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凡知縣的感人政績

了凡知縣的感人政績


一、到任祭城隍文

––了凡居士就任知縣的施政綱領

了凡先生於明萬曆十六年︵一五八八︶來到寶坻擔任知縣。上任以後,先生在城隍廟前舉行了祭拜活動,並親自撰寫了一篇︿到任祭城隍文﹀,將自己上任之後作為一名地方官員所要做的事情,進行了﹁真情告白﹂。

在古代,人們認為國家的安全、社會的穩定、百姓的幸福,都要通過祭祀來保障;人們在這方面的信仰是最崇高的,活動是最重要的,儀式也是最虔誠的。當時有國家祭祀制度,即以國家名義,由皇帝或政府官員主持公共祭拜活動。這種祭拜活動,既體現一定的宗教涵義,又昭示祭祀者政治理念和價值取向。國家為此設有專門機構,以便制定明確的儀式規範、組成要素等。明代禮部也是因此專門頒發︽須知︾,以隆重典禮,安定地方。

先生對這次致祭活動給予了充分重視,並請教諭吳彰先生對所需物品等做了認真準備。當時,縣內百姓已經聽說新來的知縣要祭祀城隍,於是紛紛來到了祭祀現場。

面對城隍、面對百姓,了凡先生心懷敬畏,真誠地表達出自己的心願。這篇﹁告白﹂,其實是先生把自己的心願對天地神靈的真情告知,是把自己的治理理念對百姓的真誠表達,是把自己的行為操守對社會的公開承諾,也是對自己堅守信仰的決心和信心。

︻附︼到任祭城隍文

維萬曆十六年六月初九日,禮部觀政進士袁黃,奉命來知寶坻縣事,謹以牲醴致祭于本縣城隍之神。曰:黃不肖,數罹大過,欲寡之未能也。然素有體物恤民之志,今將實見之行事,敬與神約:

吾願恭順以事上;傲慢不恭,神殛之。

吾願明潔以事神;享祀不潔,神殛之。

吾願虛懷樂善以事邑之賢者;侮慢自賢,神殛之。

吾願崇儉以厚風俗;侈食縱酒,神殛之。

吾願寧失不經,以活無知犯法之民;不能活,神殛之。

吾願興民之利,而闢其荒蕪;不然者,神殛之。

吾願防民之患,而修其溝畛;不然者,神殛之。

聽訟則不但剖其曲直,必思所以平其忿心,而使之無訟;不然者,神殛之。

用刑則不但鋤強遏惡,必思所以養其良心,而使廉恥日生;不然者,神殛之。

賦役則不但不敢額外加徵,必思所以曲為區處,而使額內之數漸減;不然者,神殛之。

徭役則不但一時恤民之力,必思所以立法調停,而使享永世之利;不然者,神殛之。

治事則不但發己自盡,必思所以循物無違,而使眾志皆通;不然者,神殛之。

愛人則不但使居者願耕於其野,亦使行者願出於其途,而無忘賓旅;不然者,神殛之。

至於納民之賄,殘民之命,凌虐士類,陷害同僚,則尤不肖之甚者,神其速殛毋恕!

若夫雨暘時若、疫癘不侵,則神之事也。予治其明,弗及其幽;願默賜寵綏,以相予之不逮。

合境神祇,同此證明。尚饗!

︻祭文大意︼

萬曆十六年六月初九日,禮部實習政務、進士袁黃,奉命來任寶坻知縣,謹以﹁用牲之禮﹂致祭本縣城隍尊神:我袁黃不賢不才,多次犯有大的過失,想要少犯也沒有做到。但素有體恤、憂慮人民疾苦之心,今日我以神靈將會親眼見到我所做的事,恭敬地與尊神相約:

