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宿手續

(一)本校宿舍一次入住時間為1學年;下學期欲續住者,於上學期結束離宿時不必辦理離宿手續

(二)下學期不欲續住者及住滿一年而離宿者,應辦妥離宿手續,學校才會退還保證金

(三)離宿手續包括將房間及個人位置清掃乾淨,不得留下任何物品;清理完畢之後請至值班桌向值班幹部報備並填妥【離宿單】,經幹 部檢查合格後,方可離宿。

(四)下學期欲續住者雖不需辦理離宿手續,但請保持位置清潔並將個人物品收妥;若有遺失本會一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