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立香山高中「校園安全維護實施計畫」
壹、依據
教育部92.12.01台軍字0920168279號令「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點」。
貳、目的
為提高本校師生發揮整體力量,共同維護學校安全;並提倡守法守紀之美德,致力於學
校安寧、學生安全之維護,進而達到人安、物安、事安、心安等全面安全之目標,以期
防範不良份子騷擾校園,預防意外事件發生。
參、實施辦法
一、防火、水、風災、地震
(一)防火警
1、利用相關課程配合實施防火安全教育,強化宣導讓學生認識火災的可怕,做到人人防火、處處防火之要求。
2、完成救護防災編組,平時實施任務訓練及配合民防訓練實施演練,以期能在火警時執行任務,發揮消防功能。
3、滅火器掛於明顯及易提取之處,並標註有效期限及利用學校相關活動指導全校師生使用方法。
4、易燃物品須徹底消除隔離、焚燒垃圾時需指定專人看守,並將餘火熄滅。
5、禁止使用汽油燃燒垃圾或清洗機具。
6、嚴禁學生攜帶炮竹及其他危險易燃物品。
7、建立防火系統、警報信號,時時提高警覺。
8、火警時須在確定安全之狀況下搶運重要儀器、圖書、公文等至安全地區。
9、火警時救護小組人員協助滅火或配合警消人員滅火,其餘學生由任課老師、導師、輔導教官引導至安全地區疏散,並保持鎮靜。
(二)防風災
1、平時做好防颱準備完成救災編組,隨時做好防颱救災工作。
2、颱風前夕指導各班檢查教室門窗,並請總務處協助全校性之安全防護。
3、成立防颱處理指揮中心,接獲颱風警報隨時告知學生做好應變準備,並與各大眾廣播機構密切聯繫,依人事行政局及市政府發佈之停課消息,立即透過傳播告知學生。
4、協調合作社、中央廚房預先儲備飲食及飲用水。
5、颱風過境造成之傷害,立即搶救、慰問受傷學生員工,並發動學生清理校園,恢復景觀。
(三)防水災
1、平時宣導學生養成不亂丟雜物習慣,並經常清理溝渠,保持排水系統之暢通。
2、利用機會教育灌輸學生防範水災常識。
3、颱風侵襲發生水災,統由學務處規劃安全地區並由班導師領導學生疏散。
4、水災後請總務處派員清除污物及噴灑消毒劑,防範傳染病。
(四)防震
1、平時校內利用視聽教材、防震災影片、文宣資料、剪報廣為宣導。
2、房舍教室安全普檢,按建築年代,目前狀況或受震後損壞情形,實施徹底檢查補修及加固。
3、建立師生及家長正確之防震觀念,健全師生心理建設。
4、實施防震演練,使學生熟練進入避難場所及疏散。
5、震災發生時,由危機處理小組即刻發佈警報(廣播及哨音),由任課老師率領學生至避難場所,並確實清點人數。
6、教職員即刻攜帶重要文件、物品,關閉門窗進入指定位置。
7、總務處指揮工友關閉門窗、水源、電源及熄滅火源。
8、防護團各任務隊立即展開工作,隨時注意意外事件的發生並予以搶救。
9、震災後,集合各班學生清查人數並回報,受損建築物檢查與整修,恢復水電供應,進行校園整理與恢復。
二、交通安全與事故處理
(一)每學期開始,利用新生始業式時,宣導校園周邊交通環境,使學生入學時對交通環境留下鮮明深刻印象。
(二)配合教育宣導週擴大宣導,叮嚀學生注意交通安全。
(三)蒐集交通安全教育影片配合宣導,使學生重視交通安全。
(四)辦理學生專車,嚴禁學生無照騎乘機車,利用授課、朝會、班會、訪談等時機反覆宣導,時時叮嚀,維護學生安全。
