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會緣起

南方澳為台灣三大漁港之一,也是日本人在台灣建設的第一個現代漁港,早年以漁業發達而全國聞名,七十年代起逐漸轉成觀光重鎮,近年更因金、玉及珊瑚媽祖的進駐而成為全台重要的宗教信仰中心,道旁商店林立,每逢假日,大街小巷車水馬龍,遊人多如過江之鯽。唯因缺乏整體規劃,商店素質良莠不齊,陳列商品更是雜亂無章,常為遊客所詬病, 有鑑於此,南方澳有心的店家於民國100年籌組了「宜蘭縣南方澳商圈發展協會」, 志在改善商圈整體形象。

隨著時代的變化,南方澳這個具有『台灣東方之珠』美稱的漁村,近年來悄悄在全國旅客的心中浮上台面,然當大量的旅客湧進南方澳,一切觀光、旅遊、交通、停車、購物、消費、髒亂、衛生...等問題,讓旅客無法接受,雪山隧道通車後更是雪上加霜,每逢假日有如海嘯般的人車,每每讓主管單位徒勞,有鑑於此地方有心人士也曾多次想籌組觀光團隊,但所需之人力、物力、財力非地方所及而一一作罷。

99年初見東北角風景區管理處於南方澳興建旅客服務中心,此時地方有志之士,一致同意願為南方澳觀光大道踏出第一步,決定籌組『宜蘭縣南方澳商圈發展協會』;縱有滿腔熱血,然被大眾視為不可能的任務,原因是一般人仍認為推動觀光發展,除中央以外無其它機關單位可單獨完成,光是配合款項就望之怯步。在大家不離不棄,並猶如革命四處奔走,終獲人助及多方首肯,於100年10月24日,以廖大慶為首共招募發起人30名,申辦文件正式送交宜蘭縣政府社會局審查。

於101年2月21日,獲宜蘭縣政府社會局<府社區合字第1010021372號>函核准立案。

立案宗旨

一、 促進南方澳地區觀光與商業發展、凝聚南方澳商圈業者與住戶之共識。

二、 凝聚地方資源推動商圈活動,提升商業經營層級。

三、 整合地方資源,統籌規劃與商圈推動有關事宜。

四、 輔導南方澳商圈業者,改善經營,提升服務品質,促進社區商業發展與地方繁榮。

五、 提供會員相關資訊及諮詢服務。

六、 推動地方公益、關懷弱勢族群,落實企業在地回饋。

七、 協助政府推行政令,促進社區發展及社會服務與和諧。

南方澳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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