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力保健執行計畫
壹:依據
1.教育部體育司公佈加強學童視力保健五年計畫之計畫目標及計畫內容。
2.國民小學視力保健工作考核要點。
貳:目的
1.提昇教師及主管視力保健知能。
2.加強家長對視力保健工作的認識與配合。
3.全面辦理學童視力保健宣導活動。
4.強化學童視力保健生活及環境。
5.提高學童視力保健服務。
參:實施期間 每學年度持續進行各項計畫。
肆:計畫內容及實施方法
一、學童視力保健行政教育與活動
將視力保健宣導活動納入學校校務計畫並訂定執行方法。
成立推動視力保健工作小組。
舉辦教師視力保健研習會。
鼓勵教師參加縣教育局舉辦之視力保健研習會。
舉辦學童視力保健相關學藝競賽。
二、學童視力保健生活環境與行為實踐
依學生身高採購課桌椅型號及套數。
老師輔導學生依身高選用合適的課桌椅。
每學期檢測教室桌面照明度,桌面照度不低於350LUX,且燈光不閃爍。
每學期檢測教室黑板照明度,黑板照度不低於500LUX且黑板不反光。
校園植物美化綠化。
輔導學童保持正確閱讀姿勢,其閱讀寫字時眼睛和課本之距離在35公分以上。
輔導學童執筆依部定執筆圖姿勢,寫字時身體與頭頸部能保持自然端正,不歪斜。
實施集體望遠凝視。
指導學童閱讀、看電視或打電腦時不要持續達30分鐘以上。
減少學童需用眼之課業。
提高戶外教學活動比率。
嚴禁利用下課時間考試,鼓勵學童下課時間走到室外。
三、學童視力保健服務與矯正
每學期依標準化檢查方法做視力篩檢。
學童視力檢查結果通知家長,並且收取回條。
輔導追蹤視力不良的學童接受眼科醫師的複檢及治療。
藥物治療的學童繼續給予輔導、關懷;且衛教避免強光照射,至戶外活動時宜戴帽子或戴墨鏡遮光,並告之藥物之作用、副作用、保存期限及使用方法。
戴眼鏡的學童請老師注意是否切實佩帶。
一年級的新生以亂點立體圖作斜弱視篩檢。
立體圖篩檢異常者轉介到眼科複檢或治療。
統計全校視力篩檢與矯治結果並製成報告,供各級任老師於親師座談會或家庭訪視時與家長多溝通。
四、家長與社區之配合
舉辦家長視力保健宣導座談會。
聯繫家長規範學生在家看電視、打電腦,每30分鐘應休息10分鐘,且保持眼睛與螢幕距離70~90公分,眼睛與螢幕內框上緣同高。
請家長如果發現子女眼睛有瞇眼、斜眼、視力異常等現象,應帶往眼科醫師處作詳細檢查。學童期的小孩成長數度不一,請家長注意孩子的眼鏡是否仍適戴,鏡框是否太小了,度數是否不合了。
均衡營養的重要性。
函請衛生所將視力保健列入衛生教育的衛教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