(五)教官加強校外巡查,配合警察聯巡,嚴格取締學生無照騎乘機車。
(六)學生寒暑假時,寄發家長聯繫函,請家長配合叮嚀其子弟注意交通安全。
(七)發生交通意外事件時,立即與學生家長聯繫並協助處理及層層回報。
三、學生心理安全輔導
將導師、輔導教官、輔導處緊密結合,確實做到學生心理安全輔導工作
四、預防飲食中毒
(一)學校內飲用水之水源、飲水器定期實施衛生、安全檢查。
(二)宣導學生保健教育,培養良好之飲食習慣,不在路邊進食、不購買過時食物、飲料及劇烈運動後不立即飲用冷飲。
(三)衛生保健組定期檢查本校衛生與清潔,確保飲食安全。
(四)發生學生中毒事件,立即送醫救治,並通知導師、輔導教官、學生家長共同照料並追查中毒原因。
五、預防竊盜
(一)加強學生生活品德及法律常識教育,端正學生行為、激發學生榮譽心,並使學生由知法進而守法。
(二)加強學校週邊阻絕設施,偏僻地方增設照明設備,嚇阻不法活動。
(三)加強門禁管制,晚間十時按時關閉校門,強化警衛夜間巡邏,並請協調中華派出所於上、放學及夜間加強校園外圍巡邏,防範歹徒侵入校園。
(四)各辦公處室嚴格鑰匙管制,下班時檢查門窗並上鎖,並設定防盜警報系統,確保財產安全。
(五)利用相關課程如週會、集會等時機告誡同學貴重物品勿攜帶到校,錢不露白,身上不放過多錢財,離開教室時,重要物品應隨身攜帶。
(六)鼓勵同學勇於檢舉竊盜不法行為。
六、預防溺水
(一)勸導學生不在海、溪邊戲水,同時不到郊外溪流、深潭或未經開放無警戒標誌及救生員之海濱游泳、捕(釣)魚,以策安全。
(二)學生參加旅遊、露營等活動應由指導老師帶隊,負責安全維護,並嚴禁學生至河流、池沼下水游泳。
(三)體育課教導學生游泳安全注意事項及救溺處理要領,不定期請消防隊到校實施防溺宣導。
七、預防暴力鬥毆與抗爭
(一)針對有證據足以顯示之特定危安人員,不定期實施安全輔導檢查,防範學生私藏兇器。
(二)嚴禁校門門禁管制,防範不良少年入校滋事。
(三)強化生活輔導,確實瞭解學生動態,對兇狠好鬥、暴力傾向之學生,多予愛心感化,並予追蹤輔導。
(四)引導學生正常交往活動,防止學生因感情受挫,演變自我傷害或暴力侵犯行為。
(五)加強學生家庭訪視,與家長保持聯繫,共同輔導學生以防範暴力不法情事發生。
(六)鼓勵學生正當休閒活動,勿涉足份子複雜之電玩、KTV、地下舞廳等場所。
八、防範自我傷害
(一)運用相關課程與邀請學者專家講演,教育學生尊重生命。
(二)整體掌握學生生活狀況,找出高危險的學生,加強關懷與輔導,並擬定照顧計畫。
(三)協助學生發展情緒處理、問題解決及尋求協助的能力,以增強其因應壓力的能力。
(四)建立班級互助網,並妥善運用幹部,適時通知訓輔單位。
(五)任課老師、導師、輔導老師、學務人員及教官與家長密切聯繫,形成校內支援網絡,提供學生必要的支援與協助。
(六)建立校外支援網絡,如生命線、地區精神科專科醫生或心理諮商老師,適時提供資源協助。
(七)學生發生自我傷害,應立即反映危機處理小組並迅速到達現場處理,導師、教官、家長、輔導老師會同處理。
(八)自我傷害學生儘速送醫救治;維持現場,以利檢警之蒐證。
(九)向全校師生說明事實經過,並對受影響的個別學生與群體同儕,做心理輔導;對大眾新聞媒體採訪,由危機處理小組指定人員統一發言。由危機處理小組議決,善後各項有關事宜的處理。
九、防範性騷擾與侵害
(一)加強門禁管制、校園巡邏、設置登記簿,掌握進入校園之人員,確保校園安全。
(二)加強校區照明設備,避免產生死角。
