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景觀與美化綠化管理維護作業要點

一、為維護校園美化綠化,營造開放休憩空間,提供公園化學校環境,以發揮境教功能,特訂定本管理維護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全校不論平面綠化、景觀美化、或立面花台、空中庭園、休憩開放空間等均本著全面綠化之理想,經配合校園整體規劃全面栽植完成,達成全校無死角之效果。

三、庭園景觀、花草樹木及休閒設施得之不易,請務必珍愛觀賞,共同管理維護,切勿任意攀折、毀損。

四、為增進美化綠化效果,請整潔責任區班級,配合各區管理負責人,每日共同注意適度澆水,以避免過度枯乾或浸泡。

五、教室走廊花台雖設置自動噴灑,每日固定時間噴灑五分鐘,但因各樓層花台內控制開關常被關閉或全開,致水壓不均,造成部份花台缺水,部份卻過多或溢水現象。

六、為解決前述缺失,教室走廊花台內控制開關,請勿任意調整(關閉或開啟過大),並隨時檢視花土之濕度適當。

七、校園花草樹木,請責任區內清掃管理學生及分配之管理負責人,每天定期檢視花土,如表土已乾請即澆水,平時每天一次,冬天三天澆一次為原則。

八、走廊花台責任區班級應每天利用時間向衛生組借用鑰匙,或配合管理負責人之鑰匙,以水管均勻澆灑,每一花台每次澆水約二分鐘之水量。

九、如無鑰匙或水管者,應利用教室水桶取水,每一花台每次澆水約十桶為原則。

十、休憩空間、空中花園及地面花木因土層豐厚,澆水時應將水管放置表土,任其漫流二至五分鐘,再移位繼續漫流,以浸濕表土下三十公分以上為原則。

十一、花草樹木之修剪維護由總務處另行派員辦理,但責任區如有枯乾死亡,或傾倒折損之花木,或排水不通等現象,責任區班級及管理負責人應即刻填報總務處處理。

十二、各責任區管理人員及班級應隨時檢視植物之存活,如發現雜草生長或石塊應即時拔除,以免影響植栽之成長。

十三、各責任區管理人員及班級應隨時檢視植物是否有病蟲害,並隨時填報總務處處理。

十四、如發現責任區之植物有枝葉色澤改變,或無故枯萎等任何異象,應隨時填報總務處處理。

十五、寒暑假不上課期間,兼辦行政人員應依責任區,確實負起澆水、管理與維護之全責。

十六、本校庭園花台之水龍頭或噴罐系統,均為地下水源,請勿飲用或清洗食用物品,比確保安全衛生。

十七、校園噴罐系統目前有效範圍僅及於操場中央草皮之全部及中庭中央草皮之局部,有效灑水範圍內得免澆水,灑水時間為清晨四至六時之間,但如損壞期間仍應加強人工澆灑。

十八、開放空間內盆栽應於每週放假前移至走廊向陽邊,上課時移回原位,以利植物行光合作用,增加存活。

十九、開放空間內盆栽應於每兩天澆水乙次,以不溢出底盤為原則,但最少每週應將底盤積水倒掉清洗,以免滋生蚊蟲。

二十、教室後陽台之花台,如尚未植栽,得由各班自行研議栽植個別班花,以美化教室環境。

二十一、校園植栽除教室後陽台之花台外,其餘場所非經同意請勿任意私自栽種,以利整體環境美觀。

二十二、全校各植栽類別均經懸掛或安置標示牌,具有教材園之效,請多研究瞭解校園景觀或提供高見,以利提昇教育效果。

二十三、辦公室之美化原則以各該處室個案規劃,發揮個別特色,並以最少之經費,或利用活動饋贈之盆栽,或自行製作之素材,或選用學生優良作品等方式,予以適當之佈置,以增加美觀視覺效果,提昇教學情緒。

二十四、辦公室應居於以身作則為前提,以室內整齊清潔、桌面不擺置物品為原則。

二十五、專科教室應以圖書館及音樂教室(二)之模式,由使用管理教師配合設備組辦理適當管理佈置與美化。

二十六、本校綠化美化經費應本著撙節開支、開源節流原則辦理,並以年度預算相關經費為本,配合家長會及社區人士等社會資源為輔,執行校園景觀及綠化美化之推展。

二十七、本校校園景觀及綠化美化之管理維護工作由班級學生區分責任區每日執行澆水、清除雜草等工作,但修剪補植等管理維護工作,則由總務處技工工友及愛心爸爸全責處理,其一般修剪委由愛心媽媽區分責任區分區依原貌修剪,清除枯枝、雜草、落葉及垃圾。

二十八、由總務處編輯「校園植物導覽」專書,提供教師教學使用,同時掛上學校網站,提供查詢。

二十九、平時鼓勵教師融入教學,以學習單方式讓學生認識校園植物,並能配合節慶或教學需要,得舉辦校園之美攝影、寫生、寫作比賽,以增進學生愛校精神。

三十 、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奉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