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師工作
導師工作內容(法規)
依據本校導師制度實施辦法(版本:112年06月19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校務會議修正通過)辦理。
以下為本校導師制度實施辦法「第六條 導師工作內容」 重點節錄,詳細內容請參閱本校法規資料庫-學務處-學發中心-修平科技大學導師制度實施辦法。
一、總導師(由學生事務長兼任)工作
(一)綜理並督導各項導師業務之推動。
(二)召開主任導師會議,由學生事務長擔任召集人,進修部主任為副召集人,各學院主任導師、系主任導師參加,每學期召開1次,視需要得召開臨時會議。
二、學院主任導師(由各班所屬學院院長兼任)工作
(一)協助總導師推動各項業務。
(二)參加各項導師業務相關會議、研習。
(三)協同各系主任導師,共同關切各系班級導師的班級經營狀況。
三、系主任導師(由各系主任或指定之副主任兼任)工作
(一)負責推動總導師、學院主任導師交辦之導師業務相關事項。
(二)參加各項導師業務相關會議、研習。
(三)每學期應召開至少1次該系導師會議,討論導師工作、輔導計畫、實施成效,協調處理該系導師及學生相關事宜,並彙集會議紀錄送學生事務處學生發展中心備查。召開會議時,可視需求聯絡學生發展中心輔導人員與會,協同討論學生處遇議題。
(四)關切系上各班導師的班級經營狀況。
(五)初選該系擔任班級導師人選。
(六)參與期末班級導師評量,推薦績優導師候選人。
(七)學生休學、退學時之輔導與會簽。
(八)會同校內外有關人員,處理學生偶發或特殊事件。
(九)推動該系新生聯絡事宜。
(十)推動畢業後1、3、5年畢業生流向調查:原則上以各屆原任班級導師進行聯絡調查;如原任導師離職或有其他因素,由各系自行推派人力接替進行調查。
(十一)處理延修生相關生活輔導工作,或指派其他教師進行。
四、班級導師基本工作 - (一) ~ (二)通則
(一)導師對於學生之性向、興趣、特長、學習態度及家庭環境等,應有充分瞭解,對於學生之思想行為,學業及身心健康,均應體察個性及個別差異,根據教學及學生事務等計畫,施以適當之指導,鼓勵學生優良表現,使其正常發展,養成健全人格。
(二)導師應妥為安排適當時間指導學生、舉行座談會、討論會以及其他有關團體生活之指導,並將上開實施情形扼要記載,隨時指導學生改進其缺點,與學生家長或監護人聯繫,如平時發現學生有不良習性或其他特殊事項,應隨時通知家長注意。
四、班級導師基本工作 - (三)班級經營
1、按時辦公,經常與班級學生接觸(應向班級學生告知在校時間)。
2、適時反映班級學生意見。
3、依學生請假規則辦理班級學生請假事宜。
4、督導班級學生從事教室及校園環境整潔工作。
5、出席班級學生集會並負責點名。
6、班級學生服務學習之督導。
7、經常指導班級學生日常生活與學業進修。
8、評核班級學生操行成績。
四、班級導師基本工作 - (四)關懷導生
1、維持班級學生秩序及外出結隊之紀律。
2、「班會或導師時間」的運用
(1)期初由班級導師參閱學輔活動資訊,安排召開班會,其餘各週導師時間安排進行各類導生活動。時間如有異動,導師須與學生調補清楚。
(2)集合班級學生舉行座談會或聯誼活動等團體活動。
(3)配合學校各項政策及活動之推行。
(4)宣導協助班級學生註冊相關事宜。
3、班級外宿學生生活輔導、填繳賃居生調查。
4、處理班級學生之偶發事件。
5、導師除主持固定時間之班級活動外,得利用課餘或例假時間集合學生,舉行座談會、討論會、郊遊、聯誼,及其他有關團體活動。
四、班級導師基本工作 - (五)資源運用:協助完成各項表格填寫。
五、班級導師進階工作 - (一) ~ (三)通則