我願恭順以對待上司;若傲慢不恭敬,敬請尊神懲罰我。

我願潔淨以奉事神靈;若享祀物品不潔,敬請尊神懲罰我。

我願虛懷樂善,以對待縣內賢明而有才德的人;若對人傲慢,自以為賢能,敬請尊神懲罰我。

我願崇尚儉樸,以使民間風俗淳厚;若奢侈飲食、放縱飲酒,敬請尊神懲罰我。

我願寧可失於不合常法,也要救助無知犯法百姓的性命;如果不能這樣做,敬請尊神懲罰我。

我願為民興利,而開闢荒蕪的土地;如果不能這樣做,敬請尊神懲罰我。

我願預防百姓受到災患,而勤懇治水修田;如果不能做到,敬請尊神懲罰我。

我在審案時,不但要剖析其對錯,還要想辦法平息其憤怒怨恨之心,而使之不再訴訟;如果不能這樣做,敬請尊神懲罰我。

我在施以刑罰時,不僅要剷除強暴、禁絕惡行,還要設法養護其良知,使其廉恥之心日漸生發;如果不能這樣做,敬請尊神懲罰我。

我在徵收賦稅、分配徭役時,不但不敢額外增加,還要考慮怎樣籌劃安排,而使定額內的數量逐漸減少;如果不能這樣做,敬請尊神懲罰我。

我在派遣徭役時,不僅只是體恤民眾的人力、物力於一時,必定要想方設法進行協調,而使百姓享有世世代代的永久之利;如果不能這樣做,敬請尊神懲罰我。

我在處理政事時,不但要克盡自己才力,還要思考在不違背事理的原則下,來符合大家的意願;如果不能這樣做,敬請尊神懲罰我。

我在愛護百姓方面,不但要使定居者願意在自己的土地上努力耕種,也要使路過的人既願意從此地經過,也不忘自己是客居;如果不能這樣做,敬請尊神懲罰我。

至於接受百姓的賂賄、殘害百姓的性命、凌辱虐待紳士學子、陷害同僚,則是屬於品行特別惡劣的事情;倘若我犯下這樣的過錯,敬請尊神速加懲罰,不要寬恕。

像雨天和晴天的合理安排、各種瘟疫疾病不侵擾世間,這些是尊神的權責範圍。我負責治理人間顯明之事,而難以管轄到幽冥隱微之處;祈愿尊神暗中協助而使其安定,以便幫助我所做不到的地方。

敬請全境的神祇,一同為我作證明。恭請尊神前來享用祭品!

︻說明︼

此篇是了凡先生到任寶坻知縣時,在城隍廟前立下的誓言。《寶坻政書》評價:先生在任職知縣的五年當中,無論是對待上級同事、照顧黎民百姓、修礪自身性情,或者是在接人待物、日常起居用度方面,他都能夠嚴格遵行,律己操守,一一履現自己所立下的誓言。

二、祈雨自責

了凡先生任知縣的第一年,寶坻就遇到了洪澇,先生通過積極組織救災,保障了百姓生活。第二年又遇到大旱,開春以後,三個月未下雨,莊稼枯萎,田地乾裂。當時,百姓天天盼望著下雨,以解禾苗之旱、口糧之憂。對於身為知縣的了凡先生來說,這場旱災可謂是天之大考。

這裡距離京城並不遠,寶坻大旱的消息,朝廷早已知曉;皇帝體恤百姓,下詔令知縣祈禱求雨,以期旱情早日解除。了凡先生此時正為大旱而不安,心裡正有此意,於是在接到旨意之後,馬上進行祈雨的準備。

古代祈雨方式有多種,人們認為乾旱的原因也有許多,或地理位置,或民風不淳,或官員過失,因此祈雨內容往往也都不一樣,有陳述旱情,有責備百姓,也有官員自責等。了凡先生並沒有陳述百姓的過失,也沒有歷數旱情的影響,而是從自身修為到社會治理方面,把自己任知縣以來的種種,認真回憶,並加以反省,以此歷數自己的過失,並向上天請罪。

在祈禱儀式上,先生帶領縣內官吏,衣著整潔,莊重謙謹,列舉了四十多條自己平時做得不對或者不夠好的地方;其對自己之嚴格反省,幾近於自我苛責。了凡先生並向上天傾訴了一個勤政愛民的好知縣之真誠心聲。先生在這次祈雨儀式上,真誠祈求上天將罪責完全歸咎在他的身上,如果要懲罰,也應該懲罰他一個人,不要加重這一方百姓的困苦。他懇求上天傾聽他的心願,憐憫他能力的不足,體諒他的真誠,而寬恕他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使甘霖早日降臨,變災年為豐收,實現他這個懇切誠摯的宏大心願!

