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6學年第一學期學雜費繳費單將寄發,請住宿生於9/18前繳交住宿費

Post date: Aug 2, 2017 8:01:27 AM

106學年度第一學期學雜費繳費單將於8/4寄發,住宿費包含在內,請碩士、博士班及大學部住宿生於9/18前至指定地點繳款,否則將無法入住

學校公告內容如下:

106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繳費單將於8月4日後寄發,博、碩班舊生/大學部學生請於9月18日前繳交學雜費。

※若學號第一碼為A,繳款帳號轉換為0,例如:學號A4999999之繳款帳號9810204999999。

1.於繳費期間無收到繳費單者,可由學生或學生家長自行至http://www.pccu.edu.tw/ →本校學生或學生家長專區下載繳費單。

2.繳費期間:博、碩班舊生/大學部學生從8月1日起至9月18日止。(博、碩班新生繳費期限從8月1日起至8月15日止)

3.繳費地點:全省ATM、各金融機構跨行匯款、信用卡或至四大超商、郵局、中國信託銀行各分行繳款。

4.如有疑問,請至校園資訊服務網→學生專區→財務服務→學雜費明細查詢最新狀況及資訊。

5.以信用卡、四大超商、郵局繳費者,繳費資訊需2~4個工作天後,方得由學雜費明細查詢。

6.超商繳款需另付手續費(1~20,000元付12元,20,001~40,000元付17元,40,001~60,000元付20元)。

7.未全額辦理就學貸款者,差額部份請利用全省ATM、各金融機構跨行匯款繳交,繳款帳號同原繳費單。

8.就學貸款不可貸的部分(語文實習費、住宿保證金),學生至http://www.pccu.edu.tw/ →本校學生專區就學貸款申請,自行列印『下載不可貸款項目繳費單』,依繳費單指示自行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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