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幹部

本會幹部的產生方式共有以下數種,任期皆為一年:

(一) 經選舉產生:包括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各館館長,並有相當參選限制。詳見【選舉事務概況 - 選舉人與候選人資格】。

(二) 經遴選產生:各館的幹事(樓長)皆為遴選產生。詳見【幹事遴選 - 遴選流程】。

(三) 主任委員直接任命:執行秘書。

(四) 主任委員提名,經幹部會議投票通過後任命:選舉委員及監察委員。選舉委員不得兼任幹事;監察委員則必須由幹事兼任。

(五) 內部互相推舉,陳交主任委員任命:選舉委員會召集委員由選舉委員互相推舉一人兼任,並陳交主委任命。

(六) 當然產生: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卸任後,下一屆次自動成為本會顧問。

擔任本會幹部 ( 顧問除外 ),皆可享有一年優先住宿權,歡迎住宿生報名遴選或參與競選,為本會注入更多新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