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青少年(臺南市102年度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 第1期 )

臺南市鹽水國中陽光青少年活動計畫

壹、 依據: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101年7月9日南檢欽文字第1011050396號函辦理。

貳、 目標:藉由羽毛球運動,協助嚴重適應困難、學習意願低落,有中輟之虞之學生,獲得多元輔導關懷資源,激勵學生、家長與老師同心共創『鹽中關懷心、月津認輔情』新願景,達到關懷鹽中、永不打烊的目的。

參、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鹽水國中

肆、 實施對象:如附件之待輔學生資料

一、中輟復學需要特別教育之學生、時輟時學及中輟邊緣學生。

二、嚴重適應困難、學習意願低落有中輟之虞之學生。

伍、 實施期程:自102年2月2日至102年4月20日,共12週,每週4節

陸、 活動地點:鹽水國中活動中心

柒、 實施內容及方式:提供多元且富彈性之個別化適性選修課程內容如下表

捌、 師資來源:本課程聘請本校教師、社區人士授課。(師資簡歷如附件)

玖、 經費來源:申請由臺南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金補助。

壹拾、 經費預估:詳經費概算表(如附件)。

壹拾壹、 預期成效:

1. 『鹽中關懷心、月津認輔情』,用「心」讓學校與月津社區串聯,呈現出學校與月津社區心手相連的展新風貌。學校輔導關懷多元、豐富的樣貌,激勵校長與老師同心共創遠景。反之,月津社區走入校園,學校藉由家長與社區人士的肯定與支持,獲得更多輔導關懷資源,達成雙贏的局面。

2. 學校創造了多元的活化教學空間,讓教學活動與月津社區活動整合,使社區與校園成為密不可分的好夥伴。同時將鹽中成果與月津社區分享,社區專業人士、家長、老師共同為月津子弟盡心盡力的印象,深植學生心裡。

3. 學校與社區資源共享、延展環境特色出發,促進學生與民眾認識永續輔導、永續關懷校園的概念,達到關懷鹽中、永不打烊的真正目的。

4. 以羽球為媒介,將月津社區同好引進校園內,傾聽、關懷、接納月津子弟,展現大手牽小手的薪火相傳之風貌。

5. 以理性為本,感情為輔的輔導原則,關懷本校陽光青少年,達到普及教育之目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