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委員會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本章程依據「寺廟管理規則」訂定之。

第 二 條:本委員會定名為「日月宮管理委員會」。

第 三 條:本會以崇敬「太陽星君」等列聖尊神舉辦慶祝或祭典及管理本宮所有之法物(包括忠靈塔、經團)財產為目的。

第 四 條:本會會址設於蘇澳鎮永光里永光路50巷5號日月宮內。

第二章 任務

第 五 條:本會任務如下:

1.關於舉辦本宮宮務及各項神聖祭典活動事項。

2.計劃本宮及忠靈塔之修建或增建改建事項。

3.辦理慶典經費收支及聘免各工作人員及廟祝事項。

4.辦理信徒大會之舉行事項。

5.辦理其他有關地方風俗習慣之改進。維護中華文化增進社會褔利,宏揚各種倫理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