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立香山高級中學環境衛生及健康促進委員會組織章程
106.12.08環境衛生保健及健康促進委員會修正
第一條 為加強本校環境衛生保健工作之實施,促進全校師生身心健康,依據「學校衛生法」,成立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特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提供學校衛生政策及法規興革之意見。
二、提供學校衛生及健康促進之計畫、方案、措施及評鑑事項之意見。
三、學校衛生教育宣導與活動之策畫之擬定。
四、學校衛生保健服務及衛生管理之規劃及研發事項之意見。
五、學校環境健康促進活動之規劃及研發事項之意見。
六、推展學校衛生及健康促進之相關工作事項。
七、其它環境、衛生、健康促進相關事項。
第三條 本會設置委員共十八人,校長為主席並由學務主任擔任主任委員,教務主任、輔導主任、總務主任、體育組長、衛生組長、營養師、護理師、專任教師代表一人、家長代表一人、學生會代表一人為當然委員,並由各年級導師互推一人擔任委員。
第四條 本會委員任期一學年,得連任之,均為無給職。
第五條 本會委員於任期內因職務變動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擔任本會委員時,視為當然解職;由新任職務者繼任至原任期屆滿時為止。
第六條 本會由學務主任擔任召集人,每學年應召開會議乙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 本會開會時應有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議決事項應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得作成決議。
第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其他相關規定或相關法令辦理。
第九條 本章程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新竹市香山高級中學衛生與學校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106.12.08環境衛生保健及健康促進委員會修正
一、目標:
1.成立環境教育推展小組,推展環境教育。
2.推動學校環保教育,加強綠化美化與環境衛生,維護校園環境品質。
3.培養學生愛護環境、珍惜資源、節約能源、惜福愛物的生活習慣。
4.輔導學生重視環境保護,將環保成為生活的一小部份,期能人人做環保、時時做環保、處處做環保,成為環保小尖兵,進而影響家庭及社區。
二、實施原則:
1.結合人文素養和科技理念,發展永續性的環境教育。
2.將環保的理念融入生活教育之中,建造學校環境教育的大環境。
3.知行並重,不僅重視觀念與知識,更重視生活中身體力行。
4.環境教育的對象與層面,包括全校師生、學生家長及社區民眾。
5.校園綠化美化全員參與,運用有限資源,創造多項奇蹟。
三、實施對象
1.本校全體師生員工
2.學生家長
3.社區民眾(未來目標)
四、環境衛生及健康促進委員會組織和工作執掌
五、實施項目與工作要點
六、本計畫經環境衛生與健康委員會通過並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