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專任教師必須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或「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因為此二類保險皆屬強制保險,所以新進教師一到職,學校隨即辦理加保,另本校也會幫每位專任教師職工投保國泰人壽之「團體保險」, 介紹如下:
公保現金給付項目計有:
養老給付(一次給付或年金給付)
眷屬喪葬津貼
生育給付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死亡給付
失能給付
相關最新公告請點選下方連結:
https://web-ch.scu.edu.tw/personnel/law/1306/281
相關給付請領表格請點選「人事室/表單下載/公保」下載。
承辦人:人事室第二組 劉育汝 (分機5042)
可請領之給付
①生育給付
②傷病給付
③失能給付
④老年給付
⑤ 保留年資
⑥死亡給付
⑦失蹤津貼
⑧職災醫療給付
⑨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
*詳細內容請參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保費
(1) 投保金額:全薪
(2) 費率:視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公告之標準
(3) 負攤比例:本人:20%、學校:70%、政府:10%
(4) 每人每月保費自付部分=投保金額×費率×20%
相關最新公告請點選下方連結:
https://web-ch.scu.edu.tw/personnel/web_page/1308
相關給付請領表格請點選「人事室/表單下載/勞保、勞退」下載。
承辦人:人事室第二組 李芳如 (分機5046)
全民健保是被保險人在發生生育、疾病、傷害事故,由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供醫療保健服務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保費:
(1) 投保金額:全薪
(2) 費率:視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之標準
新進教師如需為其眷屬投保健保,則需自行填具「教職員工眷屬全民健康保險加退保 申請表」洽人事室辦理。
另配合二代健保,專任教師支領執行業務所得(如審查費、考試費等所得格式9A、9B者),超過20,000元需代扣1.91%補充保費外,另年度獎金所得如累計超過4倍投保金額時亦需代扣補充保費,其餘所得項目皆免扣補充保費。
依健保相關規定:保險對象預定出國六個月以上者,得辦理停保,停保期間免繳納保險費,惟無法享有健保保障,出國停保者,自返國之日辦理復保。出國期間未滿六個月返國,不論停留時間長短,皆應註銷停保補繳保險費。
相關最新公告請點選連結:https://web-ch.scu.edu.tw/personnel/web_page/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