這是先生願意承擔責任、改正不足的真誠心聲。《了凡四訓》中有一篇︿改過之法﹀與︿積善之方﹀,都是出自《祈嗣真詮》;這部書的撰寫,不知花費了先生多少時間。此書的印行,是在萬曆十八年(一五九○),正是先生在寶坻任內,想其內容與先生的這段經歷和相關感悟有關。在書中,先生認為真心面對過失,真誠改正錯誤,是改造命運、獲得幸福的不二法門。

而在這次祈雨時,先生也是這樣做的:他把所有的責任都歸於自己的過失,完全承擔下來;並且真心要求自己,改正所有不當的行為,真心懺悔,至誠祈禱,為當地恭敬祈福。

根據史料記載,當時已經三個月沒有下雨了,祀禱剛剛結束,天上正豔陽高照,突然陰雲密布於天際,遮住陽光;先生的車還沒有迴轉,一陣滂沱大雨便如水注一般地落下;並且到了第二天還下雨,乾裂已久的田地都泥濕沾腳。於是,當年竟然成為豐年。

在場的老百姓,都目睹了知縣的真誠祈禱,更親歷了這次禱雨成功的奇蹟。這次的祈雨,為這位以德為政的知縣,增添了許多傳奇色彩。自責文中所表現出的真誠自省,特別是愛民的至誠之心,感動了這裡的人民,更感動了天地;先生在以後的縣政治理上,更加一心為民,常為善政。

︻附:知縣了凡祈雨自責文︼

余小子智術淺短,待罪甸邑。當春小旱,至廑聖慮,發明詔督令祈禱。竊謂陰陽不和,咎在縣吏。余小子罪若蝟毛,姑略陳之,以待上帝百神之察:

