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小組

第二十二條:本會依據實際需要設立下列各組:

1.總務組

2.財務組

3.建設組

4.祭典組

5.公關組

6.廚房組

第二十三條:本會各組設組長一人、副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組長受主任委員、總幹事之命督促辦理各組管理事項,重要議案可設立專案小組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