(一)導師須參加校內導師研習,並適時參加校外輔導知能之進修或研習,以增進專業知能,提昇輔導學生之能力。
(二)學校得指派導師,參加校外防制學生自殺、藥物毒品濫用、網路成癮等相關主題之進修或研習,並於校內相關會議活動分享研習心得。
(三)導師輔導學生得視實際需要,轉介學校學輔單位或其他相關單位協助處理。
五、班級導師進階工作 - (四)個別談話或輔導
1、為瞭解學生狀況,每學期至少與每位班級學生個別談話1次。
2、將特殊的學生情況記錄於教職員資訊系統PIS內之「學生生活輔導班級學生輔導表」中,同時知會學生事務處學生發展中心(二技進修部班級知會二技進修部學務組),以建立輔導網絡。
3、對班級學生之問題加以指導,並尋求適當解決方法。
4、學生休學、退學時之輔導與會簽;並於學生休學期間進行輔導。
五、班級導師進階工作 - (五)聯絡訪談
1、導師可從事班級學生家庭訪問或電話聯絡,並將訪問結果做成紀錄。
2、導師可與班級特殊學生家長取得聯繫,並將聯繫結果做成紀錄。
3、新生班級導師,應於新生錄取起,聯絡訪談新生,表達關懷之意。
4、畢業班級導師,應輔導學生於畢業前,完成教育部之大專畢業生流向資訊平台資料登錄工作,並輔導學生更新學生基本通訊資料,進行畢業生流向調查。
5、教師應配合對曾任導師時所帶班級的畢業校友,進行畢業後1、3、5年畢業生流向調查。
五、班級導師進階工作 - (六)資源運用
1、學生遇有特殊型問題使用教職員資訊系統PIS內之「學生生活輔導」、緊急型問題使用「學生輔導轉介表」(請至學生事務處學生發展中心網頁下載電子檔)。
2、指導班級學生參加課外活動、社團組織及各項競賽。
3、出席系集合、各項相關研討會及導師各項會議等重要活動。
4、接受學校導師評量暨績優導師遴選辦法之考核。
5、參與班級學生活動,並與學生產生良好互動關係。
6、如遇班級學生重大問題時,得與總導師、學院主任導師、系主任導師及學校相關單位共謀解決之道,或提交導師會議商討之。
六、延修生導師(由各系主任、指定之副主任或指派其他教師擔任)工作:負責延修生各項輔導工作。
關於「學生生活輔導班級學生輔導表」
依本校導師制度實施辦法,將特殊的學生情況記錄於教職員資訊系統PIS內之「學生生活輔導班級學生輔導表」中,同時知會學生事務處學生發展中心(二技進修部班級知會二技進修部學務組),以建立輔導網絡。
晤談方式:
1. 學生求助、2. 老師約談、3. 電話訪談、4. 網路訪談
困擾事項:
1. 一般晤談、2. 學業困擾、3. 健康困擾、4. 家庭困擾、5. 心理癥結、6. 感情困擾
7. 交友困擾、8. 人際困擾、9. 生活適應、10. 職業定向、11. 升學疑難、12. 人生探索
13. 自我迷失、14. 缺曠輔導、15. 其他、16. 疫情關懷
17. 休(退)學關懷:當學生有休退學意念,或是休學期間的關懷,請於關懷輔導後,選此選項填寫輔導紀錄。
班會暨導師時間
請各班定期召開班會導師時間。可參閱前列 導師工作(法規) 第六條 導師工作內容 - 四、班級導師基本工作 (四)關懷導生 2、「班會或導師時間」的運用 之說明,進行各類班務討論、導生互動、班級經營、輔導議題宣導(例如各單位推動的性別平等教育、生命教育、品德教育、法治教育、交通安全、菸害防治、藥物防治、健康上網...等)...等活動。
導師請於每學期初,先參閱學輔行事曆(請點選超連結),瞭解所帶班級是否經安排參加指定活動,請務必與班級學生轉知配合出席的時間與地點。另外有些是開放自由參加的活動,建請導師鼓勵班級學生踴躍參與,藉由在校機會,多多增廣多元視野。
每學期初,搭配學輔行事曆,安排班級經營活動之後,請於期限內(約於開學第三週結束前,112-2訂於113年3月17日(日)前 ),填繳「班會暨導師時間預定表」,請上傳至 ee-class 3.0 「導師工作群組」課程,依學制、部別上傳到作業夾。
