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台灣無人機法規

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第99條之9至第99條之19及第118條之1至第118條之3)已於109年3月31日施行。穿越機亦為遙控無人機的一種,飛行操控上也必須遵循該法令。有興趣研讀法令的,可以在民航局官網 這裡下載 民航法規無人機專章

此外,若飛機重量在250公克以上,通常是5吋機,或是3吋涵道機以上等機種,必須在民航局的 無人機管理系統 登記註冊,然後把註冊號碼標示在飛機機身上,可以用貼紙QRcode,也可以用手寫,只要清楚不模糊即可,有點類似汽車機車的大牌概念這樣。

以下簡單列出與穿越機相關的操控規範與限制,提供參考。
來源:民航局官網 操作規範說明連結 

1 註冊

只要超過250公克重量以上的飛機,都需到民航局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註冊,並註明於機身上。有點類似汽車機車的大牌號碼,這樣的概念。

2 區域

飛行前,一定要先用民航局的圖資系統 drone map app看一下這個地方是否能飛,有沒有什麼限制。不然就算不被查到,魔人也會擺道,罰款動輒幾萬到幾十萬,比酒駕還貴,不可不慎!

3 限制

除了查詢所在區域是否能飛以外,還要注意飛行的限制喔。違反這些限制還是會被罰到傾家蕩產的,要非常注意~

法規對於操控穿越機戴上飛行眼鏡時的規範

對於上述的法規,或許很多人還是不清楚,其實白話一點的解釋,就是基本上你必須在綠區飛行,而且在目視範圍內飛,戴上飛行眼鏡是ok的,但是旁邊需要有人幫你看著飛機,這樣就當成你在目視範圍內飛行嘍。你身邊的人是不用證照的。有人說這是單身罰則....嗯.... 看起來好像是的,單身不健康,民航局關心您.... (笑)

那有人說了,不是看到法規有另一條規定,可以延伸視距飛行,最遠900米,每隔300米站一位持有操作證的目視觀察員嗎?抱歉,民航局已經清楚規範這條是法人排除限制之一,必須用法人身份依照規定申請,解除限制,才能適用在這一條!一般自然人殘念~

至於飛行需離建築物30米範圍以上,那穿越機最喜歡的廢墟能穿越飛行嗎?根據民航局的說法,建築物若已廢止證照,或是沒有申請建照者,均不算是法定建築物,那就可以飛。其實這條款主要保障一般大樓住戶的安全與隱私,避免白目的人跑去隨便刷大樓什麼的.... 所以鄉下自家的庭院,荒廢的廢墟等,是不用過度擔心的。

好了,有那麼多看起來很不舒服的無人機法,那我是到底還要不要飛了?其實還是可以的,不同於空拍機是需要於各地取景攝影為主,穿越機相對簡單很多,通常我們不會飛高,不會飛遠,賽道飛手更是專注於小範圍的賽道或是飛場,穿越機是以操控為主,所以幾乎都在固定的飛場來飛,對於FPV單身罰則或是一些灰色空間,個人想法只要不是太白目去黑飛不該飛的地方,其實都是事後乃論罪...也就是出了事情你才會被追究....所以有些情況,自己安全一點的飛就沒事了,不須隨魔人起舞,最後把自己搞的也變成了魔人啊~

關於穿越機與空拍機在法規上的定義?

很多人都誤以為法規上有分穿越機與空拍機,其實正確來說,法規上的定義都稱為「無人多旋翼機」。操作規範與限制都一樣,沒有不同,不管你是空拍機,穿越機,還是玩具機,1公斤重還是100公克重,全部一樣。然而,在飛機性質方面,區分為具有GPS導航裝置,與無導航裝置(屬於航空模型=航模),那這兩種又有什麼規定上的不一樣呢?其實,按重量來看,2公斤以內是完全沒差異的,若是有GPS導航裝置超過2公斤以上,那就需要持有操作證照了,而航模超過15公斤以上,才需要操作證照,只有這點不同罷了。個人很希望能在將來法規把航模與空拍機分開管理,畢竟這兩種是屬性完全不同的飛機啊!

關於保險

另一個大家常問到的問題,我飛穿越機到底要不要保險呢?這問題在民航局的規範裡並無強制一般人(自然人身份)操控無人機時必須要保險,只有法人身份才強制要投保。不過基於安全與分攤風險考量,其實非常鼓勵大家可以去買個家庭意外保險,這樣飛機不小心掉下來,失控砸到人,或撞到別人的車子等意外造成的傷害或財損,才能讓保險公司幫你負擔。目前看到最划算的應該是富邦產險推的活力福袋保險、目前問到每年保費不到1千元相當划算、除了操控無人機造成的傷害與財損等獲得保障外,居家各類意外損傷也有理賠、除了保自己外,也同時保障兒女飛,這樣是不是非常值得購買呢?呵呵

有興趣的可參考這個富邦官網說明:富邦活力福袋 家庭綜合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