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歷年曾獲各縣市英文菁英盃、專業英日文區域賽或總決賽,以及科學與科普專業英文區域賽或總決賽獎項(冠軍、亞軍、季軍或金腦獎)者,本屆請勿報名相同組別與相同類科*的比賽。
※請注意:若選手已報名當屆科學與科普專業英文(ESP)能力大賽中與本賽事相同之類科(如人工智慧),則不得再報名本賽事同類科,須擇一參賽或更換類科。若重複報名,將被取消競賽資格或追繳得獎名次,請參賽者做好自主管理。
※類科定義*:一個測驗科目稱為一個類科,例如:專業英文詞彙組─電機與電子─專業級(Specialist)為一個類科;專業英文聽寫能力組─專業級(Specialist)則為另一個類科。
※晉級公平條款:為提升各校參賽機會,若同一校區於本年度參加兩場(含)以上各縣市英文菁英盃賽事且獲晉級總決賽資格時,同一類科(或無論類科是否相同)限擇一場次推派選手。
(一)學生組:就讀大學(專)院校、高中職或國中在學學生。
(一) 參賽選手須由所就讀且已申請辦理校內賽之大學(專)院校、高中職或國中學校或科系推薦;教師組可經推薦或自行報名參加。
(二)晉級區域賽名額將依各校或科系報名參賽類科之「實際全程參與校內賽學生總人數」計算,並依以下規則進行推派(每10人取2名晉級):
1.每校/科系實際全程參賽人數達 5至9人,可推派 1 人晉級區域賽;
2.每校/科系實際全程參賽人數達 10人,可推派 2 人晉級區域賽;
3.每校/科系實際全程人數為 11至 15人,可推派 3 人晉級區域賽;
4.每校/科系實際全程人數為 16至 20人,可推派 4 人晉級區域賽;
5.每校/科系實際全程人數為 21至25人,可推派 5 人晉級區域賽,以此類推。
※若學生於校內賽考錯科目或級別,或必考測驗項目中有 0 分,則該位學生將不列入實際全程參與人數計算。請各校務必做好自主學習與管理。
(三)為提升區域賽品質,報名參加區域賽選手必須具備英(日)文國際認證之水準相關證明,限制取證年份為本屆(2025年)往前推算兩年(2023、2024)內(英日文國際認證相關證明,請參考附件六A:英日文國際證書之認列參考清冊),若為專業英文詞彙能力國際證照,須與報名類科相符;已取得英(日)文國際認證之學生,在合乎總名額條件下(第玖條第二項第一、二款區域賽報名人數),各校得直接推派為區域賽選手。
(四)教師組:現任之專任、代理、代課、兼課或實習教師,或負責推動本賽事之學校專任教職員,或各教育主管單位工作人員。教師組得不經校內賽,可直接報名區域賽,各校參加教師組人數不限。
▶ 附件
獲得本屆(2025年)各區區域賽 個人獎前二名(冠軍、亞軍)之選手(含教師組),或獲得本屆(2025年)各縣市政府與本大會合作或共同(協)辦理英文菁英盃(例如: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新竹市政府教育處、雲林縣政府教育處等),英文菁英盃個人獎前二名(冠軍、亞軍)選手(含教師組)均具備報名本屆該類組類科之總決賽資格。但若無對應之組別則無法報名參加,例如:各縣市英文菁英盃之國小組,目前未舉辦本組競賽。
1.競賽當天請攜帶下列應考所需物品,包括:
(1) 准考證 (請事先自行列印)。
(2) 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學(專)院校組:學生證或有照片之在學證明或有照片之正式身分證件;教師組:有照片之教師證或聘書或在職證明。(當場若無法確認在學資格、教師資格,需配合簽切結書)。
(3) 耳機(插頭規格建議3.5mm 較佳,若非3.5mm,請自行攜帶轉接頭);參加口說測驗(Speaking Tests)組之選手,請攜帶防干擾具單向麥克風(建議全罩式較佳)之耳機。
(4)需自帶藍色或黑色原子筆登記成績。
2. 凡參加教師組或指導競賽獲獎或承辦推動人員,建請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或各縣市政府,例如「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辦理敘獎,區域賽或總決賽:參加或指導各組各項獲前三名與金腦獎者,依規予以記功或嘉獎。其他縣市人員請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各縣市或各校、各單位組織敘獎規定辦理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