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許多國家依舊將廚餘視為「問題」,而非「資源」時,丹麥已經透過立法、先進技術及多元合作,利用有機廢棄物創造出數十億歐元的循環經濟產業。
丹麥的核心創新在於「生物循環(biologisk kredsløb)」概念。
該體系涵蓋農業、食品產業、零售、家庭與廢水處理等,透過技術整合,將廚餘、有機污泥與動物副產品轉化為能源與肥料,形成從城市到農村的閉環式資源循環。
包含:
• 建立沼氣與生質柴油生產體系,優先取代掩埋與焚化,降低甲烷及碳排放。
• 沼氣化後的殘餘物,經衛生化處理,確保殺滅病原再用於農地。
• 透過稅收差異化,使能源回收優於焚燒與掩埋。
這一連串措施,使丹麥將食物浪費、動物副產品與農業廢棄物串聯成完整的「生物價值鏈」。
圖一、丹麥循環經濟機會與估計產業淨值,預計2035年,食品循環利用年淨值可達約260億歐元。(圖片來源:《丹麥循環經濟的潛力》)
AffaldPlus 廚餘處理公司是丹麥循環經濟的代表性案例。該公司由 六個市鎮共同成立與管理,每年處理高達 19 萬噸廢棄物(包含可回收材料與有機廚餘)。這種市政聯合運作模式,確保處理標準一致並兼顧經濟效率與監管責任。
整個流程可分為三個主要階段:
(一)前端分類與收運
市民與企業須將有機廢棄物與一般垃圾分開投放。各市鎮垃圾車定期清運後,統一送至 AffaldPlus 的預處理中心。
(二)預處理階段
所有廚餘在進入沼氣廠前,必須完成嚴格的物理與衛生化處理,包括:
• 破碎與篩分:去除塑膠、金屬、玻璃等雜質。
• 高溫衛生化處理:以 70°C 加熱 60 分鐘以上。
• 製成生物漿:經均質化後成為漿液,提供沼氣廠再度利用。
• 品質監測:定期檢測氮磷比例、重金屬與有害物質,確保農地再利用安全。
這些經處理的生物漿隨後被運往沼氣廠,進行厭氧發酵。
圖二、在AffaldPlus 能源回收部門利用市政收集系統一般剩餘廢棄物,以及回收場與企業的可燃廢棄物進行能源化利用,處理廚餘的設施也是 能源回收體系的一部分。(照片來源:https://affaldplus.dk/affaldplus-affaldsenergi)
(三)沼氣化與再利用
在沼氣廠中,廚餘漿料被轉化為 甲烷(CH₄)與二氧化碳(CO₂)混合氣體,經純化後供作供暖能源、發電及生質燃料。
發酵後的消化殘渣再經衛生化與穩定化處理,用作有機肥料回歸農田,回收氮、磷、鉀等關鍵營養元素,同時降低對化學肥料的依賴。
根據丹麥環保署與能源署的相關估算,約有 8–9 成的廚餘與有機廢棄物被再利用於能源與農業系統。
每噸廚餘經厭氧消化可產生 約 100–120 Nm³ 沼氣(相當於 30–50 kWh 電力),每年可為全國減少數十萬噸 CO₂排放,
而發酵後的消化殘渣則能回收氮、磷等營養元素,部分取代化學肥料(約 20% 左右)。
圖三、在AffaldPlus 能源回收部門利用市政收集系統一般剩餘廢棄物,以及回收場與企業的可燃廢棄物進行能源化利用,處理廚餘的設施也是 能源回收體系的一部分。(照片來源:《丹麥有機廢棄物沼氣廠預處理生物漿》)
二、法規制度:衛生與環境安全雙重保障
為確保安全再利用,丹麥依據歐盟法規(Regulation (EC) No. 1069/2009)與本國行政命令(BEK nr. 1001 af 27/06/2018)明訂:
• 有機廢棄物須經 70°C 加熱 60 分鐘之衛生化處理;
• 動物性污泥與副產品須先經初級過濾(最大顆粒 ≤6 mm)再進入處理系統;
• 經處理後的沼氣殘渣僅能施用於非食用作物,並需間隔一年才可耕種供人畜直接食用之作物(如馬鈴薯、玉米、甜菜等)。
• 預處理的生物漿料需符合物理性雜質(特別是塑膠)限值標準,確保農地不受微塑膠污染。
圖四、預處理後的生物漿樣品採樣(圖片來源:《丹麥有機廢棄物的處理》)
圖五、預處理後的生物漿(圖片來源:《丹麥有機廢棄物的處理》)
三、從環保政策到產業機會
根據歐盟《資源效率與生物經濟評估報告》預估,丹麥與北歐國家透過「階層式生物煉製(cascading bio-refineries)」與「食物浪費減量」等策略,到 2035 年可創造超過 10 億歐元(約新台幣 350 億) 的年度經濟價值。
包含:
• 生物煉製技術(從副產品提取營養品與化學物)貢獻約 3–5 億歐元/年;
• 食物浪費減量與次級食品市場約 1.5–2.5 億歐元/年;
• 再生能源與肥料循環則創造額外附加價值。
圖六、生物循環系統建置的主要障礙分析(圖片來源:《丹麥循環經濟的潛力》)
四、給台灣的啟示
台灣在廚餘再利用上長期受限於單一用途(餵豬、掩埋或焚化),導致資源效率低落,也增加疾病風險。
丹麥的經驗指出:
減量優先:從源頭減少食物浪費。
生物經濟導向:將廚餘納入能源、肥料與化學品的產業體系。
技術+法規雙軌推進:建立明確的衛生與品質標準。
跨部門治理 :確保中央、地方與產業的責任協調。
社會參與與教育 :讓公民與企業共同承擔資源責任。
若台灣能從「廚餘」的環保問題,轉化為「循環資源」的經濟策略,便能同時提升食品安全、能源自主與農業永續。
圖七、丹麥2011年啟動新目標,提升家庭有機廢棄物等資源再利用回收比率,從22%提升至50%(2022)(圖片來源:《丹麥不浪費》教育宣導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