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宗旨:為鼓勵本校女性教職員工生暨參訪本校婦女產後持續哺餵母乳,並配合行政院衛生署母乳哺育政策及兩性工作平等法 之精神,特設置哺乳室(以下簡稱本室)。
二、開放時間:配合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00)
三、服務對象:哺餵母乳之本校教職員工生暨參訪本校婦女。
四、相關設備:本室設有沙發、茶几桌、冰箱、置物櫃、電扇、垃圾桶等均為公物,敬請愛惜使用,不得攜出及擅自移動或調整,如有損害應照價賠償;其他裝備如吸奶器、奶瓶、冰桶、嬰兒用品等,由使用者自備;健康中心另有設置奶瓶消毒設備,可自行使用。
五、公物管理:冰箱只限存放母乳(以當天為限)或代用之空瓶,不得放置其他物品,冰存之母乳請標示使用者姓名及時間,其餘自備裝備亦請標示使用者姓名。若發現過期之母乳或不合規定之物品,場地管理單位(學務處健康中心)有權逕行處理,另冰存之母乳,不負保管責任。
六、安全管理:使用者請於開放時間內逕至場地管理單位登錄「哺乳室使用登記本」並借用鑰匙及「使用中」之告示牌(目前鑰匙放置於健康中心),進入本室後可上鎖並於門上掛上「使用中」之告示牌,使用後應將個人物品攜離並維護環境清潔,並立即歸還鑰匙,非哺乳人員及男性不得任意進入本室。
七、使用者若違反本辦法之規定,管理單位有權取消其使用權。
八、使用本室如有任何疑問或需協助者,請博雅樓學務處健康中心(分機309)。
九、本室僅供哺(集)乳之用,不得移做他用(如飲食、休息或私人討論…等 ),非哺乳人員不得任意進入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