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賽資格
※請注意:歷年曾獲各縣市英文菁英盃、專業英日文區域賽、全國賽或科學與科普專業英文區域賽、全國賽獎項者 (冠軍、亞軍、季軍、金腦獎) ,本屆請勿報名同組同類科*比賽!。
※類科定義*:一個測驗科目稱為一個類科,例如:專業英文詞彙組─電機與電子專業級為一個類科;專業英文聽寫能力組─專業級(Specialist)為另一個類科。
※晉級公平條款:為提升各校參賽機會,若同一校區於本年度參加兩場(含)以上縣市英文菁英盃賽事且獲晉級總決賽資格時,同一類科(或無論類科是否相同)限擇一場次推派選手。
一、校內賽
(一)學生組:就讀大學(專)院校、高中職或國中在學學生。
二、區域賽
(一) 參賽選手須由所就讀之大學(專)院校、高中職或國中申辦校內賽之學校或科系推薦;教師組可經推薦或自行報名參加。
(二)晉級區域賽依照學校該科/系參賽該類科「實際全程參與校內賽學生」總數量的10%採計人數,必考測驗項中若有0分則不計入實際全程參與人數,請各校務必做好自主管理。
(三)為提升區域賽品質,報名參加區域賽選手必須具備英(日)文國際認證之水準相關證明,限制取證年份為本屆(2024年)往前推算兩年(2022、2023)內(英日文國際認證相關證明,請參考附件六A:英日文國際證書之認列參考清冊),若為專業英文國際證照,須與報名類科相符;已取得英(日)文國際認證之學生,在合乎總名額條件下(第玖條第二項第一、二款區域賽報名人數),各校得直接推派為區域賽選手。
(四)教師組:現任之專任、代理代課、兼課或實習教師或學校負責推動本賽事之專任教職員或各教育主管單位工作人員。教師組得不經校內賽,可直接報名區域賽,各校參加教師組人數不限。
▶ 附件
三、總決賽
獲得本屆(2024年)各區區域賽個人獎前二名(冠軍、亞軍)選手,或本屆(2024年)各縣市政府與本大會合作或共同(協)辦理英文菁英盃,例如: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新竹市政府教育處、雲林縣政府教育處等,與本大會合作或共同(協)辦理英文菁英盃,本屆(2024年)專業英文菁英盃競賽之前二名(冠軍、亞軍)選手(含教師組)均具備報名本屆該類組類科之總決賽資格,但若無對應之組別則無法參加,(例如:各縣市英文菁英盃之國小組,目前並無舉辦本組競賽)。
※參加區域賽與總決賽者提醒事項:
1.競賽當天請攜帶下列應考所需物品,包括:
(1)准考證 (請事先自行列印)
(2)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學(專)院校組:學生證或有照片之在學證明或有照片之正式身分證件;教師組:有照片之教師證或聘書或在職證明。(當場若無法確認在學資格、教師資格,需配合簽切結書)
(3)耳機(若非3.5mm規格,則請自行攜帶轉接頭)、登記成績用原子筆(藍或黑)。;若參加總決賽口說測驗(Speaking Tests)項目之選手,請攜帶防干擾具單向麥克風(全罩式)的耳機。
2.凡參加教師組或指導競賽獲獎或承辦推動人員,建請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或各縣市政府,例如「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辦理敘獎,區賽或總決賽:參加或指導各組各項獲前三名與金腦獎者,依規予以記功或嘉獎。其他縣市人員請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各縣市或各校、各單位組織敘獎規定辦理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