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島生與死:人、人魔、殺人魔

Post date: Mar 28, 2016 5:43:35 AM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謝煜偉

有一句日本俗諺是說:「人世間沒有壞人(渡る世間に鬼は無し)」,意思是世上的人們看來恐怖,但其實都帶有樂於助人的好心腸,藉此讚揚人性的光明面。日本著名編劇橋田壽賀子則將這句諺語改為「人世間盡是壞人(渡る世間は鬼ばかり)」,以此作標題成就出一部引發高度共鳴的長青連續劇。當然這並不是一部恐怖驚悚的戲劇,而是略帶莞爾、發牢騷的心情,訴說世間的人情冷暖(因此,中文常翻譯為「冷暖人間」)。無論如何,不管是人性光明或黑暗的人生哲理,還是區辨好人壞人的老生常談,總是透露著「人非絕對善,亦無絕對惡」這樣的道理。不過,每當社會上發生駭人聽聞的兇惡犯罪事件,社會大眾總是急切地將犯人冠上「人魔」稱號,彷彿他們雖有人形,內心卻是魔鬼,而唯有魔鬼才會做出絕對之惡。既然人魔「非人」哉,那麼就成了人人皆曰可殺的對象。畢竟,殺的是人魔不是人,就不能稱做是殺人,只能算是驅魔除妖,因此除惡務盡也是理所當然之事。

今年5月,台北捷運發生隨機大量殺傷案件之後,聳動的媒體稱嫌犯鄭捷為「人魔」,自然也反映了上述看法。北捷隨機殺人案對台灣社會造成極大程度的震撼效果,激發了大眾最深層的被害恐懼。特別是,當我們想到,一個外觀上與一般人無甚差異,操著同樣的口音,生長在同一塊土地上的人,其實是砍人不眨眼的人魔,那麼此刻站在我身旁的陌生人也可能是下一個鄭捷,而我極有可能成為下一位隨機挑選下的被害者。在被害恐懼的催化下孕生了罕見的集體恐慌心理,也激化了社會大眾速審速決的訴求。此時,「死刑」成為台灣社會的共通語言,也諷刺地成為形塑共同體的「歸屬意識」與「共通價值」。

相對的,在一片殺伐聲之中,也有不少應關注犯罪成因的聲音,認為應對犯罪者的人格形成、精神狀態、成長經歷作徹底的分析,並藉此調整家庭、學校乃至於社會的防護網,避免未來憾事再度重演。矛盾的是,犯罪者之所以被當作是人魔,正因其人性已泯,動機及舉止非常人所能理解,那麼為何我們還能夠,甚至還會想要透過精神醫學、心理學、社會學等諸多學科的視角凝視那些「不可解明的犯罪成因」呢?這些解明犯罪成因的嘗試,究竟帶來什麼價值?我們能夠從中學到什麼?

就讓我們從隨機大量殺人事件的成因論開始談起吧。根據報導,近五年內共發生五起隨機殺人案。其中,2009年的黃富康殺人案、2012年的曾文欽殺人案(也就是俗稱的湯姆熊割喉案)以及2014年的鄭捷殺人案最受注目。隨機殺人,顧名思義,就是隨機、無差別的挑選殺害對象,因此行為動機並不能歸因於感情、金錢糾紛或針對特定對象之復仇。而犯罪精神病理學界另有對「大量殺人(mass murder)」定義為「單一事件中,一名兇嫌以殺人之故意下手攻擊5人以上,並造成3名以上死者」之案件,依此,唯有鄭捷案有可能符合隨機大量殺人案件之標準。不過我們必須留意,本案兇嫌的主觀殺意個數尚須透過審判認定;根據研究,許多「大量」殺人的兇嫌雖然客觀上造成許多死者,但在行兇過程中未必對每一個下手對象都抱持明確的殺意,而可能僅是欲造成其傷害而已。因此,必須根據當時下手的情勢、與被害者的對峙情形等複數原因綜合判斷,鄭捷案當然也是如此。

無論學理上的定義為何,此類事件之所以會造成巨大衝擊,不外乎「死傷結果的重大性」以及「動機的不可解明性」這兩點。特別是後者,社會大眾難以理解,兇嫌為什麼會對多數素未謀面的人群產生殺害的念頭。而在量刑上,犯罪動機的不可理解性也時常連結到行為人「殘暴」、「泯滅人性」、「殘酷」等性格上的評價,而成為適用死刑的重要量刑事由。例如2008年發生的日本秋葉原隨機大量殺傷事件,在審判過程中檢察官具體求處死刑,並向法院稱:「這是犯罪史上罕見的兇惡事件,是泯滅人性的惡魔行徑(犯罪史上まれに見る凶悪事件で人間性のかけらもない悪魔の所業)。」而一審、二審法院判決也按檢方所列事證認定罪嫌,判決死刑。由此可知,隨機殺人案件所帶有的「動機之不可解明性」,多半成為形塑兇嫌喪失作為人的基本資格,宛如惡魔形象的關連原因,兩者串連而成科處死刑的決定性因素。

