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以「循環經濟」之名延續高風險政策
政府一再強調:「依照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的建議,只要廚餘經攝氏90度高溫蒸煮1小時,就能安全用於養豬。包括日本、南韓、美國與歐盟等國,皆以此為指引進行廚餘再利用。」
然而,這句話只說了一半的真相。
一、南韓:疫情爆發後才亡羊補牢
南韓在 2019 年 9 月非洲豬瘟爆發後,才緊急修改法令,全面禁止「未經處理的廚餘」餵豬。
在疫情前,南韓並未遵守 WOAH 所建議的高溫處理標準,爆發後雖修法要求「80°C、30分鐘加熱」,仍低於國際建議的「90°C、60分鐘」。
全國僅約 1% 的豬農使用廚餘餵養,但即便如此,疫情仍迅速擴散,導致豬農恐慌、部分甚至走上街頭抗議。南韓政府最終意識到,廚餘養豬是防疫體系中最脆弱的環節之一。
儘管有法令限制,南韓的非洲豬瘟至今仍未完全根除。
二、美國:高標準規範與州級禁令並行
美國的動植物衛生檢驗署(APHIS)早在 1980 年代便制定《豬隻健康保護法》(Swine Health Protection Act),規定所有用於飼餵的廚餘必須經過「攝氏100度、至少30分鐘」的高溫處理。
即使標準嚴於 WOAH 建議,美國仍有 23個州 出於防疫考量,直接 全面禁止廚餘養豬。
目前全美僅約 600 家豬場 擁有合法廚餘餵食許可(SHPA license),不到全國豬場總數的 1%。
換言之,99% 的美國豬農早已放棄廚餘養豬,選擇以更安全、可控的飼料系統維持生產。
三、日本:集中管理但仍存潛在風險
日本的「環保飼料」模式經常被誤解為安全典範。
實際上,日本的廚餘飼料由政府輔導企業集中處理,僅限特定工廠操作,過程中由專業人員監控加熱、發酵與乾燥流程,並追蹤最終豬肉產品的流向。
這套體系確實在食品安全與再利用上取得成果,但家庭廚餘並未被納入原料範圍,因家庭端污染風險過高。
此外,日本在運輸階段仍存在風險:未處理的廚餘在運送至中央工廠的過程中,可能造成車輛與設施交叉污染。
即使是日本這樣擁有完善法制與高紀律社會的國家,仍難完全杜絕風險。
台灣若以此為藍本,是否真能做到同樣標準,值得懷疑。
四、歐盟:明確禁止廚餘養豬
歐盟早已在 Regulation (EC) No. 1069/2009(第二章 第一節 第11條) 明文規定:
「禁止將餐廚廢棄物,或任何含有、源自餐廚廢棄物的飼料原料,餵飼給農場飼養動物(毛皮動物除外)。」
歐盟的態度十分清楚,即使廚餘經高溫處理,也不應重返食物鏈。
這項禁令是歐盟在 2001 年口蹄疫危機後所作出的根本政策轉向。
五、丹麥:從防疫到生態的全面思維
丹麥身為全球養豬產業的領導國,早已全面禁止廚餘餵豬。
在非洲豬瘟於東歐蔓延、進入德國野豬群時,丹麥立即於邊境架設防疫圍牆,並撲殺所有野豬,以維護國內產業安全。
對丹麥而言,生物安全與環境永續同樣重要。
他們的廚餘與食品副產物統一進入生質能(沼氣)與堆肥系統,不再進入畜牧業。
這正是台灣長期缺乏的政策決斷力與治理整合。
六、台灣:制度鬆散,風險集中的孤島
相較之下,台灣約有 8–10% 的豬場仍使用廚餘,比例遠高於美、韓、日、歐盟等國。
台灣養豬場密度更高、場區距離更近,一旦發生感染,擴散速度將遠超其他國家。
政府至今仍堅持以「符合 WOAH 最低標準」為安全依據,但這項標準在全球主要養豬國中早已被證實不足以防範疫情傳播。
即使宣稱要「比照日本」發展環保飼料,台灣缺乏統一的集中處理體系與嚴格稽查制度,讓民眾對食品安全與政府防疫能力的信任日益流失。
結語:防疫不是口號,政策不能再自我安慰
各國的經驗告訴我們:廚餘養豬是動物疫病最脆弱、也是最昂貴的破口。
南韓的教訓、美國的法令、歐盟的禁令與丹麥的成功,都指出同一條路,唯有讓廚餘退出畜牧體系,才能真正保障食品安全與產業永續。
台灣不能再用「蒸煮就安全」的口號安慰自己,更不應在一次次防疫代價之後,繼續讓錯誤政策拖垮整個產業。
資料來源:
南韓政府禁止廚餘養豬
https://www.mafra.go.kr/bbs/mafra/68/237587/download.do
南韓非瘟疫情新聞報導
南韓豬農集結發聲
https://koreapork.or.kr/upload/AX_4238980675.pdf
美國官方廚餘養豬稽核報告
美國官方廚餘處理規定
https://www.aphis.usda.gov/sites/default/files/shpa-swine-garbage-feeding-need-to-know.pdf
日本廚餘製成動物飼料
https://www.env.go.jp/content/000094159.pdf
歐盟法令Regulation (EC) No. 1069/2009
https://eur-lex.europa.eu/eli/reg/2009/1069/oj/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