吾嘗治心幽獨,晝之所行,夜必焚香告天矣;然欲潔而故汙,既悔而旋犯,德之不醇如故也。

吾嘗立威於刑罰之外,正衣冠,尊瞻睍,祁寒盛暑不廢矣;然退食深居,褻慢時有也。

吾嘗念里甲之煩苦,伕馬雜役悉蠲除矣;然法制未及調停,而那移雇募,後將難繼也。

吾嘗憫鋪行之累,而私用公需,給價平易矣;然御下不嚴,不能保其盡不擾也。

吾嘗遵時制、省冗役,若箭手、醫獸之屬,皆罷遣以寬民力矣;然使人無術,現在供役者不能必其盡效忠也。

吾嘗察吏弊、修紀法,而胥史、隸卒競稱貧而求去矣;然聰明未逮,防範未周,乘間舞法者未必盡無也。

吾嘗慕《周易》損上益下之訓,而政拙催科矣;然公私交迫,時懼參罰,則不得盡從寬也。

吾嘗師蓋公之意,信蘇軾之言,而奸容獄市矣;然禁令在前,憂讒畏譏,不得盡弛而不察也。

吾嘗重德禮、薄政刑,而鞭樸從輕矣;然頑民未率,教化未孚,不能盡措而不用也。

吾嘗憐無知犯法之民,而焦心力辨矣;然積誠未至,仁心未洽,而民猶不知自愛也。

吾嘗堅苦節、絕苞苴,而私衙清若寒水矣;然情非絕世,跡類孤高,而人倫君子未盡洽也。

吾嘗入覲,不持本縣一錢矣;然私橐既空,公禮俱廢,於義未盡協也。

吾嘗急鰥寡孤獨之養,而立法廣育矣;然窮民尚眾,力量難周,不免顧此而失彼也。

吾嘗蠲祿以葬饑骨,寬罰以贖孤兒矣;然見聞有限,小惠弗遍也。

吾嘗接下思恭,而使民對吏常存敬畏矣;然涵養未純,法令有所不行時,或厲色而不覺也。

吾嘗朔望群多士而授之經,諄諄啟迪,欲其同歸於善矣;然躬行無力,教未盡行也。

吾嘗聽斷如流,速完結以便民矣;然防察不周,起居或晏,而公事不無稽閣也。

吾嘗欲民之善,遇老者勸其慈,遇幼者勸其孝,遇強者勸其和,遇忿者勸其息,而隨訟施教矣;然涼德劣行,民未信也。

吾嘗推轂同寅,引掖善類矣;然力微勢卑,不能保其必舉必先也。

吾嘗嚴鋤奸橫,懲一警百矣;然察惡不精,豪強未盡斂跡也。

吾嘗請罷採石之伕匠車輛,而饑民得體卹矣;然僅免一年,而上令敦催則不敢復請也。

吾嘗供送親王物料馬匹,皆曲處周旋,而不費民力矣;然愛民太厚,而事上之禮未隆備也。

吾嘗巡視水道,嚴築隄防矣;然日不遐給,而患未盡去、利未盡興也。

吾嘗思家邦之御起於閨門,倡以至德,和以大道,而相信相從,藹如琴瑟矣;然道力輕微、欲情濃郁,而枕席之間、隱微之際,不能無逸行也。

吾嘗憫城內外火伕等役,偏累貧民,而速為停免矣;然守禦未備,供應乏人,而制非經久也。

吾嘗講求良法,保甲有書矣;然奸宄倚法為奸,不得竟其事,而賊盜時有也。

吾嘗辨清軍之擾,而勾捕募兵,力為申止矣;然冊籍未訂,軍丁猶苦,而不能盡祛其害也。

吾嘗憫養馬之苦,而請免其逋負,輕其罪贖,且閒時不行點擾,印時必求寬驗矣;然分田寄養,猶未能請復舊額也。

吾嘗遇齋戒則處心思惕,奉祭祀則備物盡誠矣;然戒久則難持,人眾則難察,而交神未必其盡禮也。

吾嘗發廣大濟世之願,上自君相僚屬,中至師友黨親,下及昆蟲鳥獸,日叩頭而祝其福矣;然有願無力,居然間隔也。

吾嘗崇儉素、簡禮儀,而相倡以厚道矣;然德薄誠漓,風俗未盡丕變也。

吾嘗卹閹割之傷和氣,而嚴為禁約矣;然已宮者未能悉教以禮義也。

冥頑不靈,蹈明禁而觸幽網者,不可勝數;罪皆在予,則罰亦宜在予,不宜重困此一方之民也。願取其志而矜其所未能,諒其誠而恕其所不逮,使甘雨早降,變災為稔。不勝惓惓大願!

︻原文大意︼

我的才智謀略淺陋,供職於京師附近的縣邑。今春乾旱,以致使皇上憂慮,公開下發詔書,責令祈禱求雨。我個人認為,天地陰陽不和,罪過在於主事官吏。我的過錯就像刺蝟的毛那樣多,姑且簡略陳述,以待上帝和百神的鑑察:

