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適用辦法

台灣敏捷部落 Taiwan Agile Tribe (以下簡稱:TAT)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告知義務內容

(一○八年十二月九日由會員組公告實施)

TAT是一個志願性、非營利、以學術研究為目的的平台,依個人資料保護法 (以下稱個資法) 第八條規定,應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台端詳閱

一、蒐集之目的:為有效執行敏捷社群線上分享讀書會之各項行政作業,本社蒐集您的個人資料的目的為:

(一) 教育或訓練行政

二、蒐集個人資料類別:依據101年10月1日施行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類別規定包括:

(一) 辨識個人者。

(二) 個人描述。

(三) 受訓紀錄等等。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 期間:個人於敏捷社群會員期間 (退群後,每月例行刪除個資)。

(二)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或國外。

(三) 對象:部分資訊將揭露於敏捷社群 Line 群組、讀書會通知/出席統計、網站與相關子群組。

(四) 方式:權限授與之方式。

四、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就敏捷社群保有當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 得向敏捷社群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二) 得向敏捷社群請求補充或更正。

(三) 得向敏捷社群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

(四) 行使權利之方式為敏捷社群 Line 群組、網站。

五、台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

惟台端若拒絕提供敏捷社群各該業務所需之相關個人資料,敏捷社群若因此無法進行必要之相關行政處理作業,將無法提供台端相關讀書會業務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