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職掌

高 層 幹 部

主任委員:綜理本會所有活動及行政事務,並代表本會向校方爭取住宿生權益。

副主任委員:掌理本會掌理財務收支,並協助主任委員推動政策。

執行秘書:檔案單據存查、會議紀錄與官網、粉絲專頁管理,並完成主任委員交辦之事項。

館長 (總幹事):各館館務行政、樓長班表安排及配合執行主任委員之政策。

基 層 幹 事 ( 樓 長 )

值班業務:館舍巡查、稽查違規、維護館內設備、巡視轄區並與轄區內住宿生保持聯繫等等,並接受館長之調動指派。

活動勤務:執行例行活動之勤務 (如宿舍防災逃生演練、美化評比、住宿生座談會等等)。

其 他 幹 部 或 單 位

選舉委員會:辦理本會選舉、罷免相關事項,並協助辦理各館幹事遴選。

監察會議:由幹事兼任之監察組成,代表樓長監督高層行政,有審計、調查、糾正及彈劾權。

顧問:分為當然顧問與特別顧問,前者由前一屆主委、副主委擔任,後者由主委特別聘任。顧問有供現任主委諮詢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