我曾經修養心性於無人鑑察之處,白天的所作所為,夜間必定焚香稟告於上天;然而內心雖想潔淨,卻依舊蒙染塵垢,剛剛悔過卻又立即再犯,德行不醇厚就如同過去的情況。

我曾經立威於刑罰之外,端正衣冠,看起來很威嚴,甚至嚴寒酷暑都不改變;然而退堂後的生活起居,卻時有缺乏莊重之情況。

我曾經考慮到里甲的苦處,對養馬等雜役請求完全免除;然而卻沒有做到用法制調停好,而使雇傭徵募未能繼續保持良好運轉。

我曾經憐憫店鋪與商行的負擔,而私下用公需給予優價交易;然而管理下屬不夠嚴謹,不能保證他們完全不去侵擾。

我曾經遵照制度規定,減省冗雜的勞役,使箭手、醫獸之類全部罷除,以寬解民眾的人力物力;然而用人無方,使得提供勞役的人不一定都能盡忠效力。

我曾經監察官吏的弊端而修訂法條,而官吏衙役等競相稱貧而請求離去;然而聰明不足、防範不周,乘機徇私舞弊的現象未必能夠完全禁絕。

我曾經仰慕《周易》中﹁減少上位權利以施惠下民﹂的訓戒,而拙於政務催收租稅;然而在公私同時逼迫之時,還是會懼怕彈劾處罰,而不敢竭盡全力做到寬減。

我曾經效學漢代蓋公所擅長的治民之道,信奉蘇軾的論點,做到寬容獄訟與集市交易;然而禁令在前,卻擔心毀謗、畏懼責備,不能做到儘量從寬處理。

我曾經注重道德禮教,減少政令和刑罰,而鞭棍責罰都從輕;然而冥頑不化的人不能接受教化,無法完全廢除使用刑具。

我曾經憐憫無知犯法的百姓,而急於盡力解救;然而蘊積的誠心未能達到,仁愛之心未能恰當,而百姓依然不知自尊自愛。

我曾經堅守節操,矢志不渝,斷絕賄賂,而宅第冷清得有如寒冰;然而於人情上並非與世隔絕,行為卻像是超脫不俗,而人倫君子卻無法完全融入。

我曾經上朝面聖,不拿本縣一文錢去作公關;然而個人財力空乏,公務上的饋送禮節完全捨棄,在情義上不能完全讓人悅服。

我曾經急切要解決鰥寡孤獨者的生活供給,而制定法條廣加養育;然而窮困的百姓還很多,力量難以遍及,不免顧此而失彼。

我曾經捐出俸銀來埋葬餓死者,減輕刑罰來贖回孤兒;然而所見所聞畢竟有限,微小的恩惠不能遍施於大眾。

我曾經想要以恭敬的態度來接待人民,而使民眾對官吏常存敬畏之心;然而涵養仍未達到純淨,遇到法令施行受到阻礙時,有時會露出嚴厲的態度,而自己卻不能覺察。

我曾經在初一、十五聚集眾多學子,為他們講授經書義理,懇切地教誨啟迪,本意是希望他們同歸於善;然而自身實踐不力,教化未能完全施行。

我曾經斷案如流,速審速結,以便利民眾;然而有時自我約束規範不周,依然有時起得較晚,而使公事有受到延遲的情形。

我曾經期望民心良善,遇到年老者就勸其慈愛,遇到年幼者就勸其孝順,遇到任性者就勸其溫順,遇到忿怒者就勸其平息,而隨著訟事來施以教化;然而德行淺薄、行持不佳,人民不能信服。

我曾經推舉同僚,引導扶持良善之士;然而能力不足、權位卑微,不能確保他們必定會得到任用,或必定能比他人先被任用。

我曾經嚴格地剷除奸邪粗暴,懲一儆百;然而察惡還是不夠精嚴,豪強並沒有完全節制其惡行。

我曾經請求免除採石的勞役工匠和徵用車輛,使縣內饑民得到體恤與休養;然而只是免除一年,而上級下令敦促催徵時,就不敢再為人民請求了。

我曾經供送離京親王的物料馬匹,都是經過周旋調節,而不浪費民眾財力;然而愛民太厚,而對上位者的餽贈不能豐厚齊備。

我曾經巡視河道,嚴實修築隄防;然而事情繁重而時間不夠,災患未能完全去除,水利無法全數興修。

我曾經想到家國的防禦起於家庭,提倡修養至高德行,與大道相應,而相互信從,美好和善,就像是琴瑟和鳴一般;然而修養功力不夠,世間欲情濃厚,而在枕席之間、幽暗之時,不能完全免除放逸的行為。

