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Jan 12, 2017 1:40:35 PM
一、參與專案:
信望愛基金會(*2)
新北市行動學習學校
106年「國中小行動學習推動計畫」
二、要做甚麼?
教授說:
就是常常用啊!就每次都kahoot囉!
若要拼業績,找三位好夥伴,寫結案報告 (有人願意跟我一起寫嗎??但前提是......我們要先有東西出來)
資訊組:
多用現有設備、多紀錄、有問題、需協助要告知!
信望愛下學期駐點:大家希望的模式?
大家認真共備、設計課程,多將載具運用在學生學習、教學
嘗試著~發展出學校特色、主題或特色課程(以學校內的活動、環境..規劃..有意義的校本課程)
三、預計要做
檢測班級的無線網路環境
統整各領域可用教學資源
規劃進度
四、運作
注意各項訊息:line、網站
多參與相關增能活動並落實在課堂或回來分享思考可如何運用
基地班+固定使用+臨時用+行動教室 (1+3+2+1)
五、近期活動
1/17-新北行動學習啟動會議
1/20-106年「國中小行動學習推動計畫」
六、討論
確認班級(但有運用的班級亦須做問卷),以便做討論
設備需求(充電車?ipad平板?教學軟體-網奕......................)
106年「國中小行動學習推動計畫」
各縣(市)政府轄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請配合所屬縣市於指定時程內完成以下資料
1. 編列各校經費
2. 計畫網站註冊
3. 各校資料上傳(每校1份,並將電子檔上傳至輔導計畫網站)
(1) 修正後教學實施計畫書
(2) 合作備忘錄(須簽名)
(3) 輔導學者專家合作意向書(須簽名)
填寫每班執行進度、教案、心得、溫馨故事與成效評估
派員出席啟動會議、期中經驗分享交流會、期末成果發表會(預計2~3天)。
學校須配合
(一) 須實施運用行動載具於學習及教學計2學期(例如核定2個班級經費,105學年度下學期須執行2個班級、106學年度上學期須執行2個班級),考量學年度轉換,各校可在核定總實施班級數不變下,視計畫執行需求調整實施班級、學習領域及參與教師(例如原5年1班實施,改5年2班實施),向輔導計畫申請更換實施班級。
(二) 計畫推動期間使用行動載具來源由校方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自籌或民間單位支援為主。
(三) 建議組織教師社群,並定期召開校內工作會議(建議每月至少1次),校長、教務主任應定期參與(每學期至少2次)。
(四) 辦理校內行動學習教師研習活動(至少2場,可結合相關活動)。
(五) 參與或自行辦理跨校行動學習相關教師研習、推廣或參訪活動(至少1場,可結合相關活動)。
(六) 學校行政單位須支援校內教師推動行動學習各項活動。
(七) 邀請學者專家輔導(每學期至少輔導2次)
1. 各校於計畫期程內,每學期須至少邀請2次學者專家輔導並上傳輔導紀錄(至少1次為大專校院教授輔導)。
2. 輔導方式:每學期至少1次到校輔導,其餘可採用實地輔導或其他方式(如線上討論、電子郵件、視訊等)。
3. 本計畫所指學者專家可為資訊或學科領域大專校院教授,或具行動學習推動經驗之教師及教育行政人員,惟每學期須至少1次大專校院教授輔導。
4. 學者專家由學校建議,經本部確認。(建議優先考量鄰近縣市之專家學者,學校亦可請輔導團隊協助建議) (可1位以上)
5. 計畫執行期間學校得視計畫執行需求調整輔導學者專家名單,並於調整後向輔導計畫團隊更改,惟輔導情形仍須符合上述第1~3項資格及次數規定。
6. 學者專家之權利與義務
(1) 瞭解本計畫之目標、工作項目及輔導學校完成各項工作。
(2) 配合出席輔導工作會議及相關諮詢會議提供建議。
(3) 鼓勵學校發展資訊科技在教學應用的特色,協助教師運用教育雲端資源發展以「學習者為中心」多元創新教學模式。
(4) 分享教學經驗與科技新知,導入相關資源及提供相關計畫合作資訊。
(5) 學者專家須於期程內協助學校成效評估,並與學校共同合作完成至少1則教案與成果報告。
7. 輔導相關費用由本部補助經費中編列支應,並由受補助學校撥付予專家學者。
8. 學者專家得加入研究生參與學校工作會議或入班觀察,所需工讀費及差旅費,得由學校視實際情形核實編列之。
(八) 配合本部與輔導計畫建立基本資料、定期彙報課程實施進度,提供教學歷程(如教學活動設計/教學策略、使用教學資源或教材內容)及師生使用經驗,以了解學校推動情形,給予協助並整理歸納相關資源予計畫推動學校參考。
(九) 配合輔導計畫於推動期間實施至少1次前後測成效評估,了解學生在學習上的改變和對身心健康之影響,請學校與輔導學者專家共同完成成效評估。
(十) 應用教育雲資源、工具或服務(如附件)。
(十一) 派員出席本部與輔導計畫相關會議活動。
1. 啟動會議1場、期中經驗分享交流會1場、期末成果發表會1場(預計2~3天)。
2. 分區交流會或教師專業發展工作坊至少2場(須不同日期),計畫核心教師團隊成員至少1/3參與,以新加入計畫團隊教師為優先,並將工作坊內容與其學校團隊分享。
3. 校長科技領導進修培訓1場(往年已參加過之校長得免參加)。
4. 本部、輔導計畫及其他相關計畫辦理之各項培訓、研習或參訪活動。
(十二) 配合分享期中執行進度。
(十三) 配合提交成果報告與參加行動學習優良學校選拔活動(實施計畫另行通知)。
(十四) 踴躍參加行動學習傑出教師選拔活動(實施計畫另行通知)。
(十五) 配合輔導計畫相關會議活動。
(十六) 繳交資料皆須以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3.0版臺灣)」 標示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