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Mar 17, 2016 7:52:2 AM
1. 配合教育局政策規 畫,達成本計之預期目的行政單位需支援校內教師推動 行動學習各項活。
2. 需由校長籌組成立「行動學習小組」,包含、 教務主任或需由校長籌組成立「行動學習小」,教師、領域(學科)等,形成習型組織共同產出各種雲端運用融入 資訊教師、領域(學科)等,形成習型組織共同產出各種雲端運用融入 資訊教師、領域(學科)等,形成習型組織共同產出各種雲端運用融入 教學策略及模式。
3. 組織教師社群,並定期召開校內工作會議 (建議每月至少 1次),校長、教務 主任應定期參與 (每學期至少 2 次)。
4. 辦理校內行動 學習教師研活(至少 2 場,可結合相關活動 場,可結合相關活動 )。由專案教師 推廣教育雲系列資源、營造 校內創新教學專業氛 圍,以提升學生習成效。
5. 參與教育局或策略聯盟夥伴學校辦理之師培訓、研討觀摩訪等活動, 相互分享與支持,並藉由專案教師之推廣協助普及提昇校內實施資訊融入 教學的意願及能力。
6. 計畫執行期間,專案成員及承辦活動之工作人請所屬學校 計畫執行期間,專案成員及承辦活動之工作人請所屬學校 惠予公假登 記、課務派代參加,每所學校以 4名代表為限,超出名額者請 惠予公假登 記、課務自理參加。出席人員依本文字號及佐證資料 記、課務自理參加。出席人員依本文字號及佐證資料 (如專案網站公告、或電子 如專案網站公告、或電子 郵件通知、或傳真公文等 )完成請假手續。
7. 本年度採分區方式 辦理月例會與集中培訓 ,由各區承辦學校統 ,由各區承辦學校統 ,由各區承辦學校統 ,由各區承辦學校統 ,由各區承辦學校統 ,由各區承辦學校統
8.本年度採分區方式 辦理月例會與集中培訓 ,由各區承辦學校統 籌相關事務聯繫, 每區協辦學校輪流舉月例會 ,由專案學校派員出席集中培訓則可邀請區域內 其他學校教師參與
9.鼓勵校內教師結合本課程或相關學精進專案,行動研究與發表。
10製作、分享執行成果(包含歷程記錄各類文件教學演示研習推廣等), 繳交資料皆須以創用 CC 「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 -相同方式分享 (3.0 版臺灣 )」 標 示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