然而,弔詭的是,犯罪者一方面被塑造成「人魔」的形象,另一方面在施以刑罰的前提—責任能力的判斷上,卻仍舊得以被認定具備完全的責任能力(否則,死刑就不能適用了)。那麼,這些生理上欠缺精神障礙因而具備完全責任能力的「人」,究竟是因為什麼理由而成了「人魔」?我想,各位聽眾在此也不禁會產生這項疑問。

在鄭捷案發生後,輿論有拿本案與前述的秋葉原隨機大量殺傷事件做比較。日本社會各界對秋葉原隨機大量殺人事件兇嫌的生平、親子關係、社會地位、勞動環境乃至於犯案經緯做過徹底的分析,而評論家們對於嫌犯的身世與境遇多半抱持著同情的態度:在新自由主義社會的運作邏輯下,正式社員與派遣工將人生組別一分為二,形成新的階級對立社會,而人一旦被劃分為人生失敗組,在負面事態的連鎖下根本沒有翻轉的機會。兇嫌正是因為處於這種孤立無依的社會邊緣,為了向「人生勝利組」復仇,因而直接或間接造成了本次慘案的發生。簡言之,就是「新自由主義政策→貧富差距擴大→無法成為正式社員的年輕人大增→企業內部對派遣勞工的非人待遇→基於疏離而感到絕望→理性判斷能力的喪失→隨機殺傷行為」的因果推論。

不過,關於類似這種從家庭環境、社會結構論犯罪成因的論調,或許對於訴求制度變革的一方有所助益,因為社會大眾或多或少可以對兇嫌所從出的不良背景產生若干共鳴,然而,對於兇嫌責任的認定,卻沒有(如預期般)產生減輕的作用。即使是採取上述因果推論的論者,對於兇嫌的刑責依舊主張「完全自由意志下的自我責任」,行為人終究必須要負起完全的刑事責任。這令人陷入一種糾結而難解的情境,因為在犯罪的遠因階段,所呈現的是「受環境所決定的人類形象」(決定論),而在犯罪的近因階段,卻又完全成為「自我決定、自我負責的道德主體」(非決定論),而到了行為時的動機解明階段,又成為「泯滅人性的惡魔」,藉以證立科處死刑的正當性。我想,鄭捷案未來在審理、判決之際也將會面臨這三種人類形象恣意切換的問題。

基本上,只要對於「建構式的責任觀」有初步的理解,便不難知道在刑事審判中,自由意志是為了要讓近代法下的責任機制有效運作而建構出的概念,法國巴黎第八大學的心理學學者小坂井敏晶(Toshiaki Kozakai)精準地指出,事件發生後為了解消社會的負面情緒,使主體對結果負起一定的「責任」,我們有必要虛構出「自由意志→責任」的邏輯。如此一來,我們自然也能夠從上述觀點,理解這三種人類形象的恣意切換,與其背後的政策目的。不過,思考並不能到此結束。我們可以進一步思考,應如何看待隨機殺人案中的「動機不可解明性」?試圖理解不可解之事,究竟能帶給我們什麼啟示?

日本精神科醫師片田珠美(Tamami Katada)在她的著作『無差別殺人之精神分析(2009)』一書中,以秋葉原隨機大量殺傷事件為契機,詳細檢視了近年來發生於日本的隨機殺人案,例如池袋隨機殺人案、下關隨機殺人案以及池田小學隨機殺人案等,考察其異同,並將秋葉原殺人案以及前二者歸類為「對社會整體復仇」,後者歸類為「對特定集團復仇」之類型。她進一步挖掘出潛藏於這些案例深處的精神病理構造,認為不可忽視的結構性因素是那蔓延於社會全體的「拒絕成熟」性格。所謂「拒絕成熟」之性格,一方面是指無法接受現實上的自己,另一方面也涉及無法徹底接納「(情感寄託)對象之喪失」一事。此處所為的「對象」包括戀愛、親情、友情等情感寄託之對象。這種拒絕成熟的性格,將使自戀傾向不斷增生肥大,同時也易於做出外部(他人)歸因的評價。簡單的說,片田氏指出隨機大量殺人的個人深層病理結構:肥大的自戀傾向以及面對對象逝去的脆弱。

姑且不論上述精神分析的論法是否有過度化約的問題,片田氏清楚指出,單純地將無差別殺人事件歸給於「階級社會下的犧牲品」是危險的,不過,我們也不可能忽視社會病理對於個人病理的影響。當我們直視這兩個個人因素就必然會與社會的結構性因素正面對峙。我們可以說,隨機殺人事件,彷彿就像是嘲諷時事的漫畫,清楚描繪出一張張面對「對象喪失」而手足無措的、我們的臉龐。也彷彿像鏡子一般不留情面地將那無限膨脹的自戀症狀的我們,給映射出來。

