在不同的共同付款級別下,院舍券持有人繳付的共同付款金額將按該年度的院舍券面值或個別院舍的每月實際收費(以現行院舍券面值為上限)及其須承擔的共同付款比率計算。

請按此下載試驗計劃下的共同付款金額級別列表(2020年4月1日起生效)


參與試驗計劃的安老院,必須提供非資助宿位,並符合社署規定的空間、人手及過往服務紀錄的指定要求。現時有不同類別的安老院成為認可服務機構,包括符合資格的津助院舍、合約院舍、非政府機構營辦的自負盈虧院舍、「改善買位計劃」甲一級院舍及其他符合資格的私營安老院。


地址: 

社會福利署

院舍照顧服務券辦事處

香港北角英皇道338號華懋交易廣場2期27樓2701-07室電話:3107 3280及 3107 3290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下午5時,公眾假期除外)傳真:3107 0236電郵:rcsv@sw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