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師處理自傷輔導原則

因應態度

企圖自傷/自殺的人並不是真的想結束自己的生命,他們是藉由「自傷/自殺」行為來對外傳達我需要幫助」、「我很痛苦」的訊息當學生透露自傷意圖時,我們應將視為一種求救行為學生想要解決問題,卻認定沒有辦法可以解決他們的問題時,在心理或生理上往往會感到絕望與痛苦,所以認定自傷是唯一可以讓他們解脫的方法。學生通常會透過直接或間接方式表達自傷意圖,若您發現學生有傷害自我的念頭,其實是您協助孩子的一個好機會

我們可以扮演孩子自殺防治的守門人,提供關懷、支持的角色,適時給予陪伴並提供資源協助。

處理危機事件,可能也對教師情緒造成某種程度影響,導師們也要好好照顧自己的身心狀況!
有需要歡迎找輔導室同仁聊一聊~

常見問題

一、導師如何辨識孩子可能有自傷/自殺風險?

1.認識自殺警訊(點選進入連結)

2.透過每學期輔導室與學務處的高關懷自我檢核表、校園生活問卷調查,留意孩子的情形。

3.班級日常與孩子的互動中,若您覺得孩子有些憂鬱或讓您擔心的地方,可以使用簡式健康量表(心情溫度計),來評估孩子的狀況。

二、什麼情形需要轉介輔導室?

1.根據自殺防治法施行細則規定,學校人員應自知悉有自殺行為情事後二十四小時內,依中央主管機關建置之自殺防治通報系統進行通報作業。

(1)導師知悉學生有自傷念頭或行為時,請務必於二十四小時內,知會輔導室學務處,以利行政人員進行下一步評估及通報作業。

(2)視情節大小,由學務處通報校安系統

(3)口頭提及自傷念頭,無須對外進行通報作業,但須知會輔導室進行評估,導師您可以參考以下導師職責,提供評估資料。

2.導師職責
(1)觀察學生行為表現
(2
)蒐集資料與詢問相關人員(如:家長、科任教師、同學等)
(3)關懷晤談與評估
(4)轉介輔導室。

輔導室是您的好夥伴,當您有疑慮時,就可以來輔導室諮詢,我們一起評估孩子的狀況,討論如何給予協助。

通報後會發生什麼事?

1.通報個案若為學生身分,衛生局於此類個案中不會主動介入追蹤,也不會聯絡通報人,學生是在教育單位接受三級輔導制度服務(可告知家長釐清擔憂)

2.視實際情況,評估相關人員,提供心理支持與輔導支援(輔導單位/導師)。

3.若評估會議決議交由導師持續關懷,您可以參考第四點:導師如何陪伴自傷疑慮的孩子? 聆聽孩子的煩惱,並做適當的回應與支持陪伴。

四、導師如何陪伴自傷疑慮的孩子?

1.平常心但謹慎的態度:「平常心」指得是不慌亂,導師需要讓學生感受到老師重視這件事,邀請學生多說一點是需要的,因此不要表現被消息嚇到的樣子,您可以對學生這樣說:你會想用傷害自己的方式來解決問題,是不是遇到很大的煩惱,要不要跟老師說說看?

2.不評價的傾聽與回應:將手邊的事情放下,給學生一段專屬的時間,專心聆聽他所描述的事件,但不要太快表達教師認同或無法接受的態度,更不要任意評斷,因為教師對立的立場,可能阻斷師生間的溝通。

3.風險評估:面對提及自我傷害的學生,談話以風險評估為重心,目的在協助學生免於自我傷害之危機。談話原則可參考以下建議:
(1)
直接討論,不要逃避:學生願意談,表示信任導師,不要擔心自己的晤談能力,只要展現陪伴與關心即可。
(2)
接納的聆聽:忍住評價的衝動,接納孩子的感受,讓孩子可以放心將問題說完,提供孩子一個情緒出口。
(3)
了解抑鬱情緒的持續性:詢問並評估抑鬱情緒出現的頻率、強度與持續時間。
(4)
探問學生對生命的態度:詢問學生對於死亡或自我傷害的想法。
(5)
了解學生是否有具體的自傷/自殺計畫(使用的工具、地點、時間等等):如果計畫非常具體,危險程度就比較高,需要通知家長與適時轉介輔導室。

和孩子談論自傷並不會增加他自我傷害的機率,相反的,詢問孩子就是幫助他的機會。

、學生如果拿自傷來開玩笑時,怎麼辦?

1.校園自殺、自傷通報,包含自殺死亡及自殺企圖,但不包含自殺意念

2.無論孩子是否為開玩笑,當校內同仁接獲相關訊息時,都須視為孩子的一種求救訊號,進而啟動評估關懷機制,一方面能降低危險性,另一方面也能積極引導孩子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該如何跟班上其他同學談?

1.學生個人隱私部分須留意保密

2.班上同學知悉事件(有看見或聽見相關消息),除了聯繫輔導室討論進行減壓班級輔導,導師您可以
(1)對全班
澄清事實狀況,降低同學受不實傳言影響產生不確定或心理混亂。
(2)提醒同學
求助管道,接住班上其他可能處於情緒低落狀態的同學,預防悲劇再度發生
(3)尊重每位學生對該事件反應的差異性。
(4)和班上同學討論探望、傳遞關心事宜,但尊重每個同學的意願,表達心意與否沒有對錯。
(5)對當事者自然關心,不需要刻意迴避,但也要避免過度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