而愈是試圖解明不可理解的犯罪成因,就愈會發現,原來人與非人(人魔)之間,可能只存有一線之隔。人是多麼容易就可以頹落至非人的境地,而反過來說,人要維持住作為人的前提—人性,是多麼不容易的事情。這不禁令人想起日本能劇「道成寺之蛇」的描寫手法。故事中的主角清姬在遭到安珍背叛後,激怒之下竟化身成為蛇妖,然後仍然以人的姿態,將躲藏在道成寺大鐘裡的安珍給活活燒死。在描述化身為蛇妖那段,無須透過電腦動畫,單以笛、鼓、呼號,以及演者身形姿態的變化,就足以令人震驚萬分:原來,一轉眼之間,眼前的人,竟也不再是人,而在凝視非人的同時,也凝視著自己。也許,那些難以用理性解釋或形容的人性與非人性的糾結交織,似乎唯有透過藝術與文學創作,才有可能體會吧。

可惜,諸如此種關於人性與非人性的反省,難以透過近代法建置的審判系統加以呈現。按照目前死刑量刑的判斷架構,不可理解性化解了「無教化可能性」難以證立的問題,因為教化正以理解為前提,只要不可理解,自然就沒有教化、矯治的餘地了。上述隨機殺人案的精神分析,看似在將人性的最後一哩不可解之處予以拆解,然而,分析下的這些故事,依舊是從此岸觀看彼岸,企圖從事後賦予不可理解之事一項「合理的說明」。這無異是承認了人性在最深層的不可理解之處。如果我們可以觀察到這一點,那麼或許就可以從中找尋新的思路出口。

說到底,「眾人皆曰可殺」的沸騰情緒,只不過是將原本已是社會邊緣人再進一步放逐到社會共同體之外。然而,在滅除、驅逐的過程中所粹取出的「非人性」,再度反饋回來形成維繫共同體存續的「人性」,此即所謂「人性塑造機制」。這些關於人性的普世價值,便會成為共同體內部成員歸屬意識的出發點,不過,我們也很清楚,若以「歸屬意識」、「共同價值」這種帶有領域性的想法為前提,那麼共同體內部成員為求共同生存(亦即共生),將必然伴隨著排除異己;若要構思不帶有排除異己的共同體,勢必要超克領域性、成員性的拘束。我們是否能夠超克上述共同體的根本難題(aporia),思考符應於(後)現代社會的共同體性?1980年代以後,西方現代思想家即以此問題意識作為出發點,思考眾多的可能性。Jean-Luc Nancy的「無為的共同體」、Alphonso Lingis 的「無共通性的共同體(The community of those who have nothing in common)」,所顯示的其實正是一種超越排除型社會的微弱可能性。即將到來的共同體面貌尚未具體成形,但是我們仍然有必要固執地追求其變貌的可能。或許在此,我們可以從Lingis對於「另一個共同體(the other community)」的說明,提供新的思考契機。亦即,擺脫「人性」的既有想像,培養對「被害可能性(潛在的被害者)」、「加害可能性(潛在的加害者)」的想像力,以及對社會中各種苦痛(social suffering)的想像力,然後在最終那不可解之處停止下來,不帶有任何目的的、毫無保留的肯認並接納人心靈深處那無法用言語、理性、溝通化約的部分。

最後,讓我們將問題焦點拉回到死刑制度上吧。法律心理學的研究發現,無論是一般人或者職業法官,在決定刑度之際,往往「應報性的直覺」會先於理性的判斷,當然,此處所謂的「應報」其實是混雜了許多社會心理的情緒與難以透過理性論述自我正當化的內容。不過,當犯罪行為人的生命歷程越來越具體化、圖像化,活生生地呈現在眼前之際,亦即,當刑罰施予的客體愈加鮮明,成為一個「活生生的人」形象時,我們的法律制度也應該提供一套適當的「修正機制」,得以放寬由「應報直覺」所主宰的「眼界」。當我們愈在審判過程中盡力解明兇嫌的犯罪成因,或許也愈能明白人與人魔之間的距離有多近;而在最終那不可解之處,能夠毫無保留地肯認並接納那人性中不可解的部分。

在急於將「泯滅人性的惡魔」置之死地而後快的同時,希望透過這場演講,能夠讓各位重新思考「人與人魔間的界線」以及「人是如何殺死人魔」等問題。簡言之,或許我們能做的,不是反覆動用排除性的刑罰,將人標示為異端,更不要陷入人性製造機制的循環,透過如人性、理性等超越性的概念以確保社會共同體的內外界限與領域性,而應該從排除的社會(exclusive society)走向開放的共同體(inclusive community),回到原始意義的共同體概念:共同劃破傷口,接受感染,然後一起努力找尋出適應與對應這些社會危機的方式。

原文發表於2014.12.6 主題演講〈鬼島生與死:人、人魔、殺人魔 (Life and Death in Taiwan: Humans, Human Monsters and Those Who Kill the Monsters)〉《「鬼島」生與死:2014台灣國際廢死研討會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 Life and Death in Taiwan》於台灣大學法律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