我曾經憐憫城內外火伕等勞役傾向拖累窮人,而很快便將其停止免除;然而防禦不齊備,人員供應不夠,而制度不能長久堅持下去。

我曾經講求良好的制度,保甲設有抄寫書吏;然而違法作亂者倚靠這制度來行惡事,無法完善這個制度,而賊盜時常出現。

我曾經辨述整頓兵士的侵擾,而取消強徵兵員,盡力為這件事申請停止;然而名冊未訂,兵士還是受苦,而不能完全消除這個傷害。

我曾經憐憫民眾代養馬匹的苦楚,而請求免除他們所拖欠的賦稅,減輕他們的罰款,而且平時不去查對打擾,蓋印時力求從寬查驗;然而按照田地代養馬匹,還未能恢復到過去的定額。

我曾經在齋戒的日子小心謹慎,奉行祭祀時則會備齊祭祀物品以竭盡誠心;然而齋戒既久就難以持續,人數眾多就難以體察,而在處理祭神事宜時就未必能盡到應有的禮數了。

我曾經發下廣大的濟世誓願,上自君王、丞相、同僚或部屬,中至師長朋友、志同道合關係密切者,下到昆蟲鳥獸,每天叩頭祝禱他們得到福報;然而雖有願望卻無能力,居然還是存在著差距。

我曾經崇尚節儉樸素,簡省禮儀,而倡導誠懇寬厚的風氣;然而德行與誠心淺薄,風俗未能完全轉變。

我曾經體恤閹割童男之傷害天地祥和之氣,而嚴加禁止約束;然而已經閹割者,未能完全教導他們禮義。

愚昧頑固、踐踏陽間禁令,而觸犯陰間律條的人,更是多得難以計數。這些罪過都是在我身上,那麼懲罰也應該由我承擔,不應該讓這一方的百姓再添加困苦。祈願上天採納我的志向,而憐惜我所無法達成的;體察我的真誠心,而寬恕我所不及的。讓及時之雨早日降下,轉禍害而成為豐收。我今天在此不禁發出真摯誠懇的宏大心願!


三、整頓吃﹁空餉﹂

什麼叫做﹁捨得﹂?簡而言之,就是有﹁捨﹂才會有﹁得﹂。

我們所獲得的,往往是我們付出的回報。這種付出,包括在善意善行中的體力之﹁捨﹂,也包括腦力之﹁捨﹂。正是有了﹁捨﹂,我們才會有﹁得﹂。我們真誠付出的善心、善意、善行,會為我們帶來人生的福報;我們所付出的辛苦,會為我們帶來未來的幸福。

古代因為管理不嚴,常常有人鑽空子,虛拿冒領國家錢糧。作為一名地方官員,如果不了解這方面的情況,疏於管理,就會使國家利益受損,更會助長不良風氣的產生,從而影響倫理道德。

了凡先生是個認真而細膩的人,上任之前就請人捎來文書,讓各衙門所屬書吏事先列出各自主管的情況,以便更好地了解政務。其中有這麼兩條,一條是:縣內有無官倉?如有,創始於何年?如今貯存穀物多少?發放與什麼人?由什麼人掌管?有無冒領虛開的作弊情況?另一條是讓兵房列出:長期徵用的民伕多少名?地方武裝多少名?平時怎樣操練?有無頂替及一人冒充幾個人者?這樣一來,通過各職能部門列出所主事項,既能讓即將上任的先生對治下情況有大致的了解,也能從另一個側面讓各個主事明白自己所管的內容,梳理好負責事項,以期更順利地開展工作。

