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團程序
籌備期
依據親子教育委員會組織規章施行細則第3章內容小蟻團、炫蜂團、奔鹿團達 8 名團員、翔鷹團達 3 名團員,即可申請籌備。
1.籌備團申請文件
(1)籌備團申請書
(2)工作團隊名冊及團員名冊
(3)蟻蜂鹿育團集會活動行事曆/翔鷹團行動計畫
(4)團務會議中決議同意籌備新團的會議記錄
2.申請程序:
(1)籌備團長向分會秘書索取「親子團籌備申請書」
(2)籌備團長彙整上述文件後,向分會提出正式籌備申請。
(3)由分會秘書將正式籌備申請書及文件轉送-->分區總團-->總團。委任籌備輔導員由分區總團長徵詢合適人選一至二人聘任之。
(4) 審核結果由總會秘書處親子團業務秘書,呈報分會長、秘書長及理事長。
3.親子團正式籌備申請須於預計成團日的 6 個月之前提出申請。
4.輔導員須由具有山豬結訓及 99 團資格的夥伴擔任。
5.推選籌備團長及育成會長,並由籌備團長及育成會長分別籌組工作團隊。
(1)蟻蜂鹿團每團至少有六人,包括團長一名、導引員四名。新團必須有育成會長一名。翔鷹團至少有二人,包括團長一名,育成會副會長一名
(2)完成籌備申請且人員確定後即可推薦其參加各地荒野分會舉辦的親子團導引員基本訓練,閱讀相關資料並觀摩友團的活動過程,檢視、思考、討論有區域特色的自團風格。
(3)規劃年度行事曆及活動主軸,並討論近期團集會活動相關細部內容
6.招募團員,建立資料
(1)團員可由團內團員直升或辦理對外招生說明會方式招募。
(2)籌備團長帶領團員進行成團準備及進行團集會活動,並須留下相關活動紀錄。同時輔導員須實際陪伴協助兩次以上團集會活動的進行。
7.籌備核准後,提供至少六次團集會籌備會議、團集會實作經驗分享紀錄,匯集成冊,於成團申請時由籌備團長提交分區團務發展組評核。
8.於成團之前,輔導員須實際協助籌備團隊進行一次團務研習活動,內容著重於各團的不同需求,以增進彼此的情感、凝聚默契與共識、了解不同團親子教養目標及團務運作為目的。
9.「親子團籌備申請書」有效期間一年,如籌備團無法在申請書中記載預計成團日期順利成團,需重新提出籌備團申請。
10.若於籌備期間更換籌備團長,需重送籌備團申請,但籌備期間之活動次數可合併計算。
11.同一團次親子團的新團籌備申請,依小蟻、炫蜂、奔鹿、翔鷹團採循序漸進的原則提出。
正式成團
1.正式成團申請資格與文件
(1)成團申請書
(2)團長須完成進階訓練,導引員/行動指導員須完成該分團別基本訓練
(3)工作團隊名冊及團員名冊
(4)六次團集會活動紀錄
(5)蟻蜂鹿育團集會活動行事曆/翔鷹團行動計畫
(6)團務會議中決議正式成團的會議記錄
2.申請程序:
(1)籌備團長向分會秘書索取「親子團成團申請書」
(2)填寫表格資料,取得「輔導員簽署」並彙整上述文件後,向分會提出成團申請。
(3)由分會秘書將正式成團申請書及文件轉送-->分區總團-->總團-->總會秘書處親子團業務秘書轉送-->分會,總會依序簽核。
(4)新團送審通過後,由總會秘書處親子團業務秘書製作成團證書。
3.親子團正式成團申請須於預計成團日的一個月之前提出申請。
4.正式成團團員及導引員/行動指導員人數
(1)小蟻、炫蜂團每團團員最多招募 40 名,分編為四個小隊,每小隊編制 2 位導引員。
(2)奔鹿團團員最多招募 40 名,分編為四個小隊,每小隊編制 1 位導引員。
(3)翔鷹團團員每 6-12 名為一個鷹群,超過 12 名以上均分為 2 個鷹群,每位翔鷹至少邀請 1 位行動指導員,翔鷹與行動指導員可以一對一、多對一或一對多。