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日報少年法律-交通事故責任依過失釐清

內容:

==交通事故 責任依過失釐清==


●法律啟示錄

文/黃耀平(作者現職為律師) 


下課了,同學們魚貫走出教室。小莊叫住小吳說:「待會兒要不要去打籃球?我發現一個新球場,設備很好,不過人很多,得早點去占位子。」小吳回應:「好哇!我們一起去。」於是,兩人騎上腳踏車,火速趕往目的地。


接近路口時,交通號誌轉為紅燈,小莊與小吳放慢車速,在停止線前面等候綠燈亮起。這時,一個騎腳踏車的老伯沒有留意燈號,緩緩的騎出了路口,沒想到,被一個剛好通過綠燈、超速的機車騎士撞上。結果兩人雙雙受傷倒地,在地上痛苦的哀號,無法站起來。


小莊見狀,趕緊打手機通報一一九,請他們派救護車救援。等救護車到達後,小莊和小吳才離開。兩個人被車禍那一幕嚇到,不敢再騎快車了。


事後,小莊問小吳:「你覺得那件交通事故是誰的錯?」


小吳答:「大車撞小車,是大車的錯,所以機車騎士必須負起全責。」


小莊說:「可是遇到紅燈老伯沒有停車,害別人撞到他,他也應該負一點責任吧﹗」





大車撞小車,一定是大車的錯嗎?


黃耀平


發生車禍,一般人常認為「大車撞小車,一定是大車的錯」、「撞人的要負責,被撞的不用負責」、「年輕人與老人發生交通事故,一定是年輕人的錯」,其實不一定正確,因為在法律上判斷一個人要不要負責任,主要是看他有沒有過失,所以在車禍發生時,不論開哪一種車,是年輕人或老人,是撞人的或被撞的,只要有過失而導致事件發生,就可能要負起法律責任。


依照刑法第十四條第一項過失的定義:「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案例中,機車騎士未依限速行駛,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至於對路況來不及反應,而撞上騎腳踏車的老伯,使他受傷,所以機車騎士有過失。在刑事上,他觸犯了過失傷害罪;在民事上,要負責賠償老伯的醫藥費、腳踏車修理費等。


另外,騎腳踏車也應該遵守交通號誌的指示,老伯卻沒有注意燈號,闖了紅燈,導致機車騎士相撞,兩個人都受了傷。在這樣的情況下,老伯對於機車騎士受傷也要負過失責任,他同樣觸犯了刑法的過失傷害罪,在民事上,必須賠償機車騎士醫療費用、機車修理費等。


同樣的道理,行人穿越馬路,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如果不遵守而導致事故,那麼行人也得負起法律責任。


從心想起


張琦芳(新北市樟樹國中輔導教師)


不幸發生交通事故時該如何處理,你知道嗎?


為了釐清法律責任,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最好立刻先撥打119移送傷者,並打110報警處理。設立交通規則是為了保護人身安全;任意逾越法則,往往容易釀成傷人害己的事故。切記「馬路如虎口」,遵守號誌行進,才能快樂出門、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