依據導師制度實施辦法,四技日間部、四技進修部、二技進修部如期召開班會但不收繳「班會暨導師時間紀錄表」(請強化以下第5點所示之輔導工作及線上紀錄)。
請持續落實學生輔導,並於PIS記載相關輔導工作紀錄,包括 缺曠課輔導(生輔介面)、學生生活輔導(學發介面;112-2已開放填寫,預計至113年6月30日 23:59截止填寫。)、學習輔導/成績欠佳輔導(教務介面)。
宣導資訊 - 學生發展中心網頁
學生發展中心網頁常有各類資源資訊,如下圖所示,可點選"找工作"、"職涯"、"輔導資訊"、"導師、班級經營"及"資源教室"等標籤,聚焦資訊範圍。敬請師長適時參閱,將這些題材運用於導師時間等班級輔導機會,向班上學生宣導。
學輔行事曆
每學期相關單位及各院系,規劃各類學生活動,事先經過協調,記載於學輔行事曆。
導師請於每學期初,先參閱學輔行事曆,瞭解所帶班級是否經安排參加指定活動,請務必與班級學生轉知配合出席的時間與地點。
另外有些是開放自由參加的活動,建請導師鼓勵班級學生踴躍參與,藉由在校機會,多多增廣多元視野。
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student.hust.edu.tw/act?item=34&type=list&isEn=0&dir=9442
導生活動費
[務請配合活動當時的防疫規定,做好防疫措施!]
112-2導生活動費自開學起開始執行,預計112年6月28日(五)前完成核銷。
每學期補助每位學生額度100元,辦理慶生會、聚餐、師生座談、班遊、學術活動、體育與趣味競賽活動等,與班級經營有關的活動。
活動照片記得留意入鏡人數,避免過少(與核銷人數落差太大),提供真誠回憶滿滿的照片。
不適合安排於專業教室飲食。
可點選上列標籤進行網頁超連結。
導師評量補充陳述
依據新修訂導師制度實施辦法,已於PIS系統中增加導師評量補充陳述功能。
路徑:PIS>導師專區>導師補充陳述說明
導師們可於PIS 內之「導師評量補充陳述」,補充除基本績效、一般績效所列項目之外的班級經營重點成效、亮點、留生具體作為等,簡要列舉。本項不單獨計分,供系主任評估推薦績優導師候選人。
本學期112-2已開放填寫,預計至112年6月30日(二) 23:59截止填寫,導師可適時記錄班級經營重要作為。
導師應參加期初(例如113/2/22全校導師研習)、期中(規劃中)知能研習各1場。
導師亦可參加校外舉辦之相關輔導知能研習。
109-1 全校導師知能研習各單位宣導資料、衛保組簡報、學發中心簡報
109-2 全校導師知能研習各單位宣導資料、教務處簡報、生輔組簡報、課外組暨原資中心簡報、衛保組簡報、學發中心簡報、軍訓室簡報
110-1 全校導師知能研習各單位宣導資料、教務處簡報、生輔組簡報、課外組暨原資中心簡報、衛保組簡報、學發中心簡報、軍訓室簡報
參與相關會議
期初導師研習會議、親師座談會、師生座談會、獎懲委員會、學生轉銜會議(包含特教生轉銜、高關懷學生轉銜)...
院系導師會議、各年級導師座談、個案會議...
各班班會...
畢業生流向調查
每年配合教育部政策,以及做為校內各系課程檢討改進之參考,進行畢業後3個月、畢業後1、3、5年校友之流向調查。
請託畢業班導師配合學生發展中心的宣導,協助以下事項,對完成教育部政策、各系評鑑資料與課程回饋分析、校務研究等,均有非常大的助益:
學生畢業前,引導班上建立畢業後保持聯絡的社群群組。
學生畢業前的每年4、5月左右,學生發展中心會請應屆畢業班學生填寫流向資訊,本項納入離校查核程序。請導師協助稽催。
當遇到導師帶過的班級,需要進行畢業後1、3、5年的畢業流向調查時,請託原班導師幫忙於該班群組發訊息,協助轉達說明母校將進行此項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