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詮釋的哲學基礎」 研究計畫

(2018.1-2020.12)

「文化詮釋的哲學基礎」 研究計畫(2018.1-2020.12)

一、簡介:

本計畫以「文化詮釋的哲學基礎」為主題,探討人文科學的一個核心議題:文化。此一議題相當寬泛,在研究視野上牽涉方法論、歷史傳統、地域族群等等方面,由於人文科學具有自我指涉的特性,「文化」概念無法避免。在近代中國的歷史發展中,「文化」一詞有時涉及自我認同,或是在面對文化多樣性、文化差異的脈絡中,強調當代的「跨文化」、「文化間」的認識方式,可見「文化」概念所涵蓋的問題錯綜複雜,為了避免主題渙散,本計畫則限定在「文化詮釋的哲學基礎」上。計畫主題的內容分為三部分,分三年執行:(一)文化的概念釐清與方法論,涉及的議題包含文化與文明的差異、文化哲學與文化科學、文化研究的差異等等。(二)文化詮釋與傳統,涉及議題包含文化衝突、文化認同、文化詮釋、傳統塑造等等。(三)文化哲學的模型,以過往的文化哲學家的論述探究為核心,考辨其研究預設、哲學主張、理論效力等等。本計畫結合了比較哲學與中國哲學兩研究室,進行跨組的合作研究。

二、本研究計畫之目的、重要性:

根據「文化詮釋的哲學基礎」為基本構想,本計畫可以涉及以下的議題:

(1)文化概念的釐清:文化與文明、文化與自然的概念釐清,在不同的語言脈絡中,對於相關概念使用的學術史說明,例如,在法國(以文明為主)、德國(以文化為主),在英國則是回應工業革命,在美國則因應移民社會的多元性,在中國則是強調文化差異與比較。文化概念的釐清,除了是哲學概念內容的檢討外,也有概念史所蘊含的意識型態或方法考慮。

(2)文化的區域性或全球性:文化體的觀念預設著「文化是一實體」,往往將文化的表現放在社群上,視某一社群為一種文化的單元體,這些單元體依照民族、歷史傳統、國家、地域而分布。這就是常見的東/西方文化的比較,或從歐洲、美洲、亞洲(東亞、南亞、中東)等地理分布來劃分文化單元體。有時則按照宗教信仰、價值體系而分別。在此脈絡下,可以檢視基督教、伊斯蘭教、猶太教、佛教、道教、儒家等所造成的不同文化詮釋體系。相對於文化區域單元,則是全球化浪潮下的文化觀察;在此對比下,可以處理文化的特殊主義與普遍主義的解釋模式。

(3)文化與傳統:考慮文化形成的歷史因素時往往也規定了文化作為一種有連續性的實體,進而給予它一種因果說明。但在現代性(啟蒙的普遍主義,或是伴隨科學革命與工業資本主義的帝國擴張)的衝擊下,護衛傳統的文化保守主義特別注意到文化的斷裂性。在此模式的差異下,斷裂或連續乃是核心的議題,關連於斷裂或連續的其他議題則是對於文化中的變革如何融通、疏解、重新整合的嘗試。從文化的角度來觀察,有利於細緻地看待傳統如何處於一種變化的過程以及所涉及的多樣性。

(4)文化的描述性或目的性:在此脈絡下,涉及的是文化的研究方法典範,文化被當作價值、觀念的表現,但研究文化的方法究竟是價值中立的描述性工具,還是實踐內蘊價值的目的性引導?這類的問題回到研究方法上,同時也涉及到哲學模型。次文化、俗文化、神話、迷信、象徵等等在文化價值的階序中可能被貶斥或忽略;但若從描述性的角度來看,前述各個項目卻可能是呈現文化表現的具體模式。在此一角度下,也可以回到哲學方法(如詮釋學、現象學、辯證法、結構主義)的檢討來細究。

(5)文化哲學的模型:有意識地提出文化哲學的主張者,有朱謙之、勞思光與劉述先,他們所採用的參考框架相當不同。朱謙之的哲學前提是生命哲學,也受到歷史哲學影響甚鉅。劉述先早年以史賓格勒(Oswald Spengler, 1880-1936)、卡西勒(Ernst Cassirer, 1874-1945)為參考的理論典範。勞思光則以社會學的派深思(Talcott Parsons, 1902-1979)以及批判理論的哈伯瑪斯(Jürgen Habermas, 1929-)為主要的理論對話對象。他們所顯示的理論視野不同,跨越了不同的時代(二十世紀中前期與二十世紀晚期),希望參照的理論模型也不同。這一差別若回到哲學家共同關注的文化危機,則有相當多的啟發。回顧文化哲學的不同發展典型,並思考其問題發生的起源、所參照的時代座標與其心目中的研究典範,衡量未來可以開展的面向,其實有許多值得研究的部份。

基於前述所涉及的可能研究範圍,本計畫在三年的研究中限定在三個方向上,依此三方向而規劃三年的研究議題:(一)文化的概念釐清與方法論,涉及的議題包含文化與文明的差異、文化哲學與文化科學、文化研究的差異等等。(二)文化詮釋與傳統,涉及議題包含文化衝突、文化認同、文化詮釋、傳統塑造等等。(三)文化哲學的模型,以過往的文化哲學家的論述探究為核心,考辨其研究預設、哲學主張、理論效力等等。

三、研究方法及進行步驟:

1. 本計畫為中國哲學研究室與比較哲學研究室的共同合作提案。三年的研究議題與執行依前列各年度的議題分配,在每年的分項計畫中彼此協助、搭配。文化哲學的議題涉及哲學史、思想史、概念史、翻譯理論、政治與社會背景、哲學體系、現象學、詮釋學、實踐哲學,大致涵蓋了兩研究室同仁的專長。除了專長互補與發揮的考慮外,此計畫展現了集體研究的企圖,希望在跨學科、跨領域的精神下執行此一研究計畫。

2. 文化哲學的研究有其特殊性,對部分同仁來說,也形成一定的挑戰。在前述合作精神下,也有拓展新發展方向的可能;中文世界中文化哲學的論述傳統在近代的脈絡下已經累積相當多的成果,但按照此一計畫則希望有重新檢討的企圖。因此,也將邀請國內外學者參與,在國內學者的方面是建構一個研究群,推進此一議題,在舊有基礎上開出新的研究方向;在國外學者方面,則是汲取新知,並促進跨文化對話,希望未來能夠建構一個國際性的團隊。

3. 本計畫在第一年主要是處理研究方法,理解「文化」的概念形成及其語意脈絡、意義轉變、翻譯過程。第二年回到傳統與當代的文化詮釋上,藉著具體的案例研究探討各種文化詮釋的理論預設。此一階段的研究延續概念翻譯的脈絡,處理傳統與新知彼此接觸時的轉換問題。第二年也安排了一個小型的年輕學者研習營,在傳承研究方法與開創新議題上帶領年輕世代參與此項計畫,累積研究能量。

4. 本計畫預定整理劉述先、勞思光兩人的部份手稿或講課錄,這是在精神傳承的意義下,延續兩位前輩在文化哲學上的構想,一方面可以回顧其過去的研究成果,一方面考慮未來可以發展的新方向。

5. 本計畫也將規劃小型座談會,以議題為導向進行深入的討論,而不是舉辦較大規模的研討會。在逐步累積研究成果的進程下,到第三年才舉辦一個大型的國際研討會,呈現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