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保管組 會議場館、體育場館、圖書館、音樂系專用教室、一般教室、社團場地空間、宿舍場地、公共空間 (說明)
非課程使用會議場館、教室 - 線上借用程序:人會總系統→總務系統→場地借用系統→場地申請作業。
課程使用教室 - 電話借用程序:
電話聯繫借用教室者,請先說明借用時間(包括日期、星期與節次)、系級或單位、用途(如調補課),俾利作業。
若借用時間為假日或夜間時段,則另請於該處列印教室【借用申請單】送總務處場地使用管理單位。
教資中心 學習進行室、會議室 - 線上借用
語言中心 語言教室、錄音室 - 借用申請
圖書館 研究小間、研討室、數位學習室、非書團體放映室、學習共享空間 - 借用申請
教室供電方式
凡經註冊課務組排定之課表或經核准使用的一般教室,第一節課於上午7時30分起供電外,其餘節次均於上課前15分鐘起自動供電。
課堂連續使用之教室,期間持續供電。
下課後若無繼續排課,則持續供電15分鐘後斷電。
期中、期末考試當週全天候供電。
延長使用供電程序
臨時有繼續使用教室需要時,可持教職員服務證靠近黑色感應機盒感應一次(系統會發出嗶一聲),即能供電30分鐘,每次感應即重新計算30分鐘,供電時間自有效感應時起算,連續感應時間不會累計。
如未攜帶教職員服務證,可就近請學系或大樓樓管同仁協助。
各大樓樓管人員聯絡方式,已另張貼於各教室電源開關處。
節電小叮嚀
教室透過系統供電後,使用者仍須自行打開冷氣機、電燈之電源開關方能啟用。
使用感應卡啟動教室電能者,因系統資料傳輸過程,需時約2分鐘後方能給電。
教室使用完畢後,即使系統尚未斷電,仍請隨手關閉各項設備電源開關,以節省資源。
一般教室多媒體設備:分為機櫃型式與數位講桌兩種類型,機櫃門上或數位講桌面上已張貼「多媒體設備使用步驟」,請按圖示順序操作。
如有設備故障報修或相關建議事項,請聯絡兩校區總務處營繕組:
雙溪校區:分機8301-8306、8311-8312 (視聽人員)、8322-8325 (水電人員),值勤專線:02-28825410。
城中校區:分機2420、2781-2782 (視聽人員)、2791-2792 (水電人員),值勤專線:02-23890213。
相關單位:總務處 營繕組 (分機8301-8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