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區議員鄭仲恒與兩名前區議員,涉嫌2019年在維園阻撓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成。
案發在2019年11月2日,民主派區議會選舉候選人在維園舉行選舉集會,警方到場驅趕時,三名被告鄭仲恒、前大埔區議員文念志及陳振哲,被指阻撓正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裁判官裁決時指,三名被告在警方驅散時,不斷停留及緩慢後退,多次表明有權集會及質問後退到何處,增加警方驅散的困難,構成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而當時維園外有約150人非法集結,警方有恢復秩序的急切性,選舉集會不能成為合理辯解,判三人罪成,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