(三)建立警民聯防系統協調警察治安機關,加強校園周邊之巡查工作。
(四)上課期間劃定責任區,加強查察相互支援,以避免宵小歹徒闖入。
(五)課後、假日,值勤人員加強校園巡查,注意留校、來校學生活動的安全。
(六)運用相關課程實施兩性教育,加強學生對兩性關係的正常認知並輔導其建立合宜的異性相處。
(七)邀請專家學者來校實施專題演講,透過班會時間進行以兩性關係為主題的團體討論。
(八)性騷擾或性侵害發生時,應安撫當事人,了解並記錄事實經過,通知家長及循體系通報。
(九)受害學生轉介輔導處予以心理輔導,家長、導師、輔導老師、教官持續追蹤輔導。
十、外力侵擾校園
(一)平日全面實施學生互助合作、相親相愛及宣導各種應變訓練,嚴格實施門禁管制,並加強各項防護阻絕設施,以防止外力隨意侵入。
(二)上、放學及午休、課間休息等時間,加強校園巡查工作。
(三)協調警方經常派員到學校週邊,實施定時及不定時巡查,以嚇阻外力侵擾校園的發生。
(四)注意掌握學生校外交往與活動的情形。有所糾紛時主動協助處理,必要時通知家長到校協助處理。
(五)發生傷害時,除送醫外,配合家長、導師、輔導處追蹤輔導。
(六)列入案例,檢討各項安全措施,以防意外事件再度發生。
十一、爆裂物及不明氣體
(一)平常蒐集爆裂物、瓦斯(不明氣體)的資料,配合課程握或利用集會加強宣教,提高學校師生安全警覺,遇有可疑物品、氣體立即反映,防止事故發生。
(二)加強門禁管制工作,落實訪客登記,以防止不良份子滲入校園進行破壞。
(三)明確安全責任區,對重點地區(如軍械室、實驗室、電腦教室)設有專人負責管理,並加強安全防護措施及巡查。
(四)實施不定期安全檢查,防止學生將爆裂物或危險物品帶到校園。
(五)定期舉辦各項安全防護及自衛編組演練,訓練教職員具備必要之防護知能。
(六)發現爆裂物、瓦斯(不明氣體)時,應先疏散人員,予以隔離,並做周邊警戒,阻止非必要人員進入危險區域。
(七)立即以電話報警處理,並循行政系統通報,並清查校內有無其他可疑物品,同時聯繫周邊學校注意防範。
(八)保留事故現場,提供有關線索與目擊學生,協助警方蒐證。
(九)處理後應適時向全校師生說明,教導師生提高警覺注意安全。
(十)召開安全防護會報,檢討研定完善之防範措施。
十二、軍械庫房安全維護:依本校軍械庫房安全維護及應變計畫辦理。
十三、其他
(一)於相關課程教授正確性知識,防範愛滋病之發生。
(二)強化濫用藥物毒害宣導,不定期實施尿篩,並藉生活輔導瞭解學生生活動態防範學生藥物濫用。
(三)推動春暉專案,以維師生健康。
(四)輔導人員應常與學生家長聯繫,促進學校與家庭之溝通,實施共同輔導,做到防微杜漸之效。
(五)對外言論均由校長指定之發言人統一發布。
(六)總務處、教官室值勤人員除加強校園巡查外,透過校園死角設立之監視系統,確實掌握校園狀況。
(七)重大事情無法處理時,即刻按下﹁警民聯繫通報﹂系統尋求支援。
肆、重大、偶發及緊急事件管制
(一)校園防震災人員編組表,如附件一。
(二)重大、偶發及緊急事件處理流程表,如附件二。
(三)校園危機處理小組編組表,如附件三。
(四)教職員工生重大傷病緊急處理流程表,如附件四。
伍、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校長核定後修訂之。
附件一
新竹市立香山高中防震演練防護團編組人員表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