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大砌公設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次修訂:依據99年3月6日第一屆管理委員會第14次會議通過。

第二次修訂:依據99年5月1日第一屆管理委員會第16次會議通過。

第三次修訂:依據99年7月10日第2屆管理委員會第2次臨時會議通過。

第四次修訂:依據100年5月6日第二屆管理委員會五月份例行會議通過。

第五次修訂:依據100年6月17日第二屆管理委員會六月份例行會議通過。

壹、目的:為有效利用社區各公共設施,並秉持使用者付費理念,訂定本辦法。

貳、說明:本辦法由管理委員會修訂後公佈交由管理服務中心執行。

參、公設概要:

公設開放時段及扣點標準一覽表

附註:

1. 管理委員會召開會議,或管理服務中心舉辦社區活動時,不受此限。

2. 遇強烈颱風各公設全日停止開放。

3. 宴會廳只提供食物用電加熱,不提供瓦斯及炊具。

肆、點數管理:

一、點數(卡)給予:

1. 每戶每月每坪配發1點數(採無條件進位),並記載於點數卡。

2. 欠繳管理費達兩期者,不予核發點數卡( 例如欲領用99年3月份點數卡,其管理費至少需繳納至99年1月份,以此類推),領點數卡時請住戶持已繳管理費收據,以資憑證。

3. 每月26日請住戶至管理中心領取次月點數卡。

二、點數紀錄、累計、移轉:

1. 登記或預約手續,扣點方式,依管理服務中心規定方式施行。

2. 配發之點數限當月使用,隔月作廢。

3. 點數不足得購買,每點四十元。購買之點數永久不歸零,亦不得退費,購買之點數跟隨該戶不隨房屋買賣時變更。

4. 無論配發或者購買點數皆發點數卡,認卡不認人。

三、點數使用:

使用需扣點之公設,均應依”公設開放時段及扣點標準一覽表” 辦理登記,因應實際狀況更改,請以公告為準。

四、點數計算:若因應實際狀況更改,以管委會修訂後管理中心公告為準。

伍、各項使用辦法:

一、KTV室使用管理辦法:

(一)開放時間:依”公設開放時段及扣點標準一覽表”規定。

(二)開放對象:社區現有住戶。

(三)收費標準:依”公設開放時段及扣點標準一覽表”規定。

(四)使用規則:

1. 請事先預約。使用前請先至管理中心登記使用時段,繳交點數卡以領取進入之門禁卡、押金始得入場使用。

2. 設備之使用請依照說明指示,以免設備受損,並依照大小KTV室之不同繳交押金,於使用清點無誤後退還。

3. 使用前後由管理服務中心與使用者清點設備數量、功能。清點無誤後,使用者與管理中心共同於使用登記本簽名並退還押金。

4. 由申請人自行維護場地及器材。

(五)注意事項;

1. 嚴禁住戶使用於營利用途。

2. 若設備之損壞係因使用不當或人為破壞,由申請人負責損壞賠償事宜。

3. 禁止攜帶開水以外的飲食、檳榔、口香糖。

4. 禁止攜帶寵物進入。

5. 禁止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本設施內。

6. 大小KTV室皆全面禁煙。

二、視聽室使用管理辦法:

(一)開放時間:依”公設開放時段及扣點標準一覽表”規定。

(二)開放對象:社區現有住戶。

(三)收費標準:依”公設開放時段及扣點標準一覽表”規定。

(四)使用規則:

1. 由登記使用戶自備或自租用合法影音光碟片進行播放。

2. 請事先預約。使用前請先至管理中心登記使用時段,繳交點數卡以領取進入之門禁卡、押金始得入場使用。

3. 設備之使用請依照說明指示,以免設備受損,並繳交2000元押金,於使用清點無誤後退還。

4. 使用前後由管理服務中心與使用者清點設備數量、功能。清點無誤後,使用者與管理中心共同於使用登記本簽名並退還押金。

(五)注意事項:

1. 視聽室內禁止攜帶開水以外的飲食、檳榔、口香糖。

2. 嚴禁住戶使用於營利用途。

3. 禁止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本設施內。

4. 若設備之損壞係因使用不當或人為破壞,需使用者負責損壞賠償事宜。

5. 禁止攜帶寵物進入。

6. 視聽室全面禁煙。

三、撞球室使用管理辦法:

(一)開放時間:依”公設開放時段及扣點標準一覽表”規定。

(二)開放對象:社區現有住戶。

(三)收費標準:依”公設開放時段及扣點標準一覽表”規定。

(四)使用規則:

1. 請事先預約。使用前請先至管理中心登記使用時段,繳交點數卡以領取進入之門禁卡、押金始得入場使用。

2. 使用時間以2小時為區分時段,每區分時段扣點數2點,預約時間保留10分鐘,

逾時者由排隊者依序遞補。

3. 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備損壞、自身或他人人身傷害者,自負賠償責任。

4. 十歲以下小朋友須由大人陪同。

5. 使用前後由管理服務中心與使用者清點設備數量、功能。清點無誤後,使用者與管理中心共同於使用登記本簽名並退還押金。

(五)注意事項:

1. 本區全面禁煙,請勿喝酒,以免妨礙健康造成危險。

2. 本區全面禁止攜帶寵物入內,以維護環境衛生及安全。

3. 請勿在場內嚼食口香糖或檳榔,以維護環境衛生及安全。

4. 請愛護社區設備,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需照價賠償。

5. 禁止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本設施內。

四、兒童遊戲室使用管理辦法:

(一)開放時間:依”公設開放時段及扣點標準一覽表”規定。

(二)開放對象:社區住戶。

(三)收費標準:免費。

(四)使用規則:

1. 使用前請先至管理中心辦理登記及繳交點數卡始得入場使用。

1. 80~130cm幼兒使用。

2. 家長需自行於現場照顧。

3. 禁止攜帶開水以外的飲食、檳榔、口香糖。

4. 若設備之損壞係因使用不當或人為破壞,需使用者負責損壞賠償事宜。

5. 禁止攜帶寵物進入。

6. 禁止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本設施內。

7. 本室全面禁煙。

五、韻律教室使用辦法:

(一)開放時間:依”公設開放時段及扣點標準一覽表”規定。

(二)開放對象:社區現有住戶。

(三)收費標準:依”公設開放時段及扣點標準一覽表”規定。

(四)使用規則:

1. 請事先預約。使用前請先至管理中心登記使用時段,繳交點數卡以領取進入之門禁卡、押金始得入場使用。

2. 本場所未設有專業管理人指導僅提供場地設施服務,使用者自負安全照護責任。

3. 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備損壞、自身或他人人身傷害者,自負賠償責任。

4. 進入本場所使用所有設備,除應遵守本社區各項規定外,應負自身及隨行人員安全,防範意外發生。

5. 十二歲以下兒童無成人隨行看護,不得進入本區,免生意外。

6. 預約時間保留10分鐘;逾時者由排隊者依序遞補。付費者擁有預約時段之完整場地使用權。

7. 禁止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本設施內。

8. 進入本區請著韻律服裝、軟性底鞋、韻律鞋,禁止赤膊、赤腳或穿著拖鞋入內。

9. 運動前先做好暖身操,以避免發生危險。本區全面禁煙,運動前請勿喝酒,以免妨礙健康造成危險。

10. 本區全面禁止攜帶寵物入內,以維護環境衛生及安全。

11. 請勿在場內進食、嚼食口香糖或檳榔,以維護環衛生及安全。

12. 禁止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本設施內。

13. 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設施損壞者,需照價賠償。

六、健身房使用管理辦法:

(一)開放時間:依”公設開放時段及扣點標準一覽表”規定。

(二)開放對象:社區現住戶。

(三)收費標準:依”公設開放時段及扣點標準一覽表”規定。

(四)使用規則:

1. 使用前請先至管理中心辦理登記及繳交點數卡始得入場使用。

2. 使用器材前應先查明看有無損壞之情形,如發現有任何疑問,應先向服務中心報備,並停止使用該器材。

3. 請愛惜使用,損壞照價賠償。

4. 禁止攜帶開水以外的飲食、檳榔、口香糖。

5. 請自行衡量體能狀態。

6. 播放音樂時需注意音量調整,勿影響其他住戶。

7. 禁止攜帶寵物進入。

8. 本場所全面禁煙。

七、閱覽室使用辦法:

(一)本閱覽室採開放式管理,歡迎住戶自由取閱圖書雜誌,以增進本大樓書香氣息。

(二)開放時間:依”公設開放時段及扣點標準一覽表”規定。

(三)開放對象:社區現有住戶。

(四)收費標準:依”公設開放時段及扣點標準一覽表”規定。

(五)使用規則:

1. 住戶自由取閱。

2. 書籍雜誌禁止攜出。

3. 閱讀完畢請整齊歸架。

4. 使用電腦前請先至管理中心辦理登記及繳交點數卡始得入場使用。

(六)注意事項:

1. 公共用品請愛惜使用。

2. 禁止攜帶開水以外的飲食、檳榔、口香糖。

3. 禁止攜帶收錄音機入內。

4. 不可大聲喧嘩嬉戲。

5. 發現書籍雜誌破損或遺失,請隨時通知管理服務中心。

6. 禁止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本設施內。

7. 本區全面禁煙。

8. 禁止攜帶寵物進入。

9. 室內必須安靜,禁止飲食及交通工具或寵物進入,以維持空氣品質和清潔。

10. 使用者請勿遺留任何個人廢棄物品。

11. 電腦使用以每戶每人每天兩小時為限,以維持所有住戶的使用權益,避免由

單一個人或住戶佔用。

12. 電腦使用者請注意避免下載安裝未通過安全檢驗的軟體,以避免電腦中毒。

13. 電腦使用者請按正常程序關機。

14. 最後離開者請關燈,關空調(冷氣)。

(七)書籍、雜誌之添購由管理委員會決議後施行。

八、宴會廳使用辦法:

(一)開放時間:依”公設開放時段及扣點標準一覽表”規定。

(二)開放對象:社區現有住戶或舉辦社區相關活動之廠商、團體。

(三)收費標準:依”公設開放時段及扣點標準一覽表”規定。

(四)使用規則:

1. 請先至管理服務中心預約、登記,由申請人自行維護場地及器材。

2. 設備之使用請依照說明指示,以免設備受損,並繳交押金,於使用清點無誤後退還。

3. 使用前後由管理服務中心與使用者清點設備數量、功能。清點無誤後,使用者與管理中心共同於使用登記本簽名。

4. 使用完畢後務必收拾完善,恢復清潔。

(五)注意事項;

1. 嚴禁住戶使用於營利用途。

2. 若設備之損壞係因使用不當或人為破壞,由申請人負責損壞賠償事宜。

3. 禁止攜帶寵物進入。

4. 宴會廳全面禁煙。

5. 禁止攜帶危險、易燃或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物品進入本設施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