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港國安公署指,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香港社會普遍擔憂不具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參與案件,會對案件及港區國安法準確實施帶來風險,釋法符合憲法及港區國安法規定,維護了港區國安法的權威,是正當及必要之舉。
發言人又強調,人大釋法與港區國安法具有同等效力,香港的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必須遵從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