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Apr 21, 2016 10:53:40 AM
有關本局辦理「新北市105年度創客工作坊-『情感自造,Emotion design and Maker』實施計畫」,請鼓勵貴校所屬教師踴躍參加報名,本局同意核予出席人員公假(課務排代),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4學年度新北市雲端創客教室社群運作計畫辦理。
二、為順應學習經驗模式,讓孩子重拾學習熱情,本局於105年持續規劃於本市6所創客推動學校辦理創客實作研習,共辦理6場創客工作坊,分享各校創客教學推廣模式及運作情形,希冀透過研習,鼓勵本市教師參加創客社群,並引領教師發揮創意思考,且提升本市學生於創意、整合、實作及自學之四大能力。
三、本案研習對象:本市各級學校對創客有興趣之各領域教師,名額28位,額滿為止。
四、本案研習相關資訊,詳細如下:
研習時間:105年4月22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
研習地點:大同大學工業設計系工廠(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40號)。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5年4月21日(星期四)下班前請逕至新北市校務行政系統之研習系統報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全程參與研習者,本局同意核發6小時研習時數。
本案研習之承辦學校工作人員,本局同意核予參與人員公假登記,倘有課務至多3名課務排代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