了凡先生到任後,詳細了解如上信息,對衙內情況有了大致的掌握;後來又對許多國家事務進行實地調查,做到了心中有數。

在古代,農業是第一要務,糧食是關乎國家穩定的重要物資。國家要儲備糧食,各州縣也都有自己的域內倉儲。這些由政府所儲備的糧食,主要是用於救災、工程、養老等方面。

在核對糧食的儲存和支用情況時,先生發現存在著許多問題,如儲備太少、有冒領情況等。特別是縣內的﹁宮女戶﹂,在享受國家特殊待遇時存在著不實現象,就是歷年領糧時多有冒充。那時有進宮當宮女的人家,國家會定期發給糧食;可是因為管理不嚴等原因,有的人家已經無人在宮中當差卻還在領糧,有的頂名冒領,有的經過幾代人還在領取。而《大明會典》及禮部規定中,均明令只許一輩人吃此糧。了凡先生發現這些問題後就向上呈文,並採取了相應措施,使這種行為被嚴令禁止,直至徹底革除。先生把每月節省出來的這部分糧食,都在向上級請示後用來供養縣內的孤老,使縣儲糧食不增加支出,卻讓更多老人得到了生活所需。

有人會問,第一次做知縣怎會考慮得這麼細膩?這是因為了凡先生本人做事認真,時常與同僚探討並參照吏部所發的︽須知︾,掌握了治理的理念。這裡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先生在上任前曾受吏部委派,在蘇州、松江一帶核查田地賦稅,已有這方面的經驗。

明萬曆十四年(一五八六),了凡先生考中進士。當時朝廷對於初入仕途的讀書人,往往要進行任前培養,類似於現在的職前訓練。同時,為了核查一些案件,對一些有地方官員等勢力插手的案件,朝廷往往派出那些正直清廉,或者剛步入仕途、與官場瓜葛不多的官員,去執行任務。

當時在﹁蘇松﹂一帶,﹁錢糧﹂一事正引起朝廷的關注。﹁蘇松﹂就是當時蘇州、松江兩府所管轄的地區。﹁錢糧﹂則是當時朝廷實行的一種賦稅政策。舊時徵收田賦時,既徵糧食、又徵銀錢,總稱錢糧。此法始於唐德宗,當時朝廷採用楊炎所提出的﹁兩稅法﹂,改變過去只徵實物︵粟帛︶的辦法,規定錢糧並徵,後世就把田賦叫做錢糧。這種稅制是按所擁有的田畝數量,來核定田賦的多少。

古時糧稅很重,而糧稅也是國家重要稅源。一些中小地主和擁有土地不多的農民,為了逃避過重的田賦,總是想辦法儘量﹁避稅﹂。明代法律規定,官僚可以根據品級的高低,獲得不同程度減免賦役的特權。利用這條規定,有些人就想到一種逃避糧稅的辦法,他們與當地官僚達成協議,將自己的田地算在官僚名下,這樣官僚可以得到一些實惠,土地所有者也能逃避許多賦稅。其結果是,官僚與地主變相隱匿了大批少交或不交稅的土地,使得朝廷財政收入減少,但地方官員卻得到了許多好處。而一部分在朝的官員對此不滿,他們不斷上書要求進行整頓;於是朝廷便經常派出官員,到地方進行查核工作。

為了便於工作,朝廷往往派出剛考中的生員去查核此事;因為剛出道的官員往往比較單純,也沒有太多的熟人背景,便於公正查對。了凡先生被朝廷派到江南之後,懷著為國盡力的抱負,開始對﹁蘇松﹂錢糧進行認真清核。在實際了解中,他掌握了許多社會和官場上的情況;只是當地勢力太大,在查核中,他每天都要與鄉黨周旋,從而深感為官不易。經過深入調查,了凡先生根據當地的情況,寫了︿賦役議﹀,又奏請減免額外加徵米銀等十餘項條款。只因受到豪紳阻撓,使查核工作未能繼續進行。這項工作,讓先生初步接觸到官場,了解了官場的一些情況,為了凡先生擔任知縣後,在工作方向、方法等方面,提供了許多有益的經驗。


擷錄自《知縣了凡行誼錄》(公門好修行)

梁德合撰述.了凡學會出版

欲請書閱讀者請洽了凡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