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菸害防治

桃園市員樹林國小

校園菸害防治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 學校衛生法及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

二、 教育部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訂定之(教育部98年4月6日台體(二)字第0980054850號函)。

三、 教育局111年9月6日桃教體字第1110083404號函。

貳、計畫目的

預防及降低菸害之發生,以維護及促進教職員工生健康。

參、計畫目標

一、 降低教職員工生吸菸率(含電子煙)

二、降低學生暴露於校園二手菸比率

肆、實施策略及具體作法

一、擬定與推動菸害防制政策

1、配合健康促進學校計畫訂定校園菸害防制計畫,且置專責人員負責推動校園菸害防制工作。

2、確實執行自主管理機制及菸害事件處理流程。

3、推廣菸害防制教材及教學

(1)於學校網站上設置或連結菸害防制教育、無菸環境、戒菸教育資源網站(如:菸害防制教育相關法令、活動、課程教材等資料庫)。

(2)確實運用本市互動式拒菸及戒菸數位教材,以充實相關課程中有關菸害之防制教育。

(3)鼓勵師生進行有關菸害防制的調查或行動研究方案。

4.培訓校園菸害防制人員

辦理校內教職員工菸害防制教育研習活動。

5.辦理菸害防制宣導活動

(1)辦理以校園教職員工生及家長為對象的反菸及拒菸活動,例如:宣導講座、影片觀賞、行動劇、藝文活動、親子共學、菸害體驗營等。

(2)學校透過異業結盟或引進民間團體或社區資源之管道,建立夥伴關係,共同推動拒菸及反菸之宣導活動,例如:成立菸害防制社團、培訓拒菸大使或小尖兵、舉辦拒菸日活動、拒菸作品和活動之創意競賽、徵選平面及電子教學媒體及互動式網路媒體、零售商介入—不販售菸品予18歲以下青少年等。

(3)結合當地醫療機構,定期舉辦吸菸教職員工生之CO檢測。

二、營造無菸環境策略

1.確實遵守菸害防制法,訂定校園禁止吸菸的管理規範,以建構無菸害校園環境。

2.加強健康無菸校園環境佈置,如張貼禁菸海報標語、建置無菸專欄、無菸教室佈置競賽、無菸公廁等活動。

3.加強校園安全巡邏稽查,取締教職員工生之吸菸行為,並嚴禁學校合作社及販賣物品之廠商在校園內販賣各式菸品。

4.運用相關資源,如志工家長團隊、自治市、教職員社團等,成立拒菸組織,合力推動無菸校園活動,並邀請校園周邊之社區團體及商家加入無菸社區營造活動(如:推動無菸商店、無菸家庭)。

5.拒接受菸草產業贊助。

6.如查獲學生使用電子煙,將電子煙送交當地衛生單位查處來源,並依校內規範處理。

7.對於使用新興菸品之學生,實施戒治諮商輔導或轉介相關資源。

三、戒菸教育策略

1.訂定吸菸教職員工生之戒菸介入計畫,並且針對有意願戒菸之教職員工生提供戒菸相關服務及資源(如:設置戒菸資訊站)、或轉介至專業戒菸機構(如:戒菸門診、戒菸治療團體、戒菸專線、戒菸網站等)。

2.可自行辦理或引進衛生與醫療等機構之相關資源,對吸菸學生實施戒菸教育活動,包括戒菸教育團體課程及個別輔導等。

3.與當地之戒菸治療機構合作,轉介校內有吸菸之教職員工生接受戒菸諮商與戒菸治療。

4.辦理吸菸學生成功戒菸獎勵措施(如:改過銷過)。

5.研發多元學生戒菸教育模式與適宜的戒菸成效指標,以評估戒菸教育實施成效。

伍、編組及執掌表

桃園市員樹林國小111學年度「菸害防治計畫」

編組及工作執掌表

陸、預期效益

一、 建構教職員工生無菸支持性環境。

二、 強化學校與社區行動力,共創沒有菸害的校園。

三、 發展學生族群拒菸及戒菸之個人技巧。

四、 提供教職員工生多元、可近之戒菸服務。

柒、經費預算:由本市補助各級學校健康促進學校計畫經費支應辦理。

捌、計畫核定後實施,年度定期修正。

承辦人:陳沁源 主任:邱俊雄 校長:盧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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